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检察院组织学习两高两部 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

为准确理解和适用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套路贷”、“财产处置”、“软暴力”的四个意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4月11日,靖远县检察院组织专题学习四个意见。

会议强调,四个意见的出台,为精准打击黑恶势力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为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提供了理论支持;为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和办案质效、震慑和预防黑恶势力犯罪提供了法治保障。要深刻理解四个意见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贯彻落实的坚决性。

会议要求:一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采取个人自学、部门领学、集体研讨等不同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做到真学、真懂、真用;二要在指导办案上见成效。要将学到的新知识自觉应用到具体办案实践中,进一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三要在深入宣传上做文章。要采取多种形式解读好、宣传好四个意见,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营造强大声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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