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電影《我不是藥神》獲得了名利雙收,實現了30.7億票房。我從商業邏輯的角度來分析劇中的四個隱喻:
1.信息流泛濫的今天,信任成了最大的成本,這是個渠道為王的時代。
五百元的印度藥能達到四萬元的正版藥效。不論徐崢和王傳君如何推銷都無功而返,反而因為思慧、神父等代表擁有渠道(病友群、教會)的核心團隊加入,印度藥才開始啟動市場熱銷。
有人這時候一定會說,印度藥是違法的!我認為就算徐崢第一天推銷印度藥的時候印度藥哪怕獲得了合法的批文,前期一樣會遇到沒人購買的困境,因為再好的東西也要通過渠道去鋪墊養成用戶接受度,信任是當今最大的商業成本。
然而回顧我們目前現實的商業環境下,又有哪個廠家能擁有這麼大的產品核心優勢?還不是渠道推什麼產品就賣什麼產品?所以企業追求的做大做強不是把自己的資產負債去做大做強,而是應該把
渠道數和用戶數去做大做強!(當然很多廠家說我只有龐大的滯銷庫存數-_-!!)2.再優勢的商業資源也需要專業團隊的運營。
當你因為抓住了商業契機開始實現盈利,隨之而來的一定是形形色色的競爭對手。哪怕你擁有了商業資源優勢(印度藥),恐怕也抵不住曾經行業內混跡打滾的專業團隊下三路(賣德國J藥)和上三路(逼迫轉讓代理權)的圍剿。
3.定位定天下,合理的市場定位決定了是否能夠長遠發展。
因為轉讓代理權的成本+500元進貨價眾人皆知=印度藥賣兩萬元高價的市場定位註定以失敗告終。
4.只有和用戶站在一起成為命運共同體才能永遠獲得市場的支持。
徐崢的二次迴歸,是站在保護用戶利益為基礎之上構建命運共同體,所以得到了全體關聯人的鼎力支持,甚至願意犧牲自己的生命,讓商業活動成為了信仰!
一家之言,不辨不明!若對我的內容感興趣可以關注我更多發佈的文章和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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