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四个注重”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靖远县始终紧紧围绕“政治巡察”这条主线,把一届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立足实际、精心组织,不断提升巡察全覆盖质量。

一是注重统筹谋划。靖远县坚持对巡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制定出台了《中共靖远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统筹安排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为巡察全覆盖提供了“路线图”和“施工图”。截至目前,已开展8轮常规巡察和1轮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3926条,其中移交整改3090条,移送核实836条。2020年县委计划将分两轮对全县剩余29个单位进行巡察,实现十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积极探索推进巡察工作的有效机制,编印了《中共靖远县委巡察工作手册》,制定并印发了《中共靖远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起草审改巡察报告要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健全完善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规范了巡察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方法、内容要求和工作纪律,加强了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高质量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三是注重队伍建设

。靖远县高度重视巡察机构和巡察队伍建设,在巡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县委巡察办核定行政编制5名,目前已全部配备到位;除此之外,从全县各个行业领域择优选拔了227名素质过硬的业务骨干、后备干部,组建了靖远县巡察工作人才库,并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人才库更新优化,每轮巡察机动遴选“库员”参与县委巡察工作;定期对巡察干部进行培训,提升巡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察铁军。

四是注重巡改结合。坚持巡改并重,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强化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一是督促被巡单位认真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能落地、事事见成效,并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行动,严格把好整改工作质量关,推动被巡单位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做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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