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實施首日 未落牌的“非標”車上路都被扣了

視頻:昆明日報 全媒體記者張章 郭興榮

昆明信息港訊 (昆明日報 全媒體記者張章) 4月15日由工信部等四部門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經過4個多月的過渡註冊登記,所有未註冊登記的非標電動自行車都將禁止上路行駛。對此,昆明交警已經在全市開展電動自行車秩序專項整治,對“禁行”車輛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集中查處。在整治中,凡未進行註冊登記,或不能出示在有效期內預約憑證的“非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昆明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

一個路口 1小時攔下20餘禁行車

根據相關部署,4月15日交警一大隊抽調了130餘名警力,在40個點位對過往的非機動車進行清查整治。整治過程中,大部分市民的非機動車已經申領到了牌照,並按要求懸掛在車輛指定部位。但仍有一部分市民依舊駕駛著無牌無證非標電動車,其中不乏明知故犯和抱有僥倖心理的車主。對此,交警當場對這些違規車主依法作出了暫扣車輛的處罰。

15日上午8:30,人民東路與北京路交叉口迎來了交通早高峰,從事外賣派送的工作人員小周駕駛一輛未懸掛號牌的非標電動自行車被交警攔下。“我要到哪裡補手續?我這就去辦”作為外賣派送行業的從業人員小周本來就知道駕駛電動自行車需要註冊登記,只因抱有僥倖心理加上不想排隊就一直沒有按時為自己的電動自行車登記註冊,車輛被查扣後小周後悔不已。與小周不同,市民王先生卻是因為沒隨身攜帶預約登記表導致自己的電動自行車被暫扣了2小時。

“整治過程中我們還發現有部分市民的牌照丟失或被盜,我們將盡快研究處理辦法”據交警一大隊執法民警介紹,在被暫扣的車輛中,出現了部分非標電動車僅有物聯網防盜卡未懸掛號牌的情況,針對這類車輛交警部門也將對車輛進行暫扣,待相關解決辦法出臺後再做處理。

西昌路 8成電動自行車商戶關門歇業

在交警部門集中查處“禁行”電動自行車的同時,原本主要經營電動自行車生意的西昌路可謂門可羅雀,整條街30多家商戶開門營業的不到5家,銷售的品牌僅剩愛瑪及雅迪兩個。“一早上賣出去3輛,生意還不錯”雅迪電動自行車專賣店負責人陳女士認為,“新國標”雖然在質量和車速上對電動自行車進行了限制,但這無疑給駕駛人上了一把安全鎖。就日常使用來看,“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的限速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已經能夠滿足大部分市民出行的需要,隨技術的發展,在規定質量下電動自行車的續航總里程普遍超過了40公里,也滿足了大部分市民的需求。伴隨著相關政策的實施,更輕更安全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也在價格上進行了縮減,以雅迪為例其入門款“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售價僅為2900元。

隨著相關部門管控力度的加大,陳女士認為昆明電動自行車市場將會迎來大規模洗牌。

4年內逐步淘汰非標電動自行車

目前昆明登記在冊的電動自行車約有240萬輛,幾乎100%都是“非標車”,根據規定,這些車輛可以在公安機關禁止通行區域以外的道路行駛,且自2019年4月15日起過渡期為4年。過渡期滿,不得上道路行駛。相關部門將視情況力爭通過4年的管控,讓昆明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全部淘汰。

今年1月,昆明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佈了《昆明市第一批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產品的公示》,多家不同型號的電動車被認定合格,共90個型號規格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准予註冊登記。自從首批達標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公佈後,昆明市質監局就陸續接到了多個電動車廠家的評審申請,為了把好源頭關,讓市民買到放心車,市質監局將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車輛審核,定期向社會公佈新的達標車型。今後昆明市質監局將進一步加大申報宣傳力度,也希望各生產企業積極申報、豐富市場,讓市民在購車時有更多選擇。與此同時,昆明市場監管部門也將定期對市場上電動車的整車質量、尺寸等進行檢查,發現違規銷售“非標車”的商家將依法處以重罰,甚至吊銷營業執照。執法人員提醒,消費者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應當仔細查看產品說明書,核對合格證上的產品型號、車架號碼以及電機號碼和所購買的電動車上相應的數據是否一致,並索取購車發票。消費者如果在購買和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或發現違法問題,應及時到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和工商部門舉報。記者張章 王子儀報道

新聞多一點

對“禁行”車輛如何處罰

1.駕駛未註冊登記的“非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對於在4月15日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現場按照《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一條第(一)項及《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一律扣車。

2.駕駛新購買且不在我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對於在4月15日後購買的,按照未註冊登記車輛上路行駛處500元罰款,違法一次查處一次。

3.駕駛新購買並在我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合標”車)但未註冊登記的。車輛所有人應當在新購車一個月內的辦理註冊登記;超過一個月的,現場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處50元罰款處罰。

4.駕駛外省、市註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在我市轄區道路行駛。現場按照《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七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處50元罰款處罰。

5.醉酒駕駛電動自行車。依據《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扣留電動自行車。按照一般程序,依據《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款之規定,處5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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