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杞記憶——捻軍在杞活動散記二

同治元年(1862年)

同治元年至同治六年(1867年)來去靡常,難以勝計

正月二十二日,七崗寨鳴炮報警。四鄉(鄰村)入寨避難

正月二十八日,“捻匪”破謝寨(杞縣屬,城北20裡)、柿園(杞縣屬城北18裡),搶掠姦淫,燒殺不堪。

二月初一日,僧王(清將僧格林沁)率兵來杞,與“匪”戰。

二月初四日,“匪”西竄。僧王追至朱仙鎮(開封縣屬)。

金杞記憶——捻軍在杞活動散記二

二月十四日,“匪”回竄至杞,僧王追之,遂東去。“捻匪”數年來此(杞縣一帶)竄擾,官兵無敢與戰者,今受挫東去。

五月初七日,“匪”又至杞搶劫。

八月初二日,捻軍過杞蒜木社,班莊(杞縣屬,縣東北15裡)班紹先(世襲雲騎尉)死之。

同治二年(1863年)

正月二十二日,七崗寨鳴炮五聲(報警),捻軍至小烏集(七崗東,今民權縣屬)。

三月二十四日,官兵數隊,經雙塔開往蘭陽(今蘭考縣)

六月十三日,(縣)南一帶,炮聲不絕

金杞記憶——捻軍在杞活動散記二

六月二十三、四日,(從)東來千餘人至杞,自稱官兵,擾亂百姓,以致各寨鳴炮。

八月二十四日,(縣)東南一帶炮聲大振,當夜七崗寨(附近)四鄉入寨。二十五日,“賊”至雙塔

同治三年(1864年)

三月初一日,僧王由東赴西經杞

同治四年(1865年)

正月十三日,烈風,冰雪降至五寸,“捻匪”陡然自西而來至黑木,逃難人等冒風雪入寨。有拋子於路中,有凍死於途中者。

三月初一日,(七崗南)五十里火光燭天,(鄰近)四鄉入七崗寨。

三月初二日,火光又起東北

三月二十二日,四處炮聲不絕。

三月二十五日,(鄰近)四鄉又入七崗寨避難。

是月,“捻匪”從西南大至,人丁牲畜,或被刃傷,或被擄去,不可勝計。

金杞記憶——捻軍在杞活動散記二

四月二十七日,官兵自杞縣北去,沿途各村,俱被搶掠,逼人出車,甚為不情

四月二十七日,“捻匪”又至黑木,僧王出(縣城)往剿(?),不利被捻軍趕至(縣城)西門,士卒死傷甚眾。次日復出城,得勝,“匪”西南竄。

按:《中國歷史大事年表》:“同治四年5月18日(農曆四月二十四日),賴文光、張宗禹在山東曹州高樓寨全殲僧軍,擊斃僧王,此處記為四月二十七日僧王尚在杞出剿,非時間誤記,即統帥姓名有誤。

六月×日,捻軍圍攻大魏店寨,因(寨內)火藥不給,寨長×、局長×於寨頭置磚,“賊”攻,飛磚擊之。數日不克,乃去。後又官兵戰於(杞北)田程寨(杞縣屬,縣城東北15裡)大敗而東。

八月十八日,(縣)南方火光,大亂

八月二十日,“賊”邊馬過陽堌寨。

八月二十一日,“賊”圍陽堌寨,有馬

八月二十四日,捻軍退,各村人出陽堌寨,忽見東北火光又起、復入寨。

八月三十日,捻軍東去

同治五年(1866年)

金杞記憶——捻軍在杞活動散記二

二月十九日,(縣)西南炮聲不絕。(鄰)村人進入七崗寨,次日為清明節,人不敢出寨。

二月二十一日,“賊”邊馬過七崗寨,搶掠。

二月二十四日,捻軍東北去。有蔣大人率兵二千五百名,安營張寨(杞縣屬,縣城北40裡,陽堌北5裡),到陽堌買物,交易公平(按:蔣即蔣希賢)

二月二十七日,宋×率兵自考城(原為縣,今併入蘭考),駐祥符營(在蘭考境),搶掠不情。次日與蔣軍合,去睢州(今睢縣)。(按:宋即宋慶)。

三月初三日,保官領兵自杞縣往蘭陽,駐杞,搶掠鄉民,各村星夜赴寨。縣西南一帶炮聲不斷。

三月十二日,“賊”兵至李指揮屯(杞縣屬,縣北25裡),掠人燒房,火光接天。所掠之人拉至所住之寨,迫令家人用銀錢、馬匹、煙土回贖。不能回(贖)者即殺之。各寨贖人往往兩三千貫。殺者亦不少

三月十四日,捻軍東去。十五日官兵自西南來,搶掠民間。

三月二十二日,蔣營自杞(縣城)去陽堌往歸德。二十九日回(杞)城。

四月二十九日,(縣)東南炮響,人入寨。

五月十八日,(縣)東南又炮,十九日人入寨。

五月二十四日,東南又炮。二十八日又炮。二十九日,大雨如注。平地水三尺。忽聞炮聲。各村婦女小兒入寨,淹死甚多,甚至有將小兒拋入水中者。後乃知是官兵假冒“捻匪”伺機搶掠者

六月,“匪”勢猖獗,(全縣)南北各社悉為“匪”盤踞,時復大雨傾盆,經旬不止。居民冒雨守寨,稍有疏忽,“匪”即攻之。

六月十三日,七崗等地,夜雨如傾盆,水深三、四尺。

六月十五日,“賊”馬至七崗。十六、七人到陽堌南門外掠七人,要煙土(贖人)。寨內集三、四十人攜刃出擊,賊走,(將人)劫回

六月十六日,又至陽堌掠六人,用馬匹,煙土贖回,(另給)鹹雞蛋百枚。

六月十八日,破高陽寨,人死兩千口。知縣查以謙立殉難碑為記。毛崗寨(杞縣屬,縣城西南28裡)幾乎失守。富紳段學山以馬百匹,銀千兩饋之,始免。

是日,“捻匪”破高陽,陰雨連綿,男女投河死者無數。

是日,高陽破,燒掠不堪。

是月,杞南五、六十里,至蘭陽六、七十里(之間)每日“賊”馬掠人,至各寨,以馬匹、煙土,綢帛、銀兩贖人。稍不如意即殺。贖人往往六、七十千文。

是月,捻軍至圉鎮,屯駐郎智崗(杞縣屬,圉鎮東),寨長樑子寬守之。適參將梁玉還圉,率五百名壯丁,分守四門八炮樓。圍困二十餘日,不克,始去。

是月,“賊”從西折還,圍荊崗寨(杞縣屬,縣城西南45裡,圉鎮北),深厚五、七里不等,意在久困,歷十五日夜,不克,始去

八月十七日,陽堌以物贖人。直至十八日才完,費錢三千餘貫。十九日,“賊”東去。二十日,(東北)火起。二十五日,“賊”再東。二十七日,聞訊,“賊”已去(杞)三百餘里

九月初三日,東北火光,四鄉入寨。

九月初七日,夜半,七崗等處皆有火光。房燒十之四,又掠人至寨前要令回贖。適有官兵自東北來擒殺“賊”十餘人,始去。

九月十二日,(公曆10月26日)許州軍事會議決定:捻軍在河南陳留、杞縣分二支,東捻由賴文光、任化邦堅持中原鬥爭;西捻由張宗禹、邵遠才進軍陝、甘,聯絡回民(據《中國歷史大事年表》補入)。

九月十七日,(縣)西南炮聲不絕。四鄉入寨。閻寨、陳堂未及防,車馬被掠甚眾

九月十九日,“賊”往西南竄

是月,楮皮崗(杞縣屬,縣城南8裡)之濠內小寨失守。

同治六年(1867年)

正月初六日,(縣)西南炮聲不絕

正月初七日,黎明,“賊”馬至溝村。午時,炮聲四起。北鄉被掠者男女百餘口(溝村兩鄉二、三十口),被殺十七、八人。用馬匹四、五十頭,煙土二、三千(?)兩、銀千餘兩,綢一、二十匹,線一、二十斤,稞四、五百斤。除用財回贖(者外),又掠去十餘人,燒房二、三百間。“賊”東北去。

五月九日,不時炮響,風聞“捻匪”東北過運河。

五月十三日,巡撫率兵來杞督剿,“匪”始渡河北去。(官軍)兵馬赴蘭陽,來往繞村搶掠財物,與捻匪”同。僅不放火而已(按:巡撫即李鶴年)

五月十九日,“匪”夜至陶屯(杞縣屬、縣城西南28裡)擄五十餘人,以馬、銀贖回。亦有貧人懇免者。贖人不傷人。

五月二十三日,風聞“賊”已過運河,至白石山。自此“捻匪”之勢漸衰,本處之亂稍平。

六月十二日,捻軍又來,盤踞城南

六月十七日,火光燭天。高陽追剿,(捻軍)大潰而去

是月,捻軍盤踞城南100餘里。沙沃正當其衝,圍攻多日,晝夜防守;寨長王齡(六品頂戴)等,復乘“賊”不備,嘗偃擊之。迨官兵追剿,乃大潰而去。

九月八日,捻軍又至,未停,自此漸滅

十二月八日,西捻回援東捻(據《中國歷史大事年表》補)

同治七年(1868年)

六月二十八日(公曆8月16日),西捻被圍於黃河、運河、陡陔河之間。是月在山東荏平失敗。歷時六年的捻軍反清鬥爭結束(據《中國歷史大事年表》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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