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五霸中,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公”和“王”有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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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秋戰國時期,王和公的區別。按常理來說,稱王和稱公它們是有區別的。王是在當時地位是最高,王,它是一個至尊無上身份的象徵。王,的權威性質要遠比 公 的高。公以下爵位是王分封的。

在當時,王,應該只屬於周天子,其它應該只能稱公。

但是,隨著各方諸侯勢力越來越強大,不斷的向外擴張,勢力可以相之抗衡的時候,他們就不把周天子放在眼裡了,把他視為擺設。

他們各自的自封爵位,藐視周天子的存在,封爵制也就只能成為一個虛設了。根本沒有人在乎這個,反正自己實力足夠強大,自己愛咋封就咋封。

當週天子不再是那個至尊無上的人的時候,自然就沒有了權威。封爵制也就失去了它原本有的性質。這時候的公和王也就沒有什麼區別了。

淺顯之見,望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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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殷朝時國王叫做王、帝或天子,是奴隸制國家權利統治者,自王以下為公、侯、大人、君子、卿、父師、少師、師長、吏等等貴族是王軍事和政務的助理或地方上的官吏。


武王革命勝利後,西周新的政權產生,周朝採取了封諸侯的方針,列爵五等:公、侯、伯、子、男,形成等級的身份爵位制,又列地封國:公侯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受冊封的並不是單純的土地,包括土地上的人民,並有著經濟、政治、軍事上的獨立,而且這種爵位為家族世襲制,使一定區域的土地永遠屬於一定的家族所佔有,就形成了新的土地佔有形態。

在公元前900年到800年,西周在天災、內憂、外患的交迫下引起軍力的衰退和最高領主周天子權威的旁落,而地方諸侯的經濟日漸取得優勢,與地方富源結合,逐漸發展起來,強大的諸侯便不斷擴大自己的領地,提高自己的權威,進入了弱肉強食的土地兼併局面。到平王東遷後,周天子僅成為名義上的共主。


公元前706年楚武王想讓周桓王加封爵位,但被拒絕,熊通怒曰:“吾先鬻熊,文王之師也,早終。成王令我先公,乃以子男田令居楚,蠻夷皆平服,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為王。不過在莊王稱霸以前還履行對周天子的納貢,服從軍事調遣的義務和重視周天子的冊命。各大諸侯也相繼躍起,進入諸侯爭霸的春秋時期。不過在楚莊以前都以尊周、攘夷做號召,但到了楚國稱霸的時候,楚莊不僅在擴張領地,且圖爭取周天子的地位,所以他不再拿尊周、攘夷做號召,自為楚莊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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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齊和晉是侯爵,公是死了以後加的,楚是子爵,自己給自己加尊號為王,和周天子分庭抗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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