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一案,你怎麼看?

浙江健康之窗


張扣扣的人生,應該是走到了末頭,懷著對母親的思念、對仇家的憤恨,以及報仇後的快意江湖,走向另一個世界......

但我相信,張扣扣人雖然去了,但他留給我們的思考確實久遠的。

試想一下:親眼目睹母親被人打死、法醫在街頭就地屍檢、打死母親的人蹲了三年多監獄就釋放、自家得到的經濟補償不過幾千塊錢......



稍微厚點血性的男人,心裡都邁不過這個坎兒吧。

當然,按照當年的實際情況來看,打死張扣扣母親的人是未成年人,而當時的經濟水平就那樣,幾千塊估計對方也是掏了家底子,至於判刑七年提前釋放,肯定是跟減刑政策有關,從事件的另一方來看,家也是搞得不像個樣子。

不過,這點損失無法與失去母親的張扣扣相提並論,雖然小時候他無法對抗鄰居幾兄弟,但仇恨的種子一旦埋下,爆發出來的能力是驚人的。

普法君也是農村長大,在以前的農村。人們法治意識淡薄,鄰里糾紛基本就是靠拳頭解決,尤其是兄弟多的人,在村裡幾乎沒人敢惹。

普法君村裡有三家人是弟兄五人,反正在我們村幾乎沒人敢跟著三家人吵架,雙拳難敵四手,更別說人家十隻手一起捶你。



所以,當年幼的張扣扣面臨母親被打時,身單力薄的他縱使再有心也無法救母親,悲劇發生後,仇家的日子很快恢復正常,幾兄弟個個都混的還不錯,關鍵是事後雙方家庭依然是鄰居,這肯定讓張扣扣心裡不服,心裡的怨氣無法發洩,也無人對其進行心理輔導,報仇也是在所難免。

加上後來去當兵,不知張扣扣是不是有“練好身體報仇雪恨”的想法,包括出門打工不順、一直未談女友,會不會也與伺機報仇有關。

只是沒想到,張扣扣竟然在大年三十這天採取這麼激烈的行動報仇……

如今,張扣扣二審依然是死刑,我估計最高法也很快會複核同意,奇蹟是很難出現了。

錯誤的時代、一起小事引發了悲劇、導致20年後更大悲劇的發生,20年的恩恩怨怨以五條人命的終結而告終......

這樣的悲劇,是時代造就的?還是執拗的張扣扣鑽了牛角尖,我想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想法吧……


普了次法


情理可原!法理難容!

自古以來複仇都被人們視為一種俠客精神,有種英雄主義的色彩。無論是原始社會的氏族之間的復仇,還是自春秋戰國以降的門客復仇,兩漢、東西兩晉、隋唐以至明清乃至民國的血親復仇,都被人們和文學作品蒙上了悲劇英雄的色彩。武王伐紂之所以是正義的,其內核也包含了血親復仇的成分,其要為其父姬昌和其兄伯邑考報仇,在這裡血親復仇的正義性甚至戰勝了君權神授。


還有這樣一個故事,豫讓是春秋時期的晉國人,是晉國正卿智伯瑤的家臣。趙韓魏聯手在晉陽之戰中打敗晉國,智伯瑤兵敗身亡,為了給主報仇,豫讓吞炭讓自己變為啞巴,把漆塗在身上,使皮膚爛得像癩瘡,以使自己改變容貌能潛伏下來為主公報仇。幾次謀刺趙襄子未遂,為趙襄子所捕,連趙襄子都覺得其忠勇可嘉不忍殺他。最後一次被趙襄子所捕,豫讓求得趙襄子的衣服,將其衣服斬碎一事以表示為主公報仇,最終豫讓被趙襄子所殺。士為知己者死成為千古絕唱,豫讓也成為千古以來的悲劇性的英雄人物。這足以可見歷來人們都把復仇賦予了一種英雄情結在裡面。因為復仇彰顯了忠誠,也體現了人們樸素的價值觀,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血還血。人們同情張扣扣,無非也是基於上述原因。就如同古代,那些為父報仇,卻觸犯了法律,被斬首之後,人們為其立義碑立義景,為其塑雕像,因為人們在心底是同情他的。



古代社會隨著法制的健全,對於個人的復仇行為是不能容忍的。在古代,尤其是漢代以後,隨著中央集權逐漸加強,法秩序逐漸完善。血親復仇逐漸變得不再被能被容忍。即使統治者非常同情這種行為,但是他們為了統治的安定性,社會秩序的穩定性,都必須對這種行為實施懲罰。在古代為了避免血親復仇,甚至規定了殺人移鄉的制度。它的意思是如果殺人者遇到特赦或者特殊情況,沒有被判決死刑的,在釋放以後必須遷到千里之外,以防止被受害者的親人復仇,來避免冤冤相報相互毆殺的情況的出現。


在現代法治社會,刑罰權更是幾乎被國家完全壟斷,只有在少數情況如正當防衛的時候,個人才可以合法的使用暴力。因而張扣扣的行為是決不能為現代社會的法律秩序所容忍的。因為法律是為了更大多數人的利益,她有更高的價值在裡面,法律要追求更大多數人的安全與社會的秩序的穩定,這是法律的正義。一個人人自行復仇的社會是法秩序不能容忍的,也是生活其中的國民所不能接受的,我們正是為了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我們才結成一個共同體,我們就必須遵守其中的規則,這就是最大的正義。張扣扣為母報仇,實現的是他自己的正義,而法律將張扣扣判死刑,這是法律在實現她自己的正義。(法窗夜雨原創,謝絕轉載,更多內容歡迎關注!)


法窗夜語


張扣扣案,看了網友評論,讓我想起了具有中國四大名著之稱的《水滸》,一群偷盜、殺人、放火的人最後卻被作者樹立成為英雄的形象,“殺父(母)之仇,奪妻之恨,不共戴天”,面對仇恨,中國傳統推崇的不報仇、不殺人就是不孝、不忠、不義,受此文化的影響,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當今社會仇殺、情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不可否認中國文化需要傳承,但這種腐朽文化和思想傳承在當今“自由、民主、法制”社會是不是覺得很可悲?可笑的是我們還繼續崇尚著這些所謂的“文化”,將這些五千年的陋習像榮耀般掛在胸前,作為炫耀的資本!“法不留情”,張扣扣案的判決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彰顯,也是凝固的傳統文化與現代法制社會的思想碰撞,然而我們必須理性地看到:社會的進步必須要“取其精髓,舍其糟粕”,從思想上,也要從行動上先進起來,不然這樣的悲劇會不斷上演。


用戶5350763328118


我覺得,張扣扣一案的發生,有多方的原因。

首先,最終根源是其母與鄰居發生矛盾,其母以及鄰居都有重大責任。

其次,事情發生後,張有沒有受到家庭以及社會的心裡疏導是個問題。

再者,鄰居有沒有對之前錯失進行悔過,並給於相應的補償。

法律不會饒恕已經犯錯的人,觸犯法律,必將受到相應懲罰,我們應引以為戒,堅決不觸碰法律這根紅線,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一品刺客


我是一個鑑定的死刑反對者!死刑是嚴重違揹人性,剝奪他人生命!如果槍斃一個人能夠減少犯罪,那死刑還有一點點存在價值。西方很多國家沒有死刑,也沒見殺人犯怎麼多!張扣扣為母報仇,其主觀動機上與一般故意殺人有明顯區別,他有很強的目的性,而且從中國人幾千年的傳統思想來看,為母報仇天經地義,張扣扣據瞭解有自首情節,一般來講,應該可以減刑,判處頂格死刑有些不合情理。而且我懷疑張扣扣有心裡障礙,應該進行精神鑑定,如果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判處死刑則是錯上加錯!


不務正業的放牛娃


我認為張扣扣若是今日沒有死在法律的正法上,也難以活命,如果他獲得出獄的機會,就會有王家子弟以報殺父之仇窮盡天涯追殺他的,總之慶父不死,永不太平。普天之下,啥人不為人子女,凡子女者皆有為父母報仇之“天經地義”,那你今日以報母仇殺人,明日被殺人之子也同樣以報父仇殺你,所以說以報殺報則社會必退化,放任互相殺滅,國法蕩然無存,天下大亂自此為始也


暢心所言


張扣扣的媽媽如果不是他們打死的,現在應該也過得很幸福,也沒至於有他今天的過激行為,希望不要判他死刑


用戶8140640672431


我覺得死刑罰當其罪,張扣扣母親被殺也有前因後果,反對網絡上一些人一看到“為母報仇”就不管是非曲直,一看到法院判決就覺得必有黑幕。幾年後如果王家家人連張扣扣一家殺了,也應該判死刑。


不惑嗎


殺人償命,也要考慮前因後果。留他一命,對社會無害


蕪湖周亞平


死緩是必須的。張扣扣的辯護方向不應該強調殺人報仇的正義性,而應該主動向法庭表達願意承擔後果哪怕死刑的意願,這樣的同情分會更多。他現在的辯護律師策略錯誤。而這個錯誤可能會導致他活不下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