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次女研究生在奔驰4S店维权事件中,你学到了什么,请列举之一二?

侗家青年


错失最佳公关时机,必然付出大代价,危机公关,机会成本是最大成本,首先考虑的并不是货币成本,这个事情的处理肯定不是销售,最终能够有权决策的一定是得到了销售经理以及利星行高层的授意,才得出来的处理措施。所有人的出发点都是为了降低公司的成本,而并没有考虑到事件对于品牌方和对于利星行的影响。因此出现这样的结果并不足为奇,所有危机公关时间,成本,机会成本是最大的成本,反而不是货币成本,现在看来这个结果应该是一个三输的结果。奔驰品牌受损:新车购买就漏机油,对于品牌的影响应该说是非常大的。利星行受损作为一个当地影响力极大的经销商声誉受到了极大的影响。第三客户受损。本来可以处理得比较圆满,因为为了减小利星行自己的损失,由于客户好说话就在条件上,一再的进行有利于利与利星行的措施反而激怒了客户。因此这个给我们所有的公关人员上了生动的一课,我们应该明确清楚什么是成本,什么是真正的成本,什么是最大的成本。

本人做过很多年的品牌汽车的危机公关,因此也是多年的心得。关于关于危机公关没有成本最优选项,只有损失最小选项。

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知道服务以人为本并不是喊出来的,而是要真正用行动实践出来的。换做是你:利星行自己的员工,买到这样的车你怎么处理?换做是你:奔驰自己的员工,然后买的这辆车你还能这样处理吗?肯定不是这样的,所以我们总是用二元化的思路区别对待,我们总是有侥幸的心理,认为自己做了一个最聪明的决定。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假想一下,如果销售方第一时间给客户更换了新车,还会有这种沸沸扬扬的闹剧吗?还会有自己,这是名誉损失吗?还会有奔驰声誉的损失吗?让我想起,公安系统有一句话叫别伸手伸手必被抓。同样可以延伸为别侥幸,侥幸必付出大代价。


淘哥动车组


别看这事儿现在闹的挺大的,好像搞的奔驰和4s店都很狼狈、很被动,女研究生的完胜似乎也已指日可待,然而,每个密切关注事件进展的消费者心里其实一点都不觉得轻松,原因何在?

因为这一事件被暴光并掀起舆论漩涡,充满着偶然!

如果当时女研究生坐在车上哭诉、痛斥的情景未被路人拍成视频发在网上,结果会如何?相信大家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就凭4S店在事件掀起巨大舆论漩涡后还敢欺骗媒体和公众说已与女研究生和解这一行为来看,店方根本就没有反省自己的行为,也根本就没把女研究生、媒体、公众放在眼里,什么守法经商、诚信经营、顾客至上,都不过是他们招摇撞骗的一个幌子而已,他们本质上就是一个无赖!

可是,对待这样的无良商家,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消费者都会束手无策,包括你我,也包括那个女研究生。即便你能不顾斯文,会哭、会闹、会撒泼、会打滚,如果不是恰好有人看到拍成视频发到网上并迅速成为舆论热点,又有什么用?

所以,无论接下来事情的进展如何,对奔驰、对4S店、对女研究生、对你我来说,都没有真正的赢家。女研究生这次赢得偶然,如果再有下次,她未必还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你说对吧?!

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的是:在遭受像女研究生那样的消费欺诈时,能有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地站出来为我们主持公道,而不是靠自己的另类言行和运气为自己维权。这是我们作为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和尊严,不是吗?




我爱语文


社会诚信的缺失,都是我们自己给“惯出来的”。其实,丑陋的东西是见不得光的,而自己的权益,也不能全指望别人“良心的发现”来得到保障。

说到底,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通过自己的争取才会得到保障。可惜的是,我们很多人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缺乏自信,也缺乏勇气。

类似于“4S”店这种秉持“店大欺客”又有所谓“背景”的“垄断企业”,其本身的所谓强势,无非就是其垄断的任性和背景的底气,但是这些是在我们在潜意识里“默认”这个任性和背景的前提下才能奏效。

一旦叫真,在阳光下,不要相信还有真的不怕阳光任性和铁幕一样的背景。

早在十几年前,我遇到过一个很典型的事,我把我的处理方式分享一下。

十几年前,因为工作需要,我计划乘飞机到某地出差,但是到了机场,我听到的消息是我订的航班因故取消。

航班因故取消是一个很正常的事,一般情况下无非就是退票或改签,因为工作比较急,当天又没有合适的航班改签,我选择退票。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我让我的助手去某航空公司机场柜台退票,大约半个小时的焦急等待之后,助手垂头丧气的回来告诉我,必须要有银行账号才能退票,航空公司不退现金。

对此,本来也没什么大事,给他一个银行账号就是,我到了航空公司机场的柜台,随口问了一句:如果没银行账号怎么办啊?本意是说,假如那些没有银行账号的人,应该怎样退票?

谁知道那位服务人员非常强势:没有银行账号就无法退票!这是民航的规定!

我一下子就火了,因为当时柜台围着退票的人很多,都希望能退票拿到现金——那个时候,飞机票是很贵的,我指着那个工作人员说:你是不是对你说的话负责?是不是能够代表航空公司或者中国民航?你说的规定,是法律法规还是地方或行业法规,有没有过公示?

那位工作人员任然很蛮横:这是民航的规定!有本事找民航去!

我说:我就找你,你代表民航也代表航空公司,如果你宣布自己不代表民航货航空公司,那你刚才对我说的就是冒充民航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我要报警!

那位工作人员不说话了,这个时候好多人开始恳求:小伙子帮帮忙!把票给我们退了吧!我们还着急办别的事呢……

看着那位柜台里的小伙子地头不吭声,我立刻打电话投诉,不一会来了一个工作人员,态度也是如此:没帐号办不了。

我盯着那个工作人员:真的吗?难道在中国,没有银行账号的人都不配坐飞机吗?我现在告诉你,我没有银行账号,也不打算办银行账号,我的票怎么退?

然后我告诉他:小伙子,我是农民,没有文化,文盲。但是我的机票是现金购买的,买的时候一手交钱一手拿票,退票的时候咋就成了你们说什么就成了规矩了?知道一个没有文化的种地的农民咋处理问题不?

周围的乘客纷纷帮腔,那位工作人员告诉柜台内的工作人员:办退票吧,账号现金都行。随后一铁箱现金到位。

很快,乘客的退票就都办完了,几个乘客给我说,还是要横才能办事。我说,中国民航不可能有那样的规定,他们是打着中国民航的旗号欺负人呢!

这种事,只要公开见光,再有就是要较真,就是要坚持,有的时候,太斯文办不成事。


步武堂


这个问题问的蹊跷,从这文化人维权中能学到什么?

不客气地说,什么也学不到!能学到的只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采取撒泼打滚聚众闹事,至于说制造网络影响那只是个运气,学不来的。

求真务实网的话从来没有一句空穴来风!也是个懂法律,知人情的稍有文化的人,但是更明白,所谓的懂法没有权势的帮助,会发现所有的法条不过是句空话。

自2017年11月开始,求真务实网为给二百多名民工讨到工资,先后到国家信访一次,中纪委一次,省信访六次,市信访无数次,为的是找到光伏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虽然有《光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大纲》国能安2016102号,也有《加强光伏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紧急通知》等等一系列国务院,能源局法规,但是一年多下来,得到的回复是

住建局:光伏工程不属于房屋与市政建设,不在我局管辖范围,建议到有权机关处理,(哪儿?不说。)

建管局:同住建局。

信访局:分转至发改,光伏办,住建。

发改局第一次回复:到住建局。

第二次回复:到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

光伏办:到住建局。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资质谁发谁管,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质问,资质是违规,也不归你管?那管理大纲何用?)

回答:大纲只说我验收,没说资质非得用我发资质。(抬杠)

省能源局:事不归我管,不收你举报信!要什么回复?

省信访局:能源局属中央直属机构,我司无权转交,只能交给当地。

国家信访局:部门已回复,则只能诉诸法律或到中纪委。

法院:诉讼对象牵涉太多,不立案。

中纪委倒好点:第一,监管漏洞肯定存在。第二,监管责任在当地政府。找市委书记或市长,召开联席会议确定监管部门。(市领导见不到呢?)找信访局,要求见市长。

又转回来了!

又找信访局,回答:市长己知哓,再见也无用!(事情呢?解决不了)

这是个真事,不过不能详细点名了。

事实上任何事情都这样。作为老百姓告大公司,会发现没有人管。但是你关干同大公司一样违法的事,立马就会有人办你。

这是最大现实!

更不用提某地法院判决知假买假不是消费者,不受消法保护的事情了。

西安的这位女士,提起诉讼,会得到一个明知车辆有质量问题而故意购买意图敲诈的判决也不一定。

只有经历过,才会发现,有时过激维权是不得己而为也是唯一有效之为。

这位小姐的选择是对的,不做泼妇,只能受伤。

运气也挺好,能致网络·关注,肯定会有结果。

求真务实网摊的事,恐怕只能认命了。因为我做不到打滚自残,不会引起关注。


求真务实网


第一:维权可以骂,但忌讳带脏话。

第二:一定要把公众的情绪调动起来。毕竟跟四儿子比,你身单力薄,属于弱势群体。

第三:保留一切图片视频证据。因为,这个社会变化太快,某些人翻脸比翻书还快。

第四:可以的话,让女人做一次巾帼英雄。但是你家里得有一个能说会道高学历的才女。因为 女人👩更容易获得公众的同情心。

第五…………


星辰自动化


1人情世故,关了这店,少了税收,好处什么的谁给???好处给多了,一些人就不做事了,非得等事件闹大去管,最终也没怎么管上用。

2奔驰确实一直都蠢,从策划到营销,只习惯赚客户的钱却没想过自己有没有那实力,当然有人会喷我,奔驰的动力性能各项都比国产好,但我说的不是硬件配置。

3买卖这东西以后还是看口碑、质量再去决定是否买卖。奔驰的口碑不错,质量也可以,但装错门这些问题是常事了,不仔细看是发现不了的,所以还得看口碑。

4最重要的就是,当地政府对待群众的态度。你去南京起诉,遇上王浩那种的,哪怕你有一个北大教授当律师也打不赢官司。刘女士说维权无门,真无门吗??那是不想管而已,事情闹大才装装样子调查调查,调查也只是应付一下,以免乌沙丢了,但真办的了事么???办得了还闹锤子??就如围城所说:这地方,好好的一个人来了都要变畜牲。如若以后的社会变得如此,还不如等到我们这代直接画上句号就可以了。


雨天173249106


鲁迅先生在“无声的中国”中有一段名言:“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在这里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的。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来调和,愿意开窗了。”


透过此次发生在西安的女研究生购买奔驰维权事件,我看到了当今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这年头,好好地讲道理是不行的,只有当众撒泼耍横,把事情闹大,才有可能解决问题。

不知道为什么?从鲁迅先生又想到了钱钟书先生。借用“围城”里的一句话来形容当今社会的“道德缺失现象”,那就是:“这地方,好好的一个人来了,也会变成畜生。”


临时客


这次维权,说明这个女士很有头脑,也很会维权,这一举动给奔驰公司一个响亮的耳光,这么大牌的产品如此这么差的质量,如此差的服务态度,仰仗着什么?大品牌?不过在当今汽车行业里感觉奔驰这个牌子已不是那么牛气啦!比他身价高的高档车遍地都是,它还牛什么呢?这帮人真是傻得找不到自己的定位啦!你以为你还是中国大陆刚开放那几年呢!中国人没有见过什么高档车,普通人法律意识淡薄,遇到问题也不懂什么处理,如今那个年代找不回来啦!这都是被外国人给欺骗精啦,事情闹到今天这一步,都是这个品牌和这个公司的狂妄态度造成的,应该是咎由自取,有关行政部门应该严厉处罚这家公司,并责令停业整顿,否则,应该吊销执照取缔经营资格


彩蝶翩舞


谢谢大家,我从事市场经济教学工作有一定的时间啦。我把我对市场的法律法规的一些浅薄的理解,对大家说说。首先,我国的立法虽然落后、空白,但立法机关仍在努力,在法律法规制定上,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虽然众多,但在具体的消费行为中是个体、弱势、松散的碎片;所以要求厂家和经销商必须向消费者提供合格产品,而且还得自证。消费者有检验产品能力的,基本上是假一赔一。消费者没有检验能力的,可以相信厂家和经销商提供的合格证书,若有证据证明厂家和经销商提供产品不合格,假一赔三、假一赔十,按规定执行。在对消费者赔付后,厂家和经销商在协商彼此的责任。其次,才是厂家和经销商提供产品合格前提下,产品出现了一些问题的,与消费者协商进行三包处理。第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要与时俱进,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升有促进作用,不能总是在“经营-违法违规-处罚-经营”的怪圈中。市场公示、市场禁入、市场经营黑名单广泛应用,加大违法成本。


陷阵军团


非常感谢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让我带领你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其实,针对这个话题,我之前也有朋友在4s店做过,他原来也跟我讲过,其实有时候客户关于的问题,有些投诉的话,他们忽悠客户,客户忽悠到位,大事化小,小事化中的话,对于消费者而言,很不负责任,因为没有根本上去解决问题,而是去逃避问题,想尽办法,如何去跟客户绕弯子,或者是说以最小的成本来平息客户投诉作为消费者,如果真的是问题,无论如何拿出自己对这件事的一个态度,不管是研究生还是本科,还是其他学历也好,要是4S店的问题,就必须要讨一个说法,不然觉得你很好欺负,因为蛮大的一个公司对销售员来讲也不愿意看到客户投诉,因为这个东西是他们老公卖的,都是新车,二手车及新车的话,他们从厂商那边拿车过来,所以说,他们可能也不想有这种事情,拿这个案例来说,发动机有问题,还没出门,发动机就漏,有可能她他们也不太清楚,只是说他们面对的解决问题方式方法确实欠佳,所以我,所以我总结几点就是消费者在买车是某种原因造成的。不要顾虑那么多,不要觉得现在是网络社会会怎么样怎么样,如果说你想这么多的话,反而对自己很不利!

希望以下为大家分享一这个问题对大家有所帮助,我希望我的分享关于这个问题能够帮助到大家,也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我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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