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毆打5歲男孩並勒索200萬元 嫌犯被提起公訴

新京報快訊 據杭州檢察官方微信,4月9日,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檢察院以綁架罪,依法對“10·13兒童綁架案”被告人王某某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控:2018年10月13日8時許,被告人王某某在杭州市臨安區錦北街道萬馬橋北側橋頭公園附近遇到正在玩耍的被害人胡某某(男,5週歲),以帶胡某某去看釣魚為名,將其帶離監護人看管。之後,又以買零食為藉口,駕車帶其駛離現場。開車途中,王某某通過手機聯繫胡某某奶奶,勒索錢財200萬元。其間,王某某為防止胡某某逃跑、呼救,用繩帶捆綁其手腳,膠帶封堵嘴巴,在背上毆打2拳。至次日凌晨5時許,杭州市公安局臨安區分局民警在臨安區錦北街道苕溪時代生活廣場西面停車場,將正在車內休息的王某某抓獲,繳獲繩帶、膠帶、手機等作案工具,胡某某被成功解救。

案件發生後,臨安區檢察院立即提前介入,在瞭解案情和在案證據的基礎上,就繼續偵查取證向區公安分局提出針對性的意見和建議。隨後,走訪區教育局,就案件中暴露出來的受害兒童及監護人存在安全防範意識不強等問題進行交流,並就加強安全教育向區教育局發出檢察建議。瞭解到被害人平時由爺爺奶奶照顧,案發後出現一定消極心理應激反應,但其爺爺奶奶均患病,而被告人無力賠償,造成被害人生活、治療困難後,臨安區檢察院立即對被害人開展司法救助,並聯系區安康醫院心理專家對被害人進行心理測評和疏導,被害人目前恢復狀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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