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一位老警的坚守与不舍

四川新闻网宜宾4月10日讯(贺燕飞 牟永春 周明会)

时光流转,岁月更迭。从警34载,即将脱下警服光荣退休的法制大队老民警,大家一致敬重的江老师,准备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多说什么,默默地在办公室收拾自己的东西。望着他落寞的背影,同事们不忍心去打扰他。原本江老师请好了公休假,准备在最后等待手续办理的时候与家人出去散散心,他说,工作了几十年陪伴家人外出的次数屈指可数,现在终于可以彻底放松下来了。然而,休假的第二天,江老师又主动回到办公室,看着单位的同事忙得不可开交,便主动参与到值班、案件审核中。“江老师不是休假了吗?”“趁现在还有资格能够帮大家分担一点是一点,等退休手续一办下来,想帮忙都不行了”,简洁、朴素的语言,饱含着一位老民警对挚爱岗位的深情与不舍。

叙州:一位老警的坚守与不舍

江老师名叫江仲林,是叙州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元老”级的老民警,法制24年行政案件审核的工作经历,比有的年轻同志年龄还要长些。他1983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宜宾县蕨南乡团委书记、宜宾县横山乡公安员、宜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察员、法制大队民警。1986年,江老师从行政干部转行到了公安,一干就是34年。34年中,他并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和轰轰烈烈的事迹,却在平凡岗位上做到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竭尽所能为一线民警分忧解难。他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平易近人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一线民警的一致敬重。

在工作中,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但他在荣誉面前总是退让。翻开他的档案,记录获得的荣誉并不多。2006年被四川省公安厅评为“四五”普法先进个人,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被宜宾市公安局评为执法示范标兵,2011年被宜宾市公安局评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2012年被宜宾县人民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16年被宜宾县公安局党委评委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他所在的法制室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这是基层法制部门的最高荣誉,无疑也是离不开他的默默付出。正是因为他的谦虚、谨慎、淡泊名利的人格魅力受到了同事们的敬重,大家都以一声“江老师”来表达对他的尊重。

叙州:一位老警的坚守与不舍

1983年,江老师工作入职便被分配到了蕨南乡任团委书记。1984年,蕨溪派出所所长曾信良向乡上请求把他抽到派出所协助工作。当年,蕨南发生一起强奸案,受害人系聋哑妇女。因派出所人员紧缺,曾所长就指派从未独立主办过案件的江仲林去参与办理。在询问受害人时遇到了难题,不懂哑语。但江仲林想到与聋哑人长期生活的人应该懂得其手语表达的意思,于是找到了受害人的嫂子做翻译。通过翻译,把案发的过程详细询问并如实作了笔录。随后,将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其交代的作案过程与细节,与受害人表达完全吻合。最终,该案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正如曾所长所说,江仲林天生就是干公安的料,应当将其推荐到公安战线。后在曾所长极力推荐下,他于1986年通过考核正式加入公安队伍。

1987年至1988年,在刑警大队工作期间,刚转行不久的江老师被抽到了县“打拐办”。期间,曾一个人到云南的盐津县、永善县、水富县、四川的筠连县、高县、屏山县、宜宾县等地核实被拐卖妇女。那时交通、通讯不发达,全靠双腿跋山涉水,历经十一个月,共核实56名被拐妇女。其中,最长一次出差时间长达两个月,这期间妻子怀孕在家也无法给予体贴和照顾。

在法制上,审核案件,尤其是复杂的案件,一个人负责看到底能很大程度上节约人力,避免重复劳动。即便有时候是通宵达旦,江老师依然想的是自己尽量熬一熬,不要惊动别人。2018年1月,分局治安大队在办理一起赌博案时,凌晨二点给他打电话请审核案件。因涉及处理人员多,同时体谅办案民警熬夜的辛苦,他简单问明案情后,在寒冷冬天的深夜拒绝了办案民警开车去家中接,自己骑自行车到办公室去审核案件。当晚在案件审核中,拟写询问提纲七份,交由办案民警补查。在等待补查案件材料时,已是上班时间了。来上班的同事叫他去休息,他说“这个案件材料太多,你们又重新审核一次要花不少时间,我还是等他们补查完成后,由我来审核签批算了”。最终,在审核完该案件时已到吃午饭时间。在旁人看来,法制民警审核案件就是一个简单的中间签并呈领导审批的过程,殊不知,在审签中,要锁定和完善证据、严控办案程序并非易事,必须严谨细致,才能确保执法规范。因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他在法制上工作的24年中,经手的案件无一件虚假错案。赌博案件主办民警刘川在案件办结时说,“江老师就是江老师,我们不服都不行,以前对法制民警有诸多误解,通过此案完全转变了观念,也对法制民警更加敬重了”。

江老师善于学习、善于收集、勤于钻研,始终坚持捍卫法律尊严,“稳、准、狠”打击违法犯罪。24年法制工作中,他以“教、引、帮”服务于一线民警,“宣、讲、说”宣扬法律,“传、帮、带”推进公安工作,谦虚低调,默默无闻,勤勤恳恳。据统计,在34年公安工作中,他主办和协办各类案件180余件;编写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30余份,拟写各类法律、法规、办案程序讲稿260余份;审核各类案件10000余件,归纳、收集、汇总做各类报表4000余份;到企业、学校、部分行政机关等进行讲课1000余次。一组组数据只是他默默奉献的一个缩影,却无法全部记录他从警一生的点点滴滴。

榜样的力量总是激励人砥砺前行。江老师用行动影响着身边的年轻人,即使即将退休,离开挚爱的工作岗位,也要把最后“一堂课”上好。与他共同承担行政案件审核工作的彭芙蓉说,“江老师为人谦和有礼,对于我,亦师亦友,20多年的法制工作经验更是法制大队的宝,作为年轻一代,我们一定会继承和发扬好老一辈法制人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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