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因年輕人不願讓座,打年輕人耳光後,倒地身亡,年輕人要承擔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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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乘車,年輕人讓座是美德,不讓座是本分。而老年人倚老賣老,對不願讓座的年輕人大打出手,實在是一種野蠻和無理的行為。

對於這個年輕人來說,自己身強力壯的,讓座本是一個輕而易舉的事,也會得到大傢伙的認可。而因為不讓座,招至老年人的無端攻擊真的是得不償失。


但是,話又說回來了,年輕人不讓座,並非無徳,而是沒有法律上的義務。老年人強求別人讓座,不同意就動手打人,實屬無賴之舉。現在,在年輕人沒有還手,老年人自己倒地身亡後,年輕人應該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

根據乘車先來後到的原則,年輕人先上車,佔了座位。對後上車的老人沒有讓座的義務,所以不存在過錯。

老人動手打人,年輕人並未還手,不是因肢體動作致使其倒地,所以,年輕人也沒有過錯。


老人的死亡不是年輕人的所作所為而致,所以,在這個事件裡,年輕人一直是做為一個弱者,一個被欺負的對象出現,所以他對老人的死,是沒有任何責任的。

多行不義必自斃,該老者的死是他的所做所為,受到報應的結果。外人是不必要對他負任何責任的。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這老人脾氣也太大了,竟然把自己給氣死了。年輕人不讓坐,其實也不是什麼過錯,竟然還捱了耳光,也實屬有些委屈。



有一次在地鐵上,我看到有一個父女上車,女兒要求一個年輕人給父親讓座,年輕人很有禮貌的說,“對不起大爺,我很不舒服,而且還要做到終點站”。這個女的也說了聲對不起,旁邊的一個人聽到以後就主動的讓了座,這個女人很抱歉的說了聲謝謝,這是一個很和諧的畫面。


不知道如今有的老人是怎麼了,在小區裡整天放著大聲的音樂跳廣場舞,小區物業過來調節,竟然把物業的都給罵跑了,後來物業偷偷的在小區廣場上安了各種健身器材,跳廣場舞施展不開了,老人就把陣地轉移到了籃球場,一幫打籃球的孩子一過去就讓老人給轟走了,實在是讓人氣氛,但是終究還是惹不起,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

回到問題中,無疑老人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死亡的,不管年輕人是不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是賠償,本身這個年輕人是不理智的,遇到這樣的老人躲之不及呢,為什麼還要與他糾纏的,教訓啊教訓!


我是焱垚


看完這個事件,我內心感慨萬千,立馬用打火機點了一支菸,深深的吸了一口,吐出來的白煙,竟然不可思議的在空氣中彙集變幻,最後竟然演變成了一行字。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這幾個字彷彿神仙仙靈,嚇得我趕緊站起身來,對著那幾個字深深鞠了一躬。

緊接著,這一行白煙形成的字,又開始了一陣變化。

竟然變成了另外一行小字。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辰一到,立即就報。

我呆呆的看著,內心久久不能平靜,心想我平時不信什麼妖魔鬼怪的,今兒怎麼接二連三的出現了神蹟?

心裡既是激動,又是感慨。

看著看著,小字又發生了變化。

竟成了:天理昭昭,報應不爽。

我心想這難倒是上天給予的回答?

微分從窗外吹來,白煙散去,我久久不能平靜。

定了定神,我把剩下的煙一口氣吸完,然後再吐出來。

風一吹,煙散了,哪有什麼神仙顯靈?

但我知道,對於這個問題,我心中已經有了答案。

你們呢?大家如有其他見解,請於下方評論交流。可加我關注瞭解更多奇趣新聞,記得點贊喲!


遇我得福


其實很多時候,作為年輕人我們都讓著老人,畢竟我們應該尊重老人,但讓著老人並不是說我們錯了,或者說我們沒有佔理,而是因為老人年齡大了,容易發生意外。

我曾經遇到一個婦女和一個老人爭吵,當然,一開始是老人先態度不好的,結果這明婦女也開始扯開嗓子吵起來,結果老人也許情緒太激動,總之有些不正常,然後我就勸這名婦女別說了,小心把老人家氣過頭了,那名婦女如夢初醒,再也不吵了,當然事情也便和平收場了。

其實,每個人都會老,讓老人就是尊重老人,也是讓我們未來的自己。就拿公交車讓座來說,看到老人如果自己條件允許,多站一會兒沒有什麼。

就像我們聽到公交車宣傳語一樣,主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我覺得這沒有錯。而且我相信很多人都是這麼做的,年輕時候我們給老人讓座,等我們老了,看到有人主動給我們讓座,心裡也肯定很舒坦。

但是凡事都有例外,就拿這件事來說,老人因為讓座和人產生爭吵,甚至動手打人 ,這明顯的是倚老賣老,最後還把自己給氣死了。

當然,老人是怎麼死的,真的是自個兒氣死自個嗎?多半原因是老人身體狀況本來就不好,加上情緒激動,比如有些病最忌生氣,而老人明知而故犯,真的很難去責怪別人。不就是一個座位嗎?讓座本來就是一種謙讓,公交車畢竟不是老人專座,也許很多人也實在困得不行想休息一下。而如果因為這樣的事而爭吵,甚至因為沒有讓座而動手打人,這樣的老人如何讓人舒心的去讓座。

因此,對於給老人讓座這樣的事,前提必須是自願,大家相互謙讓,才能顯示出這種美德。否責,這樣的矛盾在所難免!

而這位猝死的老人,只能怪自己修養還不夠。年輕人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鄉村小二哥


讓座這個事啊,本來是尊老愛幼的一件美德的表現,而近來呢,感覺好像因讓座這個事越來越演變出許許多多的問題。比如出現越來越多的老人掌摑不讓座的年輕人,又或者是大媽對不讓座的女學生大打出手等等。到底是該讓座的年輕人沒有讓座不應該,還是老年人本身有人挺硬朗的但卻不分青紅皂白非讓別人給他讓座不應該呢?

有這樣的困惑是因為最近在網上看到這樣一件事兒,公交車上上來一位老人,但是車上已經沒有座位了,他就讓一個年輕人給他讓座,但是呢,年輕人不肯啊,想著自己也是好不容易找個座位,站著誰不累呢,因此就拒絕了,沒有給他讓座。這老人可就不依了,對年輕人大打出手,扇了幾耳光,然而沒想到的是老年人竟然倒地身亡了,聽到這大家肯定覺得不可思議,那麼對於老年人的死年輕人需要承擔賠償嗎?

首先,我們從現實的角度來看,讓座本身就是一種美德,如果心中有道德,看到老人上車就願意去主動讓座,但是我們也不能排除年輕人身體不舒服等因素,所以這並不是一個有硬性規定必須得讓座的事兒。而且啊,有些老年人身體硬朗的很,這樣的話再強迫別人讓座也是不該,因為我想如果是年輕人看到一個真正的年紀大、走路都戰戰巍巍的老年人,不用說都會有人起來讓座,因為畢竟人們的心都是善良的,不會做的太過分。

然後我們從法律這個角度來看,沒有法律規定說年輕人必須給老年人讓座,因此年輕人如果選擇不讓座也沒什麼不可以的。那麼我們再來說老年人掌摑年輕人然後倒地身亡這個事。如果年輕人在與老人爭執過程中有不當言論,甚至辱罵老人,老人打他他也予以還擊,那麼對於老人的死亡年輕人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但是,如果年輕人沒有這麼反駁舉動,老人打他也沒還手,只是拒絕了讓座這個行為,那麼對於老人身亡的這個事件,其實跟年輕人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因此也沒必要賠償。不過,如果覺得道德上過意不去,可以按自己意願來適當賠償一點,這個是自願的。

整個事件下來,如果你讓我一下,我擔待你一下,或許沒有這些不幸的事件發生了。我們的社會給我們提供的條件愈加便利,我們當然也要為社會和諧而盡一份自己的努力。我們也要弘揚正氣,希望社會越來越好。


老樣


題主可能寫錯了,根據你的發圖片和時事件應該是在鄭州

鄭州市一輛919路公交車行駛至中原路秦嶺路路口時,車上一名老人要求一青年讓座,青年未讓座,動手打了青年四個耳光。青年下車後,老人倒地身亡。老人家屬接受急救人員詢問時稱,老人患有心臟病。

年輕人需要負什麼責任?首先,老人強行讓別人讓座,本就是不道德的行為,倚老賣老,小夥子根本就沒有動手,所以非但不應該承擔責任,反而老人打人,應該要其家屬對小夥子進行賠償。

我經常在公交車上看見老人,都會主動讓座,都會說謝謝,也沒見一個老人強行讓別人讓座。

所以說是壞人變老了,我絕不會給一個這樣的老人讓座。

讓座是美德,本無“義務”一說。不讓座雖不鼓勵,必須允許發生。倘用暴力維護道德,無疑是將道德作為滿足私慾的遮羞布。

那個年輕小夥平白無故被人打了四個耳光,他根本沒做錯什麼,誰來為他主持公平?


等待晨曦r


老人是自己把自己氣死的,被打耳光的年輕人為何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這都要承擔賠償責任,那以後身體有恙的人想要碰瓷,豈不是故意挑釁別人就能大功告成?

據報道,在鄭州市919路公交上,一老人上車以後發現沒有座位,就賊溜溜地開始物色讓座人選。當他看到一名年輕小夥時,就趾高氣揚地走上前去,一聲令下讓小夥子滾開讓位於他。小夥子也是個血氣方剛的好少年,一聽老人態度如此囂張跋扈,自然不願把座位讓給他。

讓小夥子猝不及防的是,老人見他不肯讓座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抬起手來,閃電般地大手一揮,連續扇了小夥子四個耳光。小夥子遭此奇恥大辱,正要站起身來理論一番,誰知道老頭竟然因用力過猛而心臟病發,突然倒地氣絕身亡。
雖然我知道這樣說很不厚道,但我確實想仰天長嘆:真是老天有眼。


這種倚老賣老、蠻橫無理的老頭子,就該給送到奈何橋去好好學學怎麼排隊。

俗話說人以類聚物以群分,老頭家屬還真是老頭家屬,他們竟然厚顏無恥地要小夥子賠償。他們理直氣壯地質問道:“如果不是你不讓座,他就不會動手打你,也就不會因情緒激動而心臟病發了。”

顯然這是無理取鬧,小夥子並沒有義務讓座,更沒有做出任何侵權行為,有什麼理由讓他承擔賠償責任?是老頭自己蠻橫無理動手打人,自己把自己給氣死的,又怎麼能怨得了別人?

就像曾經的“電梯勸煙案”一樣,老頭自己不依不饒把自己給氣死了,最後終審法院也沒有判決醫生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只要中國還是法治社會,就不能讓這種碰瓷索賠最終得逞。


冰焰


看到這個問題該怎麼回答著實有點糾結,如果按照事實來說,老人打了年輕人自己激動致死,年輕人也沒還手,按照大眾的看法是不用承擔什麼的。

但是,沒準死者家屬一紙訴狀起訴到法院,要求索賠時,年輕人至少得承擔一部分責任,雖然說老人的死不是年輕人直接造成的,但也是一個誘因,因為是年輕人引發了老人激動。這方面的案例不在少數。像之前的武漢小偷偷電動車被電死,車主安靜的坐在家裡就得賠小偷家人幾萬元損失費,因為他的電動車充電漏電導致小偷觸電身亡,還有剛剛報道的陝西一男子因求愛遭拒跳江死亡,家屬向女孩索賠幾十萬,最後法院判定女孩賠男方七萬多元,理由是男子跳江雖不是女孩直接造成的,但她是引發男子跳江的一個誘因,死有理、弱者有理就是一個事實。

由此大家就可以看得出,老人的死,年輕人是要負一定責任的,不論你是否願意,這就是結果。


1號說客


這種情況,年輕人不應該承擔責任,無論老人是猝死、還是氣死,都是他自身犯錯導致的,本來與被打的年輕人也沒什麼關係,何談賠償一說。

據悉,當時是老人要求年輕人讓座,但年輕人不太願意讓,老人便生氣,還打了年輕人幾個耳光。爭吵過後,這個70來歲的老人突然猝死在公交車上。

對於個別老年人在乘坐公交車時,強行要求其他乘客讓座的行為,一直受到大眾的譴責。然而,這種情況卻時有發生,那些要做的老人個個理直氣壯、倚老賣老,讓乘客深惡痛絕。公交車上並沒有必須給老人讓座的明文規定,讓座只是乘客的一種自願行為。讓是人情、不讓是本分,別人沒資格、也沒任何權利去強行要求年輕乘客讓座,希望那一小部分蠻不講理的老人能夠明白這一點,別將強行要座位當做自己的一種權利,那並不是老年人的正當權利,而是在犯錯。座位只配讓給懂禮貌、值得尊重的老人。

真正值得讓座的人是這樣的,前段時間乘坐公交車,一位60歲左右的女子上車後,一個小夥立即起身讓座,女子連聲說謝謝。到下一站時又上來一位老人,女子見老人比自己年齡大,又將座位讓給這位老人,老人一直推辭,女子硬讓老人坐下了,老人也是連聲感謝。旁邊一位中年男子又起身將座位讓給了這位女子,女子依舊錶達了謝意。

為什麼大家都搶著給這些老人讓座呢?因為他們知道尊重別人,知道感恩,這樣的老人值得尊重,所以乘客們都願意出自己的座位。那些強行要座位的老人,應該先思考思考自己應該如何做人,再去考慮座位的事。

這個70歲的老人,之所以會猝死,完全是他自己的專橫跋扈、蠻不講理帶來的結果,不能將這個責任推卸、強加到他人身上。更不能因為人死了便好像有理了,那並不是真正的有理,而是強詞奪理。在整個事件過程中,那個年輕人才是真正的受害方,無緣無故捱了幾個耳光。老人家屬不僅沒資格要求年輕人賠償,而且應該代替老人向那個年輕人道歉。

這個事件反應出兩個問題,一個是老人無理要座,一個是涉嫌訛詐、無理索賠,都是當今社會上存在的兩大弊病。對於這些扭曲現象,應該嚴格治理、並嚴厲懲罰涉事者。

總之,年輕人無需為老人的猝死賠償,相反,老人家屬應該向年輕人做出精神損失費等賠償。

大家覺得年輕人需要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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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我們這個地方也發生過這樣類似的現象。一個60多歲的老太太。想吃小鮮肉。有一天,本村的一個年輕人到他家有點事兒。老太太看到這個機會,拿出一百塊錢。要和年輕人發生性關係。年輕人知道老太太有心臟病。就說。“我不能跟你玩兒。你有心臟病玩兒死了怎麼辦?”老太太說。“如果我死了,你把衣服給我穿好。你就可以走了,沒你的事兒。”小夥子一聽接著說“那不行公安機關調查還是我的事兒。”老太太說。“寫個遺書行不行”。遺書的內容是這樣的。“我自願和某某某,發生性關係。如在這個過程中,出現心臟病復發死亡,與某某無關。”年輕人和老太太玩過以後。沒有出現任何情況。小夥子心想要這個《遺書》也沒有啥用,就用打火機點燃燒了。剛燒完,老太太就犯心臟病了。趕緊打120到醫院,經過搶救,沒有大礙。小夥子把她送回家。老太太還說浪話。“我真想讓你把我玩死。”

我們回到正題。打了別人自己犯心臟病和別人有什麼關係?那是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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