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万奔驰事件,当事人是否该要求对方赔付三倍金额以作惩戒,维护消费者尊严?

风行余尘


这件事大概率会有补偿,但是不会遵从三倍。

首先,事件的矛盾是“4s店没有违反相关法规”和“问题质量产品对消费者造成损害”这两者的矛盾。

产品损害消费者了么?

确实损害了,花了几十万,还没开就漏油,属实说不过去。

4s店有错么?

貌似一切还是和规定的(如果不合规,新闻应该报了,此处待定),产品有问题,该给换发动机就换。

另外需要考虑到目前工商的介入和舆论的风向问题。

所以,大概率会赔偿,但应该不到三倍。

赔偿是照顾了消费者,不到三倍是考量法律的公正和严谨性。

我也是吃瓜群众,纯属推测,等待结局。


黑猫查信息


看奔驰的公关能力了,公关好的话估计还是按三包处理:换发动力!公关不好的话,有关部门秉公执法,第三方检测机构查出车辆销售前有问题,工商、消协等有关部门强制店里退一赔三处理!反正现在国际级媒体比如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等都跟踪报道了,估计奔驰会诚实、诚信面对自己的问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不再扯皮、推诿、搪塞自己的责任!



大班670


即便是三倍赔了你觉得是胜利了吗,作为豪车4s店,三倍赔款也就是隔靴挠痒,以后该咋卖还是咋卖。你消费者永远是低人一等的弱势群体,顶多就是跟打发乞丐一样给你赔点钱。

买卖“我”照开,豪车“我”照卖,无非是赔点钱算什么事。再说了,这家店又不是第一次打官司了,前几次你看见给谁赔三倍赔款了。


lzfyzhs


销售伪劣产品,应当处三倍罚款。奔驰公司和4S店连带责任。汽车不比普通耐用消费品 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包括销前检测。如果由于失误导致将劣质车销售出支去,及时调换成正品属正常方式。如果发现销售的车是劣质产品,拒不调换正品,并且以销售正品的三包售后服务对待劣质品,则销售行为性质发生转变,构成明知是劣质品却依然当成正品销售欺诈行为,需要承担三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大川咖啡


泼妇是这样练成的!鉴于四S店陪练泼妇有功!本人认为应对此四S店给予奖励!奖励其八倍配尝车主!购车款!误工款!精神损害等款项!并公开在媒体赔礼道歉!。


时小时2


垃圾奔驰,这点来这套,早干嘛去了,人家已经给你15天时间了,你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脱责任,想把自己的责任变小,这就是你对消费者的态度,等到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时就虚情假意的,给人赔不是,买礼物送蛋糕,这就是你的公关啊,真是可笑至极啊


邱139734116


这次处理不能只解决这辆车的问题,要解决所有4S店的潜规则问题,并严厉查处这个4S店的违法欺诈问题,罚他个底朝天,甚至追究刑责。狗屁声明,没一点诚意。消费者会让你滚出中国的。等着瞧吧,中国不会再买了。


yj—ly


支持退一赔三!支持退一赔三!支持退一赔三!重要的事说三遍。


百姓的事大于天


按汽车三包法规定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手机用户80973923454


千万不要觉得66万是广告,大家都来说66万的梗的时候不是你6千6百万能解决的问题!其他各大品牌会让你这个66万的梗持续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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