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杜某某在駕駛證被暫扣期間,怕緝布控系統查獲,不敢開自家轎車,心存僥倖借他人車輛上路,不料被乳山大隊民警依法查獲。
案情經過
4月4日9時許,威海乳山大隊民警在202省道乳山寨紅路燈路口崗執勤時,發現一輛灰色小型轎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民警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當民警讓駕駛人出示駕駛證時,該駕駛人謊稱證件在家裡,忘記隨身攜帶了。民警通過查詢發現,該駕駛人杜某某駕駛證處於暫扣狀態。
經調查,杜某某在今年2月份,因酒後駕駛機動車,駕駛證已被暫扣。杜某某明知自己駕駛證被暫扣期間,自己再駕駛車輛就屬於無證駕駛,因為有急事需要辦理,又怕被緝查布控系統查獲,於是就借來朋友的車,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沒想到還是被民警查個正著。
目前,杜某某因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被處以1000元罰款並處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還有一位駕駛人無證駕駛做賊心虛,通過卡點時突然加速被交警蜀黍依法查獲。
案情經過
3月27日上午10時許,乳山大隊民警在704線、洋村口大橋東設卡執勤時,一輛由西向東行駛的魯KR7**J號藍色皮卡車,在通過民警設卡點時突然加速。
皮卡車這一反常舉動,引起執勤民警的注意,執勤民警立即指揮其靠邊接受檢查。停車後,駕駛人梁某越告訴民警,駕駛證忘帶了,民警見其神態慌張,破綻百出,隨即將其帶回中隊進行查詢。在證據面前,梁某越如實承認自己無駕駛證。
經訊問得知:駕駛人梁某越今天和司機來乳山談業務,看路上車輛也不多,心存僥倖想開車練練手,商量司機坐在副駕駛上。不料剛開車跑出幾百米,發現有交警設卡,他非常害怕,突然加速,不曾想這一反常舉動更引起民警的注意。當日,梁某越就因無證駕駛,被依法送進乳山市行政拘留所。
警示:無證駕駛危害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規定:“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也就是說,駕駛人必須經過培訓,達到規定的學時和里程,掌握了熟練駕駛技能,考試合格並取得了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而無證駕駛是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是重大交通安全隱患之一。無證者大多未經過正規的培訓和考試,未取得駕駛證,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一遇突發情況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甚至車毀人亡,其危害主要有四點:
1擾亂道路交通秩序
無證人員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加之日常駕駛時規避執法檢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員、闖紅燈和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現象司空見慣,影響到其他道路參與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開展。
2嚴重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能,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引發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傷害,威脅自己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3敗壞社會風氣
無證人員藐視法律,無視交通規則,輕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此類現象的存在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眾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
4誘發違法犯罪
因諸多原因,無證駕駛人員往往欠缺合法駕駛要件,加之車輛本身來源不明、手續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誘發超員超速、闖紅燈、酒後駕駛、交通肇事、盜搶等違法犯罪案件。
對於無證駕駛的處罰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蜀黍提示
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依法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是對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不負責的行為。
安全駕駛、遵守交規,是對自己負責,更是為家人負責,安全才是離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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