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個保險“國標”4月實施 收納817項保險術語

本報訊(記者 吉雪嬌)在購買保險產品時,由於銷售誤導導致的投訴屢見不鮮,“信息不對稱”往往是重要原因之一。記者獲悉,相關問題未來或有所改善。4月10日,銀保監會正式披露中國保險業首個國家標準《保險術語(GB/T 36687-2018)》。據悉,該標準共收納817項保險專業術語,既包含面向業內人士的專業術語,也包含面向消費者的一般術語,是保險行業內部溝通和外部交流的規範性、通用性語言,也是保險業各類標準的基礎標準。該標準已於4月1日正式實施。

相比此前行業標準,《保險術語》國家標準兼具權威性、專業性及普及性。其中,不僅將在保險法律法規中已經明確定義、保險監管機構在監管規定中已經明確定義以及在保險行業內廣泛應用的保險術語和概念均納入標準,如保險人、保險經紀人、責任保險等術語。與此同時,由於國家標準的受眾還包括廣大保險消費者和非專業人士,此次標準的術語定義在保證權威性的前提下,增加了內容註解。如“2.34 保險價值”,在術語定義之後增加註解“注:保險價值是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計算保險賠償金的標準或依據”,以方便理解。

此外,《保險術語》國家標準還引入了保險新業態、保險創新產品相關的術語,如根據投資連結保險的升級換代而引入的個人賬戶價值轉換術語,以及由新型保險類型產生而引入的虛擬財產保險、互聯網保險術語等。

“此前缺乏保險專業知識,也沒有可以參考的標準,對於保險合同條款往往是一知半解。現在通過《保險術語》國家標準,可以很好的瞭解相關條款的含義。”成都市民劉女士表示。

如給付方面的“代位求償權”,是指“在財產保險中,保險人賠償保險金後享有的,由被保險人轉移而來的,向對被保險人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在保險中介方面,對於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公估估價服務、保險經紀合同等術語有了更加全面的瞭解。

在有關人士看來,《保險術語》國家標準作為保險業的標準用語“詞典”,有利於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保險產品、保險條款和保險機構提供的各項服務,減少分歧,提升消費者滿意度。

銀保監會指出,為推動《保險術語》國家標準應用,下一步,保標委將推動各大保險公司通過公司網站、在公司業務經營、跨行業溝通交流、保險產品銷售和服務的同時,加大《保險術語》國家標準宣傳力度,提升社會認知度,使其成公眾對保險知識教育普及的重要內容,保護消費者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