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昆明交警將嚴格執行“新國標”,新購的電動自行車必須符合“新國標”方能辦理註冊登記;未辦理註冊登記的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對相關違法行為行為,昆明交警將嚴格查處:凡未進行註冊登記,或不能出示在有效期內的預約憑證的“非標”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昆明交警將依法扣留車輛。
15日一大早,昆明交警各大隊就開始依法對沒有登記落戶上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在短短1個小時左右的時間裡,昆明交警七大隊的一個執勤點上就查扣了11輛違法電動自行車。
“疏忽大意了!”
“太忙,沒時間去落戶。”
“朋友的車,自己只是借來騎騎。”
“不知道需要落戶。”
……
面對交警的查扣,不少車主以各種託詞希望能免於查扣——更有甚者,賣萌地和民警說:“我以為你們沒那麼嚴格……”
在執勤點的一位交警表示,“落戶工作,我們可以從一月份就通過各大媒體宣傳告知,同時加班加點給市民辦理落戶手續,但在執法上,我們必須依法依規,嚴格規範,這是對法律法規的敬畏和尊重!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希望所有的市民和我們一起,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尊重法律法規。”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劉嘉 文
警方供圖
閱讀更多 開屏新聞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