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年,漲了3次工資:決定工資的從來都不是老闆

工作1年,漲了3次工資:決定工資的從來都不是老闆

漲工資是件奇妙的事情,很多職場人平日上班得過且過,等到發工資的日子便開始抱怨老闆摳門。其實漲工資這件事的掌握權從來不在老闆手裡,而是在員工手中!

同事小文是我們公司裡的大紅人,她入職僅僅一年,就當上了部門主管,漲了5次薪水。每次新人入職,我們領導就拿小文舉例子激勵新人。

1、把公司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

小文第一次漲薪,其實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那一次公司在外面酒店包了場地舉辦活動,入場時我們給每一個客戶都發公司手冊及小伴手禮。活動結束後很多客戶把看完的公司手冊丟在座位上。當時大家誰都沒心想到要回收那些被遺忘的資料。而小文卻提醒老闆被落在椅子上的公司手冊很多,是不是可以回收下次再用。

這次事情結束之後,老闆當月給小文提薪500,還鼓勵她以後有什麼好想法可以跟她交流。在老闆的眼中,任何時候一個處處為公司利益考量的人,都是值得重視和提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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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滿足公司的需求,解決更多的問題

那時候正遇到公司一個員工離職,那個員工原本是我們每次活動會議的主持人。老闆正惆悵要不要外聘一個臨時主持人,小文自薦說,自己曾在大學主持過晚會,可是試試。老闆當下同意,畢竟比起外聘,他更需要一個瞭解公司運營狀態的人。而之後小文又自學了視頻剪輯,幫公司解決了不少問題。

老闆其實並沒有多喜歡“學習型”的員工,在公司學習只能證明你之前儲備的不多,而現在又浪費公司的成本。老闆需要的是“全能型”的員工,能在需要的時候解決他的問題,對這樣的人,老闆們從不吝嗇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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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公司創造利益,老闆才能給你高薪

小文現在是我們公司運營部的主管,因為此前我們公司規模不大,對網絡運營方面意識不強,便沒有著重去做這方面。而小文卻在嘗試過程中通過網絡營銷為公司接了好幾個單子,於是老闆便提起對網絡營銷的重視,全權交給小文負責。

職場人不要一直抱著打工者的心態,老闆給多少錢幹多少活。雖然工資是老闆發,但決定工作多少的卻是員工自己。你如果能幫公司創造上百萬的利潤,老闆自然願意給你幾萬塊錢當獎金。

所以說漲薪水的決定權從來不在老闆身上,而是由員工本身決定的,你說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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