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京小伙没听劝坚持扶倒地女子。结果遭诬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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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没有专门设立碰瓷罪之前,我是主张拒绝帮助倒地路人的。但是既然选择帮了,善良还是要有底线,对方过了底线就要立即黑化,以牙还牙。

碰瓷实际上是符合敲诈勒索罪的基本构成要件的,只要现场证据充分,或者在天网监控范围内,即可不依不饶。

1、打电话报警称有人通过碰瓷的方式敲诈勒索,要求派民警到现场处理。

2、若民警到场后对方继续碰瓷讹诈,拒绝民警调解。由民警视对方伤情决定是否送医,我方坚持不支付任何费用,记住,民警如果拿所谓人道主义来说事,要求先垫付医疗费,是没有任何强制力的。报警的目的是要求刑事立案,如果民警以各种理由拒绝立案,打开录像,确认民警执法记录仪处于打开状态,当即大声宣读《刑法》第274条,在结尾补充对方碰瓷行为符合敲诈勒索罪未遂的一切构成要件,再次要求刑事立案。

到这一步,给碰瓷人最后的后悔机会,如果对方还要坚持碰瓷,咱一定要努力争取送他进监狱。如果对方服软,就不要再深究,看民警是否愿意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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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查实那妇女真的是讹人,一定要严惩,不能让讹人敲诈再无风险。世上还是好人多,我就遇上了一个拾金不昧的好人。昨天晚上,等公交车有点冷,我想跑一站暖和点。没想到将手机跑丢了,女儿打通了我手机,她说还有希望找得到,我觉得是不可能的,她说真有可能找到(因为没关机)。我女婿再打通时,那位好男人接了电话,他说着急了吧?我在领秀花苑某幢(苏州),你快点来拿(上床休息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开心极了。女婿想买点水果代我谢谢人家,没买到(九点多钟了)。他要发个红包表示谢意,也被拒绝了。随手机一起丢失的,还有公交卡、医保卡,养生保健卡及身份证等。最重要的是这部手机是我老公留下的遗物,对我有非常特别的纪念意义。衷心感谢拾金不昧的好人!祝福他健康平安!开心快乐!祈祷他全家人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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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小伙儿看到一个女子被车刮倒,以后不误老人的劝阻。毅然而然的凭借自己的天性和人性,伸手救助那个被车刮倒的女人。用小伙子的话说我不能看着人跌倒了没人扶。这就是一种我明知道也要会被冤枉,但看到人确确实实地倒在地上,那么我会义无反顾的挺身相救。因为是真相,终究要大白于天下。


因为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因为不去做可能是个女子就要有生命的危险,到时候是不是这人世间世态太炎凉了。所以我说喂,小伙子的勇敢和善良点赞!但是我也不愿那位倒在地上的女子,因为刮倒人扶人的时候,一般都是应该做了亏心事,惹了祸端的人来补救才去扶的。没有任何瓜葛的人,谁会愿意管这闲事?所以说这个女子的判断还是出自于她的想法。因此它苏醒的时候就说是小伙子给她刮倒的。
这也是很正常的,因为人家被刮倒也是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自然要找那个服自己的人。不管怎样,小伙子还是幸运的,毕竟通过这件事让媒体接受出来这事情的真相。我想那个受伤的女子,了解到是这个小伙子挺身而出救了他的时候,一定也会感动的,所以说什么事情都在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候,才能有一种让你感动,让你不能忘记的结局,所以我说这不是诬陷只是一种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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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个星期,我也在南京酒精厂路见一妇女倒地,身边还有辆自行车。也不知倒地多久了,路面上不少血。伤者带着哭腔喊:你们扶我一下。路边无人敢停下。想了一下我就赌了不会被讹,该帮助别人的就要帮助。后有一老者协助我将伤者扶至路边并要了号码与其家属联系。当时心里也的确有些纠结,看到伤者暂无大碍,在其家人还没到时与伤者简单的说些话后离开了。反正我是不后悔的,人之间还是要有点良善相待。


就是不算胖


如何去看这件事?叫怎看怎寒心,怎看怎生气,寒心得让人怨天恨地,生气得让人只想咒她的娘!

不是有:人倒了好扶起来,心若歪了怎么也扶不正一说吗,而现如今的事实就证明了这一切!

想想吧,那些每一次“做好事”人的背后,得不到赞扬奖励也就罢了,如果都会像这样的结果,不是反遭诬陷受责,就是被抓,赔钱或做牢,那长期下去谁还敢去“正气凛然”地见义勇为?谁又会吃饱饭撑的为社会做什么公益?

到底是人心之坏才致正气之失!到底导向有错才致结果荒唐!

通过这件事,假如小伙去扶了后虽遭诬陷,李大爷,王老爹,李婶,王姨……个个顶力做证,国法再严惩那女子,或赔钱或做牢或连带她的家人问责……,那一二三四五六七……的次数后,例似这样的“从重惩罚”到底,社会上的人谁还敢“碰瓷”使坏行恶?

但是,现在的情况可怕的不是“惹事生非”的人,而是整体社会中普遍人们“良心”和“道义”上的严重缺失!真要论引起这一后果的:一是舆论导向给力的太少。二是法治不公正清晰明断。三是人们对“正义风气”的无奈无助。由此造成了如今“司空见惯”下哀声叹气的被迫“忍受”,以致让“不良”的人有机可乘而嚣张猖狂!

但我认为:

如果我们的媒体舆论每遇“此事”实行对当事者及其家人“狂轰滥炸”到底,请问下一个的他(她)还敢吗?

如果我们的“执法者”每遇“见义勇为”的案子,不去把眼睛盯着那见义勇为者的“一招一式”寻机枉法,而是对“不法分子”清醒明快地敢抓敢杀,请问见义勇为的人多了,作恶的坏人是不是少了?

如果我们整体社会的人们,执法者严于担当正义,为民者敢于抗恶除奸,上下齐力,左右助劲,形成网,拧成绳,形成并有了这样的局面,请问正气能不回心转意,世道能不祥和太平?

所以,通过南京这件“诬陷”之事,看浅的人是个个案,看深的人是个局部,只有看远的人才能懂得我们社会真的缺失了很多。

一一难道,面对这样的现状,我们还不去思考:是否到了应该痼症下猛药,刮骨疗重毒的时候?


雨燕风尘


就该自己倒霉,我开车就遇见过不要脸的,报警后警察左说说右说说,花钱给对方体检了事。有一对夫妇男的喝过酒骑摩托车带着老婆,自己被石子滑倒了说是我撞倒的,要陪钱,报警后又说吓倒的,交警来了对我说私了吧,不然把你车拖回去每天要交停车费不划算。又去对方吓唬一下给他来个体检,自己就认倒霉,花几百给对方体检了事。早知道这个结果还不如给他几百,让他也好发个财,人家还会感谢我也不会耽误半天时间。


处处是江湖1234


我爸爸也是,打官司呢,送医院好心还垫了医药费,反过来就说我爸爸撞的,呵呵,人啊,真的分3.6.9等


善者为仁仁者为王


一次在南京大厂开车右转,被一个开电瓶车的女的堵住路口了。目测有四十七八岁吧,我就按了下喇叭,意思让她往边上挪挪,那女的回头看了我一眼,装作啥都不知道,我又按了下。那女的回头就骂起来了,后边堵了一排车,后车司机看不过去了。下来就要揍她,还没打呢。她就往地上一躺。旁边围观的群众都笑疯了……好无奈


蚂蚁胆子大


南京市民小葛骑车经过和燕路时,看到一名中年女子被经过的一辆车撞倒,小葛赶紧下车要扶女子。路过的李大爷劝:“小伙子你别扶,我没车我来扶不要紧”,但小葛称年轻人看到总要去扶,就将其扶起,却被女子咬定是肇事者。

幸好有其它在场目击者帮助澄清,才还原事件的真相。原来是一辆货车将女子碰倒,小葛将女子起来之后,该女子就不让小葛走,说是小葛撞的。

在医院,该中年女子表示,由于事发突然,她已经记不清当时的情况,所以才将小葛当成了肇事者。


挖掘机中的战斗机


小伙子是挺善良的一个人,经老大爷的提醒后还是仍然去扶女士,感觉他应该发自内心的去帮,而不是为了什么好人好事的名头去的。反遭诬陷确实让人感到心寒。

如果说是一个70岁或者80岁数的老人被撞到了,被人扶起来讹了人家,或许真是老人家自己的记性不好。但眼看你是一个中年妇女也就是50岁到60岁之间,你的记性就有那么的差?非常明显的属于恶意栽赃陷害,而且是不知道廉耻的诬陷,这女的脸皮咋就那么厚呢。

小伙子应该听老大爷的建议的,不管你有没有矿、有没有车,对于要不要扶一定要慎重考虑。要是选择不帮忙,相信经过的路人也不会说你什么。要是选择帮忙,你会逐渐认识到遭到诬陷是多么的委屈和无奈,有的人素质不仅低下而且是无底线的讹诈,且还会变本加利的。

希望这个情况能让更多人知道,当你遇到这种情况,相信你会有自己的判断和想法。我个人认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不要上前扶助,而是打电话给警察来处理比较妥当。同意这个方法的劳烦您给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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