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肉包鐵,酒後駕駛更危險——長春交警雙陽大隊2日內查獲兩起酒後駕駛摩托車案,其中1人涉嫌犯罪!

隨著天氣轉暖,駕駛摩托車出行的人逐漸增多。依法騎乘摩托車,方便快捷,但違法駕駛摩托車,則隱患無窮,極易引發人員傷亡後果的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4月12日14時30分許,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四中隊民警長春市雙陽區北山路巡邏過程時,發現一輛摩托車行駛狀態異常,民警遂將其攔截進行檢查。檢查時,民警發現摩托車駕駛人王某身上有明顯的酒氣,遂對王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王某檢測結果為138mg/ml,其行為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並涉嫌危險駕駛罪,民警隨後控制王某並對其採取強制措施,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王某一經定罪將面臨六個月內拘役並處罰金的刑罰制裁。

摩托車、肉包鐵,酒後駕駛更危險——長春交警雙陽大隊2日內查獲兩起酒後駕駛摩托車案,其中1人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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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肉包鐵,酒後駕駛更危險——長春交警雙陽大隊2日內查獲兩起酒後駕駛摩托車案,其中1人涉嫌犯罪!

2019年4月13日下午,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雙陽區大隊二中隊網格二民警與大營子派出所、鹿鄉派出所民警聯合排查報廢摩托車,14時40分許,民警在長清公路查獲摩托車駕駛人趙某涉嫌酒後駕駛,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趙某檢測結果為68mg /100ml,其行為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吉林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之規定,趙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並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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