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不如疏!一味打擊證書“掛靠”是否可取?

隨著中國建築行業的高速發展,證書掛靠成為了很多企業用來減少人員聘請成本的手段,一般而言,持證人註冊單位與實際工作單位不符就是“掛證”。為了達到企業或開業資格審驗、項目投標等所需要的前置性條件,也為了節省人力成本,醫療、建築業企業都有“掛證”行為,雖然證書掛靠是法律法規嚴格禁止的行為,但是掛靠現象屢禁不絕,目前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有句話說得好:“存在即合理”,那對於證書掛靠來說,難道真的就一無是處,需要趕盡殺絕?排除目前社會上洶湧的一邊倒的“黑”掛靠,“黑”註冊制,我們冷靜的分析下如何正確看待證書“掛靠”。

堵不如疏!一味打擊證書“掛靠”是否可取?

目前來說,對“掛靠”零容忍仍舊是社會上主流意見。

大多數人認為許多非從業人員為了“掛證”而考證,形成“幹活的沒有證,有證的不幹活”的社會亂象,不僅貶損了職業資格制度,腐蝕了社會風氣,也為醫療、建築工程質量埋下安全隱患,已經到了非重拳治理不可的地步。儘管住建部進行了多次打擊和政策整改,但由於之前系統不完善,持證人也能得到豐厚的補貼,所以屢禁不絕。那麼退一萬步來說,即使掛靠真的杜絕了了,行業亂象就會停止了嗎?也許可能會更亂!

堵不如疏!一味打擊證書“掛靠”是否可取?

企業迫於無奈招聘全職人員,提供相應崗位,既有利也有弊!

目前已經實現社保信息全國聯網,好多企業已經無法再通過掛靠來完成資質審核,在這種情況下想要保住資質,只能用相應崗位和薪水以及補貼去聘請足夠的人員承接項目。不妨設想,對方只要有相應註冊證書,企業就需要予以崗位並支付薪水,工程量足夠時尚好說,一旦長期不開單這部分人員的薪水負擔將對企業的發展和規劃產生很不利的影響。市場是無情的,企業為了完成資質審核只能被迫招聘一些不必要的持證人員。薪水開的過低,會招聘不到人才;過高的話必然對企業形成負擔,無形中就加大了一些中小規模企業承接項目的難度,變相的阻礙了企業發展建設的進度,甚至影響到國計民生。

堵不如疏!一味打擊證書“掛靠”是否可取?

並非所有持證上崗人員都有水平,低水平有證全職人才可能造成有真本事無證人才價值流失

掛靠被終結後,可以想象市場上將大量出現要求全職持證上崗人員的招聘需求,這樣難免會有持有資格證卻沒有實際工作經驗和能力的工程師們出任某一崗位。並且在目前就業壓力大的前提下,面對這樣優質的入職機會,想必也會刺激更多的人去考相關的註冊證書,一時間大量新人“小白”全職工程師的出現肯定會讓“符合規定”變得有名無實,可想而知其造成的實質結果與現在的掛靠基本無差,在這種情況下原單位那些有真實經驗但是沒有相關證書的的老員工也必然會有或多或少的怨氣,從而導致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下降,必然不利於提升工作成果質量。說到底掛靠的實質其實就是借用,雖然不符合規定,但它是一種順應時代的產物,因為合理才會出現。在這裡我並非否認打擊掛靠行動,畢竟目前的掛靠現象確實是影響了工程建設領域內安全規範的建設發展,但如果不顧一切強推政策併為此製造了更多混亂那便是矯枉過正,得不償失。

堵不如疏!一味打擊證書“掛靠”是否可取?

我認為要公平地看待掛靠現象。

“掛證”亂象產生的原因之一是法律責任缺失或落實不到位,我們一貫的思維就是出租資質證書確實違法了,違法了就要被追究法律責任,但其實也可以換個角度看待這個問題,專業人士和專業技能為什麼不可以體現為經濟利益?很多年前律師行業不也是“公家”的,只能拿死工資嗎?“掛證”既然有市場,說明有市場和社會需求,這才是其產生的根本原因,只要規範行業發展,比如採用互聯網方式使執業藥師確實能遠程兼職,利用專業知識兼職獲利並無不可。況且有專業知識技能的專業人士,其技能價值包括經濟價值都應該得到體現,法律對此堵不如梳,但專業人士享受權利、利益的同時也必須附之以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也不應一成不變,法律應該更加聰明地適應社會發展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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