开展“十大专项行动”促就业

四川经济日报内江讯(记者 毛春燕 李弘)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记者近日获悉,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内江市实施就业“十大专项行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

“十大专项行动”分别为援企减负稳岗行动、创业贷款增量行动、创业载体扩容行动、就业见习扩面行动、职业培训提升行动、技能补贴兑现行动、失业人员帮扶行动、人力资源保障行动、精准服务暖心行动、齐抓共管共推行动。

近日出台的《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就业“十大专项行动”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出台18条举措,通过真金白银的“输血”和政策扶持,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新吸纳10个以上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作为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实施意见》提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据悉,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对生活困难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经认定后可按照月人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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