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灌區保護條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

10日,記者從成都市水務局獲悉《成都市都江堰灌區保護條例》將於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據瞭解,《成都市都江堰灌區保護條例》的適用範圍為“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都江堰灌區總體規劃覆蓋的成都市行政區域”。

《保護條例》明令禁止的行為包括向河道、渠道內丟棄秸稈或者傾倒垃圾、廢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在灌區內建設有汙染物排放的養殖場,在灌區河道、水庫內開展網箱養殖;砍伐、擅自移植灌區內的古樹名木和天然原生珍貴樹木;在灌區內非法捕獵、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

在綠化控制帶範圍內,禁止建設的設施、項目包括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垃圾填埋、焚燒項目;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度假區等嚴重汙染水環境的旅遊、娛樂等項目;油漆、造紙、製革、印染、顏料染料、農藥、水泥、玻璃、火電、含磷洗滌用品以及其他嚴重汙染水環境的工業項目;市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嚴重汙染水環境的其他設施、項目。另外,灌區內的城鎮和鄉村建設,不得擅自改變河道的自然走向;同時禁止在河道管理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任何項目或者設施。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林聰

原標題:《成都市都江堰灌區保護條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明令禁止高爾夫球場、人工滑雪場、度假區等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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