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集團涉中鋁高管腐敗案 公司迴應:積極整改

對於捲入中鋁高管腐敗案一事,南山集團作出回應。

4月10日,新京報記者獲悉,南山集團披露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募集說明書稱,根據發行人(即南山集團)的確認並經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核查,發行人針對上述“李東光案”及“杜偉平案”發行人已進行了調查取證、積極整改。

發行文件顯示,在上述案件調查審理過程中及判決後,發行人生產經營管理情況一切正常,經營穩定,公司高管正常履行職責,龍口市人民政府亦出具了相關《說明函》。本所律師認為,發行人目前經營穩定,高管均在崗任職,企業無重大變動,融資能力正常,上述案件未對發行人本期中期票據發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015年12月25日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裁、中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原總經理李東光因受賄罪,被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以下簡稱“李東光案”);2017年1月20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煙臺市規劃局原局長杜偉平犯受賄罪一案作出刑事判決,並出具(2016)魯16刑初字6號刑事判決書,原審被告人杜偉平不服,提出上訴,於2017年5月17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出具(2017)魯刑終128號刑事裁定書(以下簡稱“杜偉平案”)。

在上述兩起案件中,南山集團均被指捲入。

4月10日,新京報記者獲得了一份河北省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李東光受賄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2006年3月至5月間,李東光利用其擔任中鋁國貿公司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接受南山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山集團”)分管工業企業的總經理程某的請託,為中鋁國貿公司向南山集團銷售氧化鋁業務提供幫助。先後3次收受程某給予的中國農業銀行卡3張,共計人民幣42萬元。

資料顯示,李東光原任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鋁股份公司”)副總裁兼中鋁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鋁國貿公司”)總經理,曾任中鋁國貿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兼中國鋁業公司市場貿易部主任、中鋁股份公司營銷部總經理。因涉嫌犯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經滄州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3年11月20日被滄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據南山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宋某證言,2006年全國的氧化鋁供應緊張,後公司的程某、劉某甲找李東光幫忙,給南山集團的電解鋁廠解決了5萬噸的氧化鋁。

除了捲入上述兩次案件之外,據報道,2014年,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受賄案作出宣判,他主動交代曾收受宋作文754萬元。對此,南山集團方面在接受採訪時回應稱,公司運行正常,並未進一步作出解釋。

南山集團實力雄厚。

資料顯示,南山集團始創於改革開放初期,經過40年的艱苦拼搏,現已發展成為穩居中國企業500強前列的大型民營股份制企業,現有員工4萬多人,2018年綜合實力位居中國企業500強第170位,中國製造業500強第71位,目前形成了以鋁業、紡織服飾、西海岸新區、金融、地產、教育、旅遊、健康、航空等為主導的多產業並舉的發展格局。

其中,南山鋁業是全球唯一同地區擁有熱電、氧化鋁、電解鋁、熔鑄、鋁型材/熱軋-冷軋-箔軋/鍛壓的完整鋁加工最短距離產業鏈,終端產品廣泛應用於航空、船舶、高速列車、電力、汽車、集裝箱等若干領域。1999年,南山鋁業A股股票(代碼:600219南山鋁業)在上海證交所上市。

截至2018年09月30日,南山集團註冊資本總額10億元,南山村委會出資5.10億元,佔比51%;宋作文出資4.90億元,佔比49%。南山集團的實際控制人是南山村委會,村委會主任為宋作文。

簡歷顯示,宋作文1947年生,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是全國勞動模範和第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無海外居留權。歷任玻璃纖維廠廠長、紡織總廠廠長、南山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長等職。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近幾年來,南山集團創始人宋作文已不再擔任公司董事長職務,由其長子宋建波擔任南山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一職。

2018年10月,宋作文家族以295億元人民幣財富,位居2018年胡潤百富榜第95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