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宣傳“藥妝”屬違法,EGF不可作化妝品原材料!

近日,藥監局在其官網發佈了“化妝品監督管理常見問題解答(一)”,依據我國現行化妝品法規規定和有關技術規範,對一些化妝品熱點問題作出明確解答。

藥監局:宣傳“藥妝”屬違法,EGF不可作化妝品原材料!

宣傳“藥妝”屬違法

其中明確提出,世界上多個國家在法律層面上均不存在“藥妝品”的概念,其目的是避免化妝品與藥品的混淆

部分國家的藥品或醫藥部外品類別中,有些產品同時具有化妝品的使用目的,但這類產品應符合藥品或醫藥部外品的監管法規要求,不存在單純依照化妝品管理的“藥妝品”。

藥監局:宣傳“藥妝”屬違法,EGF不可作化妝品原材料!

我國現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中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化妝品標籤、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上不得注有適應症,不得宣傳療效,不得使用醫療術語,廣告宣傳中不得宣傳醫療作用。

對於以化妝品名義註冊或備案的產品,宣稱“藥妝”“醫學護膚品”等“藥妝品”概念的,屬於違法行為。

藥監局:宣傳“藥妝”屬違法,EGF不可作化妝品原材料!

(圖文無關)

在各大電商平臺不難發現,還有許多產品冠以“藥妝”的名義大賣。但藥就是藥,化妝品就是化妝品,這個不應該被混淆。國家有明文規定,別再被套路了!

EFG不得作為化妝品原材料

此外,藥監局文章還指出,在網上大熱的“EGF”(表皮細胞生長因子,又名人寡肽-1)與合法成分“寡肽-1”並非同種物質。

寡肽-1收錄於我國《已使用化妝品原料名稱目錄》(2015年版),一般作為皮膚調理劑使用。

EGF(人寡肽-1)則多用於醫學領域,基於有效性及安全性方面考慮,EGF(人寡肽-1)不得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

藥監局:宣傳“藥妝”屬違法,EGF不可作化妝品原材料!

要提醒一下的是,因為一些玩“文字遊戲”的不法商家存在,大肆宣傳“EGF”的神奇效果,但產品備案時採用了合法的“寡肽-1”,對消費者的欺騙誤導之嫌。

簡而言之,以後見到哪個產品上宣傳“EGF”成分,顯然是違法違規的,一定不能相信,更不能盲目購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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