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
全市各級公安交警
在轄區的各大路口
開展酒駕查處統一行動
嚴查酒駕,我們是認真的!
昨日,
全市共查處飲酒駕駛8起,
醉酒駕駛1起,
涉牌涉證違法行為86起。
一旦被查處酒駕、醉駕
等待司機的將是以下後果
▼
曝光臺
醉酒駕駛
飲酒駕駛
案例一:4月10日21時26分,韓萬卷駕駛陝A2***F號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慶城縣白馬街道時被白馬交警中隊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結果為32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案例二:4月10日21時30分,王剛駕駛陝D1***P號小型轎車由慶城縣驛馬街道前往桐川方向,途經驛馬街道驛居新城商業街口,被驛馬交警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結果為3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案例三:4月10日22時38分,陳俊傑駕駛甘M9***2號小型汽車由慶城縣驛馬街道出發回家途中,行駛至驛馬鎮逸居新城商業街口,被驛馬交警中隊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其結果為7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不管你在哪喝酒,回來得再晚,
請您理解家人還在等你平安歸來!
如果你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不管是風裡雨裡,
慶陽交警
都會在各個路口“等”你,
傾聽您酒後的心酸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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