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工程需要了解的三種施工合同!

1、總價合同

所謂總價合同是指支付承包方的款項在合同中是一個“規定的金額”,即總價。總價合同的主要特徵:一是價格根據確定的有承包方實施的全部任務,按承包方在投標報價中提出的總價確定;二是持實施的工程性質和工程質量應在事先明確商定。總價合同又可分為固定總價合同和可調值總價合同兩種形式。固定總價合同的價格計算是以圖紙及規定、規範為基礎,承包雙方就施工項目協商一個固定的總價,由承包方一筆包死,不能變化。可調值總價合同的總價一般也是以圖紙及規定、規範為基礎,但是它按“時價”進行計算的,這是一種相對固定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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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是由發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單,承包人據此填報單價所形成的合同,其特點為工程量變化風險由發包人承擔,單價風險由承包人承擔。單價合同也可約定部分要素價格依據相應指數波動調整單價。單價合同主要適用於投標時工程數量難以確定,特別是在設計條件或其他建設條件(如地質條件)不太明確,合同履行中需增減調整工程範圍或工程量的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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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價格中工程成本按照實際發生額計算確定和支付。承包人的酬金可以按照合同雙方約定額度或者比例的工程管理服務費和利潤額計算確定,或按照工程成本、質量、進度的控制結果掛鉤獎懲的浮動比例計算核定。成本加酬金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所有成本費用,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承包人由於風險小,其報酬也往往較低。這類合同的缺點是發包人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控制工程成本。一般適用於投標或核定合同價格時,工程內容、範圍、數量不清楚或難以界定的工程建設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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