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通報6起非法野外用火治安案例

保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日前通報6起非法野外用火治安案例。

2018年11月8日,淶源縣淶源鎮北屯村村民馬某某,在村東北臺嶺子山上墳燒紙。淶源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11月8日,淶源縣淶源鎮甲村村民楊某某,在淶源縣南屯鎮宋家莊村村西上墳燒紙引發山火。淶源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10月22日,淶源縣北石佛鄉南上屯村村民王某某,在村東點燃地裡的玉米秸稈引發山火。淶源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4月24日,唐縣軍城鎮於家寨村村民張某某,在村南山上放羊時將雜草點燃引發山火。唐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

2018年4月3日,易縣紫荊關鎮恩村村民王某某,在上墳燒紙時引發山火。易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10日。 2018年4月1日,淶水縣其中口鄉南款村村民姜某某,到村大碾子溝(小地名)上墳燒紙引發山火。淶水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其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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