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逐步清退不符合農村低保“五有”人員

我省逐步清退不符合低保條件人員

每日甘肅網4月13日訊(蘭州晨報/掌上蘭州首席記者 李輝 實習生 雷倩雲)4月12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瞭解到,我省確保全省農村低保在兜底保障中應保盡保、應兜盡兜、應退即退;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五有”人員實行有計劃、有步驟地逐步退出,決不能搞簡單化、一刀切、斷崖式清退。 據瞭解,我省要確保全省農村低保在兜底保障中應保盡保、應兜盡兜、應退即退;對於農村低保對象不精準的問題,省民政廳將採取定期通報、約談相關市州民政部門負責人,致函相關市州黨委政府,呈報省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等方式,倒逼工作落實;要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從清退 “五有”人員實行有計劃、有步驟地逐步退出,決不能搞簡單化、一刀切、斷崖式清退。

據瞭解,我省要確保全省農村低保在兜底保障中應保盡保、應兜盡兜、應退即退;對於農村低保家庭有5萬元以上機動車或大型農機具、有財政供給人員(僅限於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係)、有購買商品房(不含徵地拆遷安置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有經商辦理市場主體、有3萬元以上存款等“五有”情形入手,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人員實行有計劃、有步驟地逐步退出,決不能搞簡單化、一刀切、斷崖式清退;防止發生腐敗和作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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