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员工为什么要员工主动辞职,不直接把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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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做的任何一个决定,全部都是权衡利弊的最优解,每个决定后面都有他们“套路”在里面。所以我们想的千万不要太过于单一,不然很容易吃亏。

比如说,很多公司开除员工为什么要让员工主动离职呢?身在职场中相信很多人已经对这种现象见怪不怪了。 其实这里面,主要有三大比较经典的原因:

第1个原因,如果公司主动开除员工的话,那么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要根据员工所工作的年限,给给员工n+2个月的工资(n是你的工作年限)。 这对于公司来说是一个不想承担的损失,也因此让员工主动选择离职,公司便解除了这件麻烦事,不用支付额外的费用。

第2个原因,这个就比较诛心了,我身边的朋友就遭遇过这种情况,由于他的工作理念和领导不符,通俗来说就是三观不合。导致直属领导处处看他不顺眼,总是背后使坏,最终我的朋友忍无可忍选择了主动离职。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他的领导走相关的程序的话,他领导的一些工作管理问题也会有暴露的风险,而我的朋友选择了主动离职,就可以让他“奸计得逞”了。

第3个原因,公司这么做是出于自身形象的考虑,想想看,如果一个公司动不动就主动开除员工,很容易会导致员工人人自危。影响整个工作的氛围,从而影响效率。而让员工主动离职,既显得公司大方,又不会让别人感觉有什么异样何乐而不为呢。

当然除了我刚刚说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最后我想说公司的存在就是一个创造利益的组织,如何创造更多的价值是它存在的意义,也因此,很多决定做的并没有温度,更多的是现实。


夜泊痕


如果公司想让某位员工离开,不是直接宣布把员工开除,而是要求他主动辞职,主要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省钱。

如果是公司开除员工,除了是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外,其他的情形,公司是都需要支付补偿金、赔偿金或代通知金,如果一个员工的工龄是10年,月薪是6000元,公司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提前三十日进行书面通知,则公司需要支付他

6000*10+6000=66000元的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上述金额的双倍补偿。这个钱,很多单位都不愿意出。

如果员工是自己主动辞职,公司一分钱都不会赔,员工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甚者,公司还会以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你的辞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为由,向你索赔。

二、省事。

如果公司开除员工,一是怕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造成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二是万一员工不服公司的决定,申请仲裁,公司还要出人力物力来应付这个事情。算来算去,都不如员工直接辞职来得干脆利落。

三、彼此留个面子。

我们单位原来有一个同事,因为刑事犯罪被判了刑,在他被判刑之前,单位派人和他谈了一下,他也知道自己的判决结果是什么,与其等着单位开除,不如自己提前辞职,双方都留个面子。于是他在判决书下达之前,委托儿子给单位写了一封辞职信,不露声色地解决了问题。


锦瑟谈职场


多数情况下让员工主动辞职,是几个因素综合考量后最为折中的方法。职场人要清晰的明白这几个方面,而不是只看到其中一个层面!

一、最基本的一定是考虑:在符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前提下最节省企业成本支出

法律条款老鬼就不搬出来了。大家都清楚“企业主动开除员工”与“让员工自己提出辞职”二者之间,企业需要支出的报酬、补偿等等是有很大差异的。能省钱,自然是一个好的选择了!

二、让员工主动辞职,比企业开除员工,可能产生的“麻烦”小的多!

除了金钱支出的原因,这一点非常重要!

开除员工,有可能引起员工的反弹,甚至因为员工的不满、抵触而引起后续一系列让企业挠头的问题。

比如有些员工动用法律手段维权,

有些员工因为企业的“无情”而做一些让企业损失更大的行为,

有些员工因为心里不满,开始曝光一些企业内部问题

......

开除员工,有可能让企业或者企业内的有关人承受更大的损失或者不利局面。

因此,选择想办法让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相对而言产生的不利结果更小。

<strong>三、让员工主动辞职,也给员工之后的就业留下了余地。

因为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是被某个企业开除过,这很可能就是一个日后重新找工作过程中的“污点”。

其他企业不可能调研的非常清楚,帮你去评判谁对谁错!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如果一家企业不愿意继续留用某个员工时,既然要散伙,不给员工的今后找工作带来麻烦,是一个很正常的选择。不能把人赶尽杀绝啊!否则,真有可能因为开除某员工,让此员工找工作受阻,从而给企业或者某位领导带来麻烦!

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的事情,尽量要做!

四、不排除有些企业里面的小人型领导、人物,用这种方式整治人、使坏。能让被害人自己离职,那种满足感他们会很爽!

企业中有些小人型领导,看你不顺眼,就是要整你,你到你主动提出辞职。他们就成功了,还会有成功后的满足感。

开除人谁不会呢,能够把人治的服服帖帖,让员工主动提出辞职,他们会觉着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也会觉着自己玩儿的很高明。

整人成功,对于很多小人型人物而言,是有极大满足感的。也是很多职场小人的权术。

五、企业偶尔也会使用直接主动开除员工的方式来杀鸡儆猴、树标杆

企业招人、用人失察,导致某些员工在企业工作过程中,给公司带来重要损失或者影响的。对于团队、企业的稳定性、发展造成损失的。企业也偶尔会使用主动开除的方式。

这能够起到警示的作用。

因此,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要让员工主动辞职。

六、身为员工的我们,此类现象发生在我们身上时:

职场人,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遇到此类情况。因为,有时候我们干的挺好,还可能被企业中的某些人给陷害呢!

所以,此类现象发生在我们身上时,我们如何思考、如何看待、如何行动才是根本:

1、当企业已经通过明示、暗示的方式让你主动辞职时,我们基本不需要任何纠结了。

日常我们会与直属上司、更高层级的领导有些交集。如果我们已经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掌握了信息,知道公司向让自己辞职。这个时候,就没有任何郁闷、迷茫、委屈的必要了!

因此,公司相关的实权领导既然有了这个想法,就已经不是几天内形成的了!此时即使我们想办法理论、做关系,几乎也时间不够、机会基本上没有了!

做好主动辞职准备就好。潇洒一些。

也别再指望别人讲理了!因为,如果那些领导真的讲理,也走不到现在这个阶段!

双方谁也别再找什么理由谁对谁错了!机会的窗口期已经不再了!

2、此时顶多能做的,也有点儿意义的是,争取自己最小的损失而已

别想什么都要,也别指望通过讲道理让领导满足你认为应该满足的条件了。

这种想法基本是天真的!都想让你走了,还指望在这方面毫无损失?

这种说法,并不是让我们身为员工的人当冤大头!而是要知道自己现在真正该思考的是:尽快结束这段糟糕的经历,重新以更好的状态去寻找、迎接更好的未来!不因为这个时候一系列的不愉快,而对未来产生影响!没什么意义!更是得不偿失的!

很多人因为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撕撕扯扯很久很久。有这个精力,早找下家去了。

别再讲道理了,也别再拿什么法律说事儿了!咱没那个精力、没那个时间。

开个玩笑:你在马路上丢了三百块或者一部手机。找警察绝对是对的、应该的。对方也应该有责任、义务来帮你。但是,你认为有意义吗?会有结果吗?

老鬼上面的例子,只是让大家去权衡我们的时间成本而已!无其他目的哦!

3、职场,自己的能力、实力、资本、资源,才是自己生存发展的王道

别在细枝末节上纠缠,别去为一些旁枝末节浪费我们的精力。更不至于为了某个阶段的某个挫折、失意、失败而因为情绪原因,造成无意义的时光虚度。

自己长本事、快速的让自己走上更快的发展之路,才是我们应该关心的。

职业人、职场人,整个的职业生涯发展,其实都是这个“理儿”。自强者才能立足。没时间、精力让自己的心情受到无关因素的影响、破坏。


以上供参考吧。希望能给职场的朋友们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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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鬼归来


现实情况中确实存在,一些公司明明要开除职工,但是却要职工填写主动辞职申请表。这是为什么呢?

大家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签字,否则会造成自己的大量劳动保障权益损失。

首先,用人单位开除试用期职工,要告知职工理由,比如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等等。不告知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不可以。

第二,如果过了试用期。不胜任工作,违反规章制度,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主要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或者,第40条第一,第二款规定。按照第40条规定,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都是需要提前30天告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接解除情形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是必须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故意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额度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资标准是应发工资,而且是前12个月的月度平均应发工资。

如果我们主动签署离职申请,除了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损失外,我们还会损失失业金。

失业金如果是职工主动离职,也是不符合申领条件的。

所以,职工千万不要主动签署离职申请。即使被单位开除,我们没有经济补偿金,也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暖心人社


公司要求员工主动离职主要出于两个目的:

1.省钱 2.名誉

首先,企业在合约期内开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必须要支付赔偿金的!根据情况不同,通常会有n+1或者2n+1的补偿,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的人力成本。而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对于企业来说省下的成本就多得多,后续产生的纠纷,矛盾也少得多。

其次,企业开除员工,裁员等行为,极有可能引起群体不满反弹,员工可能怀恨在心在外说企业坏话,曝光企业内幕等,也极大打击企业在人才市场的名誉,而且极有可能因为赔偿处理方式,引起其他的劳动仲裁等问题。

所以,现在很多企业如果真想让某位员工离开,基本都会动用调岗,降职,逼退等手段,让员工受不了主动离职。


祝你前程无忧


我在劳动关系科工作的时候,见到很多这样的情况,公司欺负劳动者不懂法律而让劳动者吃亏,针对这个问题,说说我的看法:

第一,公司开除员工要员工主动辞职,不需要支付员工任何的补偿金。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无过错被单位开除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补偿金。一般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第二,公司开除员工要员工主动辞职,员工领取不到失业金,单位也不用与员工纠缠不清。一般来说,被单位开除的员工,都可以凭借解除表去领取失业金。单位要员工主动辞职,完全没有考虑到员工未来的生计,并且让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单位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我想说,劳动者一定要懂一些法律知识。被单位开除的时候,解除表上不要写自己主动辞职,要写被开除,无过失被开除除了有失业金,还有经济补偿金。但是你自己离职,就什么补偿都没有了。单位为了节约成本,当然利用劳动者不懂法律的弱点,想方设法节约费用。


陆陆说劳动合同法


公司开除员工为什么要员工主动辞职,不直接把他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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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讲职场


自己辞职的法律后果是不享有企业的经济补偿。在因为不景气或者管理者不爽而想让某人某些人走的场景下,对于企业方来说,分上中下三策:

一、上策

围绕物质和精神两大需求,充分运用孙子兵法中“”不战而屈人之兵“”之策,让你收入少,让你精神不爽,和你不发生诉讼、冲突让你自己走。

二、中策

提前告知,专门劝退。

三、下策

直接辞退,耗财耗神,还要闹到“公堂之上”。


司徒1386579861063


这个问题很简单呀,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且提出的理由也是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是因为公司存在一些过错而导致其离职,那么公司是不需要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公司当然愿意由员工主动提出来离职,这样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你题目描述的情况,如果公司是因为经济状况不好需要对员工进行裁员,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裁员是需要向被裁员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所以你想想看,如果公司真按此规定和程序向员工提出裁员,公司是要支付一笔钱的,而如果让员工主动提出来则可以省去该成本。

所以平时多学点法律知识,更有利于保护自己应得的权益,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切记不要主动提出离职哦。

如果您有劳动法方面的相关问题,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任律师工作室


呵呵,公司想开除,却人你主动辞职,目的很简单,就是减少法律风险,对你不赔偿而已。

如果公司直接开除你,你可以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这样公司就会赔偿你很多钱,一般是N+1或N+2等等。如果碰到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只有你有证据证明公司没有给你缴纳社保或足额缴纳社保的话,公司除了高额罚款外,还要对你培训很多钱。

所以,公司不会直接开除你,而是想办法让你主动离职,这样才不会对你进行赔偿。

老王建议,如果公司想让你主动离职,你最好不要主动离职,而是收集证据,比如公司让你主动离职的录音证明、公司花名册、工资条等等,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

天津一家公司招聘一位博士员工,老板不懂法律,就来硬的,直接宣布员工离职。最后该员工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公司官司输了,赔偿该员工27万多元。

上次在北京,老王和一位专门打劳动关系的律师聊天,他说,如果该公司提前找律师咨询,不会赔偿这么多,最多8万多就可以了。

该律师透露,可以找证据来证明该员工不遵守公司制度等等。这样,在劳动仲裁时,就会占据有利位置,减少赔偿。

说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公司在劳动合同上规定早上8:00上班,中午12:00下班;下午1:30上班,下午6:30下班。而公司又不要去员工打卡。这样的目的就是给员工挖坑,让员工往坑里面跳……

所以,员工在工作期间,一定要小心,近可能按照公司制度进行,或者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证据。不然,吃亏的一定是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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