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州:一位老警的堅守與不捨

四川新聞網宜賓4月10日訊(賀燕飛 牟永春 周明會)

時光流轉,歲月更迭。從警34載,即將脫下警服光榮退休的法制大隊老民警,大家一致敬重的江老師,準備離開的時候並沒有多說什麼,默默地在辦公室收拾自己的東西。望著他落寞的背影,同事們不忍心去打擾他。原本江老師請好了公休假,準備在最後等待手續辦理的時候與家人出去散散心,他說,工作了幾十年陪伴家人外出的次數屈指可數,現在終於可以徹底放鬆下來了。然而,休假的第二天,江老師又主動回到辦公室,看著單位的同事忙得不可開交,便主動參與到值班、案件審核中。“江老師不是休假了嗎?”“趁現在還有資格能夠幫大家分擔一點是一點,等退休手續一辦下來,想幫忙都不行了”,簡潔、樸素的語言,飽含著一位老民警對摯愛崗位的深情與不捨。

叙州:一位老警的坚守与不舍

江老師名叫江仲林,是敘州區公安分局法制大隊“元老”級的老民警,法制24年行政案件審核的工作經歷,比有的年輕同志年齡還要長些。他1983年9月參加工作,先後任宜賓縣蕨南鄉團委書記、宜賓縣橫山鄉公安員、宜賓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偵察員、法制大隊民警。1986年,江老師從行政幹部轉行到了公安,一干就是34年。34年中,他並沒有驚天動地的壯舉和轟轟烈烈的事蹟,卻在平凡崗位上做到了嚴格執法、熱情服務,竭盡所能為一線民警分憂解難。他的法律專業素養和平易近人的工作作風,贏得了廣大一線民警的一致敬重。

在工作中,任勞任怨,無私奉獻,但他在榮譽面前總是退讓。翻開他的檔案,記錄獲得的榮譽並不多。2006年被四川省公安廳評為“四五”普法先進個人,2007年、2008年,連續兩年被宜賓市公安局評為執法示範標兵,2011年被宜賓市公安局評為公正廉潔執法先進個人,2012年被宜賓縣人民政府評為依法行政工作先進個人,2016年被宜賓縣公安局黨委評委優秀共產黨員。2012年,他所在的法制室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這是基層法制部門的最高榮譽,無疑也是離不開他的默默付出。正是因為他的謙虛、謹慎、淡泊名利的人格魅力受到了同事們的敬重,大家都以一聲“江老師”來表達對他的尊重。

叙州:一位老警的坚守与不舍

1983年,江老師工作入職便被分配到了蕨南鄉任團委書記。1984年,蕨溪派出所所長曾信良向鄉上請求把他抽到派出所協助工作。當年,蕨南發生一起強姦案,受害人系聾啞婦女。因派出所人員緊缺,曾所長就指派從未獨立主辦過案件的江仲林去參與辦理。在詢問受害人時遇到了難題,不懂啞語。但江仲林想到與聾啞人長期生活的人應該懂得其手語表達的意思,於是找到了受害人的嫂子做翻譯。通過翻譯,把案發的過程詳細詢問並如實作了筆錄。隨後,將犯罪嫌疑人傳喚訊問。其交代的作案過程與細節,與受害人表達完全吻合。最終,該案犯罪嫌疑人被送上法庭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正如曾所長所說,江仲林天生就是幹公安的料,應當將其推薦到公安戰線。後在曾所長極力推薦下,他於1986年通過考核正式加入公安隊伍。

1987年至1988年,在刑警大隊工作期間,剛轉行不久的江老師被抽到了縣“打拐辦”。期間,曾一個人到雲南的鹽津縣、永善縣、水富縣、四川的筠連縣、高縣、屏山縣、宜賓縣等地核實被拐賣婦女。那時交通、通訊不發達,全靠雙腿跋山涉水,歷經十一個月,共核實56名被拐婦女。其中,最長一次出差時間長達兩個月,這期間妻子懷孕在家也無法給予體貼和照顧。

在法制上,審核案件,尤其是複雜的案件,一個人負責看到底能很大程度上節約人力,避免重複勞動。即便有時候是通宵達旦,江老師依然想的是自己儘量熬一熬,不要驚動別人。2018年1月,分局治安大隊在辦理一起賭博案時,凌晨二點給他打電話請審核案件。因涉及處理人員多,同時體諒辦案民警熬夜的辛苦,他簡單問明案情後,在寒冷冬天的深夜拒絕了辦案民警開車去家中接,自己騎自行車到辦公室去審核案件。當晚在案件審核中,擬寫詢問提綱七份,交由辦案民警補查。在等待補查案件材料時,已是上班時間了。來上班的同事叫他去休息,他說“這個案件材料太多,你們又重新審核一次要花不少時間,我還是等他們補查完成後,由我來審核籤批算了”。最終,在審核完該案件時已到吃午飯時間。在旁人看來,法制民警審核案件就是一個簡單的中間籤並呈領導審批的過程,殊不知,在審籤中,要鎖定和完善證據、嚴控辦案程序並非易事,必須嚴謹細緻,才能確保執法規範。因嚴謹細緻的工作態度,他在法制上工作的24年中,經手的案件無一件虛假錯案。賭博案件主辦民警劉川在案件辦結時說,“江老師就是江老師,我們不服都不行,以前對法制民警有諸多誤解,通過此案完全轉變了觀念,也對法制民警更加敬重了”。

江老師善於學習、善於收集、勤於鑽研,始終堅持捍衛法律尊嚴,“穩、準、狠”打擊違法犯罪。24年法制工作中,他以“教、引、幫”服務於一線民警,“宣、講、說”宣揚法律,“傳、幫、帶”推進公安工作,謙虛低調,默默無聞,勤勤懇懇。據統計,在34年公安工作中,他主辦和協辦各類案件180餘件;編寫各類法律宣傳資料130餘份,擬寫各類法律、法規、辦案程序講稿260餘份;審核各類案件10000餘件,歸納、收集、彙總做各類報表4000餘份;到企業、學校、部分行政機關等進行講課1000餘次。一組組數據只是他默默奉獻的一個縮影,卻無法全部記錄他從警一生的點點滴滴。

榜樣的力量總是激勵人砥礪前行。江老師用行動影響著身邊的年輕人,即使即將退休,離開摯愛的工作崗位,也要把最後“一堂課”上好。與他共同承擔行政案件審核工作的彭芙蓉說,“江老師為人謙和有禮,對於我,亦師亦友,20多年的法制工作經驗更是法制大隊的寶,作為年輕一代,我們一定會繼承和發揚好老一輩法制人的優良作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