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要求婆媳永久同住並且掌握家裡的財政大權,為此兒子35歲都未結婚,你怎麼看?

竹米竹米米米


1、如果能搭理好婆媳關係,一起住相互照顧挺好。

2、小家庭必須有自己獨立的財權和決策權,一旦父母掌管大權,小家庭基本沒辦法過了,父母掌管財政大權,別說娶媳婦,就是招上門女婿人家都不願意。

3、父母的行為已經超出了被贍養權,不值得提倡。

4、當他們兒子真累,現實中也的確存在父母君臨天下,主宰一切的情況,如果都是為了小家庭還好,一旦有異心小家庭基本沒救了。

5、其實那樣擺明說出來也好,比哄著人家閨女嫁過來,在產生婆媳矛盾,然後離婚強很多。

6、如果兒子做不到經濟獨立,決定權獨立,有父母分割好權利,不結婚是對的,不然又多一位無辜的女生變成二婚女了。

7、那種挑明對兒子也是一種保護,比婚後那樣做,導致家庭破碎,對兒子損害小些。

其實父母的這種觀念,多半是對被贍養權的錯誤解讀,父權母權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子女成年後,父母只有這幾個法定權利。

1、被贍養權,包括物質和精神上的。

2、處理屬於自己家產的權利。

父母在子女成年後,對子女的法定權利就那兩樣,至於干涉子女婚姻,掌管子女經濟,這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所以這家人的兒子,要找律師函給父母好好上一節法律課了。

父母的被贍養權不等於可以掌管子女經濟大權。

所以普通人也得學習法律常識。

父母在子女成年後,父權和母權自然喪失,有的是被贍養權。

即使子女未成年時候,父母行駛權利一樣要遵循法律規定。

這個問題本質就是被贍養權的擴大化,父權在當今時代已經給被贍養權取代了,而被贍養權法律是有具體量化規定的。

所以老人得懂法律常識和生活常識,不然子女很受傷。


搭配風暴


我的一個朋友也是遇到同樣的情況。她自己是小學老師,家境中等。嫁的老公家是開礦的,經濟條件很好。哪知道嫁過去才知道,老公在自家礦上打工是沒有工資的,都進了家裡的賬。公婆負責家裡的日常吃喝,除此之外一分錢不給。女孩懷孕七八個月了,還挺個大肚子坐公交去學校上課。孩子生下來了,全靠她自己每月三四千的工資養,老公反正是沒錢的。公婆說,家產以後都是你們的,這麼斤斤計較幹什麼。後來,女孩想把結婚時,男方家送的首飾賣了換點錢,拿去金店才知道全是假的,簡直要崩潰了。問婆婆,婆婆說,我也不知道是假的啊,都是別人送的。這話誰信啊。可是這時候,她的父親意外去世了,就留下一個媽和一個才上初中的弟弟,家裡頓失所依,也不敢離婚了,只能這樣將就過著。這種男人我覺得最好不要結婚了,免得害別人家姑娘,和自己媽過是最好的,這樣也不用擔心別人算計家產了,自己工資可以一輩子交給媽了。


手機用戶52697803304


只能說活該單身!!!

我有個嬸嬸,也是控制慾特別強。她一直跟她兒子兒媳婦住一起。她兒子結婚三年多,因為看不慣她兒媳婦這種年輕人的消費習慣(無非就是買個便宜衣裳簡單的化妝品,或者偶爾出去吃吃飯,也花不了幾個錢),要求她兒子兒媳婦把工資卡交給她,她來負責一家子人的生活開銷。就這樣她負責半年後,她兒媳婦在今年過年前跑了,連兩歲多的孩子都不要了。並且小兩口沒扯結婚證,這下子,孫子媽都沒了。

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消費觀念、生活習慣。如果你媽不作,住一起也沒大問題,關鍵是你媽居然要求女方工資卡也上交!!!她是有了安全感了,女方的安全感誰來保證!


陳陳生活日記


我是幸福魚兒,80後兩寶寶媽,情感領域創作者!見過坑爹坑媽的,但真沒見過這麼坑兒子的。如果你媽再不改變這兩個必要的條件,你就做好一輩子打光棍的心理準備好!

婚後和你媽坐在一起,這個條件,也許有大度的女兒會因為愛你,而愛屋及烏的愛著你媽媽,會同意了這麼一個條件。但是,婚後讓兒子和兒媳婦都把收入上繳給你媽,我想,任何一個女的都不會答應這麼一個奇葩的要求吧。

即使把你的收入上繳給你媽,而女方的不上繳,都沒多少人答應,更別說連女方的都還得上繳給你媽媽了。

孩子結婚之後,就有了自己的小家庭了,做媽的把孩子夫妻倆的收入全部拿走了,讓孩子們如何生活呢?難道兒媳婦買包衛生巾,都還得再伸手找婆婆要錢買嗎?這就讓人很無語了。

我記得有人說過這麼一個事兒:

有個女的,因為特別愛她的老公,結婚之前,答應了她婆婆的所有條件。和婆婆同住,每個月的工資上繳給婆婆,每天晚上九點之前必須回家......

她性子很好,和婆婆同住,婆婆再怎麼欺負她,她都忍著了。因為每個月的工資全部給了婆婆,而她又實在舍不下面子再找婆婆要錢,只好又偷偷在外面找了一份兼職。有一次,她上班回來晚了,九點十分回家的,結果到家之後,發現鑰匙打不開成,門被從裡面反鎖了。起先,她不敢大聲敲門,只好拿出手機給她老公打電話,想讓他過來幫她開門。結果她老公說:“媽說了,你回來晚了,今晚讓你就在外面待著了!”她再也受不了了,徹底崩潰了,瘋了般的使勁敲門。

驚動了鄰居,並有人打電話報警了。鄰居和警察瞭解情況之後,都覺得這個婆婆做的真過了,不僅把兒子兒媳婦的收入全部拿走了,兒媳婦在外面打工回來晚了,竟然還被關在門外。警察和鄰居都說婆婆的不是,說的婆婆臉都紅了。

等鄰居和警察都走了之後,婆婆一個勁的埋怨兒媳婦丟了她的臉,還讓兒子教訓媳婦,說媳婦不打不成。這時候,她徹底對這個家絕望了,說了一句:“離婚!”便離開了。

.....

後來,她婆婆和老公再道歉都沒用,她堅持離婚了。而她那個前夫,自從離婚之後,再也找不到媳婦了。因為大家都知道有這麼一個媽,前兒媳婦就是讓這個媽逼走的,誰還敢再嫁進去啊!

所以啊,做媽的,為了兒子,別太強勢了,孩子成年了,就得有自己的私人空間和生活了,你手別伸的太長了;而做兒子的,也別太“媽寶男”了,以為孝敬就是百依百順,對於不合理的條件該反抗的時候,必須要反抗!

我是幸福魚兒,80後兩寶寶媽,情感領域創作者,分享專業的育兒、婚姻情感故事!歡迎關注我,留言諮詢或討論。本文系原創,抄襲必究!

幸福魚兒


你媽媽寡母養大兒子,的確不容易,可是她也沒不容易在未來的兒媳婦身上啊,她賣了自己的房給你買房,要求住在一起也無可厚非,只要她不是那種不講道理的刁難婆婆,估計還是有合適女孩願意的,但是要求當家裡的女主人還要掌管經濟大權,這就難了!人家姑娘像扶貧一樣嫁給你家,還要吃幹抹淨要人家交上工資?這姑娘是上輩子欠了你家的到你家來當包身工來了嗎?你媽媽連這也拎不清,難怪你要斷子絕孫了!我看她這不是要著急讓你成家,這是要找一個共同掙錢還房貸還要帶滿足你家傳宗接代的!這~~~哪家姑娘瞎了眼嫁你家啊,就是單身也比這強啊!你媽急有個屁用,她還不知道就是她讓你當老光棍的嗎?!心裡沒點數嗎?!


9843948


結婚住一起,估計很多人還是願意,但是錢全部上繳,最後遲早會鬧很多矛盾。

這對女方很不利,估計沒人會同意

看的這個案例,就想起,恰好昨晚我媽媽才給我講了她同事的一個女兒婚後狀況,就是如此。

當時本來以為男方條件不錯,家裡做菜生意的,結果嫁過去後,要說和公婆一起住,到沒有什麼。

但是由於男方是幫著父母做事情,因此並沒有給付固定的收入,不過是父母的確在負責家裡的大小開支,然後每個月給女方1000元。

1000元多嗎,肯定不多,這個女孩,沒結婚前,開大貨車的,挺厲害的,一個月至少固定有幾千收入,現在1000元,還養著兩個孩子。

最慘的是,家裡還養了七隻豬,公婆和丈夫在外面做菜生意,七隻豬隻有她餵養。

也就是,她現在每個月1000元,帶兩個孩子,加喂7只豬。

這才結婚幾年,過的苦不堪言,特別想離婚。

說這個,當然只是恰好聯想到的一個故事。

但是不得不說,所謂成家,就是自己組建新的家庭,最基本的就是自己收入掌控在自己手上,也許男方說我的收入我想怎麼安排就怎麼安排,但是女方很多因為照顧小孩,自然沒了工作沒了收入,男方再把錢給父母,女方的狀況簡直就太慘。

因此,我相信沒有女孩子會答應這樣的要求。

孝順不是百依百順,和獨立並不矛盾

對於本提問,個人認為,一個三十多歲的人,應該自己做主自己的事情,而不是還把錢都給母親安排。

的確母親,為了孩子付出了很多,我們可以想象,很多不容易,退休工資都拿了出來,家屬大院都賣了。

孝順理所當然,但是孝順並不是完全的百依百順,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就應該反對。

這不僅僅是,能不能結婚的問題,而是一個成年人應該獨立。

所謂的獨立就包括經濟的獨立和人格的獨立。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也應該學會獨自面對自己的人生,就是不結婚,你的錢財,你的選擇,你可以照顧母親,可以考慮母親,但是不應該完全被母親掌控。

的確對於母親而已,年齡再大,你也是母親的孩子,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豈能一直做個乖寶寶。

因此,該反抗就反抗,該溝通就溝通。


廖彩琳律師


在我眼裡,你就是個笑話。你媽是個及其自私的人。把孩子拉扯大是每一個為人父為人母的責任,生了孩子就必須要付出,吃苦受累是應該的,否則就不要生孩子。塗磊說過,孩子與母親有二次分離,一次是母胎分離,這是肉體分離,一次是孩子成人獨立自主,他的人生才真正開始,這是與母親精神分離。孩子是個體的,獨立的。他的人生自己負責。而你三十五了,還與母親一起生活,還把錢上交 ,真的不可思議。你的母親竟然還有這種要求,把自己的餘生和你綁在一起。腦子正常點的女孩都不會與你結婚,找個傻子,你媽肯定不願意的,因為傻子賺不到錢啊,所以,只能祝你和你媽在一起,恩恩愛愛,白頭偕老。


咖啡香V來啊流浪啊


房子是婚前貸款的,不能加女方名字;自己和母親手裡肯定都沒多少錢,彩禮拿不出來;要求女方工資上繳,說明必須找個有工作的女孩;結婚婚紗照,酒席,首飾,新傢俱(至少得有新床吧),車(可以沒有),這些估計都得女方家出;改口費什麼的,估計肯定沒有(我這裡是10001)。也就是說一個有工作的職業女性,倒貼大幾萬去你家,你家一毛不出;女的要上班到臨產前,休產假期間還有生育津貼,孩子還要隨男方姓,收入上繳。雖然我是女的,但是我的單身異性朋友親戚同學還有很多,這麼聖母的女孩哪裡有,請給我來一打,謝謝。


呵呵251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看完這個問題後很無語,有這樣的母親和兒子,誰家的姑娘敢嫁呢?

首先說一下這個母親要求同住的問題。母親為了兒子買房子,把老家的家屬院賣了,如果確實沒有地方住了,提出同住的要求也是正常,這個可以理解。但是在賣房子之前,這個母親和兒子就沒考慮過這個問題嗎?既然沒有經濟能力為什麼要按揭三室兩廳的房子?完全可以在自己的承受範圍內先買個小兩室,以後有能力了再換大一點的,也不至於現在全部收入還房貸,日常生活靠母親退休金來維持吧。

其次,母親要求掌握家裡的財政大權,這點就完全不能接受了。都9012年了,還有婆婆管家的?而且這個題主說的是,要求婚後小夫妻的收入必須上繳給母親,你要求兒子的收入上繳也就罷了,人家姑娘婚前經濟獨立,結婚後反倒沒有經濟獨立的權利了?人家姑娘要嫁的是兒子,不是嫁給母子二人。兒子結婚後,夫妻兩個就是一個新家庭了,這個母親介入兒子家裡,完全就是拎不清。

在我看來這個母親是有問題,但兒子的問題更大。通過描述可以看出來,這個兒子是完全認可母親提出的這些要求的,不然也不會出現媒人敬而遠之的情況。這個兒子完全就是一個媽寶男,母親拎不清,兒子也拎不清,經濟不獨立,也沒有自己的主見,娶不到媳婦也很正常。

以上是個人觀點,如有不同意見歡迎留言討論。


皮膚科醫生池秀紅


我有一兒,現正談女朋友。我最大的願望就是他們相親相愛,幸福安康,白頭偕老。我自己有房有車,將來有養老金有醫保,基本上能老來自給自足,老能自養。將來他們成家後,若有困難我盡力幫助。若他們的收入較高,能在逢年過節和生日時想到我就可以了。人生幾十年,身再大不過一張床、吃再多也不過一個胃、衣再多不過穿一身,何必自己屯那麼多錢來苦了子孫?而且還攪得小兩口鬧矛盾。生養孩子既是盡社會責任,也是自己人生歡樂所需幸福所依,而不是生養成人後用來索債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