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20年後,樹木可以申請砍伐嗎?

叫我奇葩中的奇葩


退耕還林的林分是可以依法採伐的。先弄清以下幾個問題就明白了。

●退耕還林實施的背景和目的是什麼?

改革開放進入2000年後,中國工業逐步發展起來,國家稅源已不再依靠農業,國家在各省先後開始試行減免農業稅政策,直到最終(2006年1月)廢止《農業稅條例》,同時開始考慮“工業反哺農業”的各項措施。

從2002年開始,以優化農業產業結構、減輕農民負擔、改善生態環境為目的,開始在全國實施退耕還林政策,並制定實頒佈《退耕還林條條例》。

●退耕還林林分是什麼性質的林分?

退耕還林主要目的是為了改善生態環境,因此其林分80%都是生態林(防護林),少數為經濟林。

●退耕還林的生態林防護林採伐依據是什麼?

不同的林木有其不同的成熟年齡,南方速生樹種如楊樹、桉樹等一般2年為一個齡級,10年進入成熟林,一般樹種如人工杉木、檫木、溼地松等5年為一個齡級,25年進入成熟林。

商品林進入成熟林後就可以依法申請採伐,但規定防護林要高於商品林1~2個齡級,其林分老化,防護功能衰退就可以申請更新(採伐老樹,新栽幼苗)。

其主要法律依據是《森林法》、《森林採伐技術規程》、《退耕還林條例》。

●退耕還林20年的林木是否可以採伐?

一是樹木為速生樹種,如楊樹,可以依法申請採伐更新,重新更換樹種(不能返耕);

二是因特殊原因,如工程建設佔用、自然災害損毀嚴重等,可以依法申請採伐,易地重造或就地重造,使退耕還林總面積不減少。

小結:國家實施退耕還林政策目的就是保生態、調結構、促民生。只要不違被初心,並在相關法律、法現、技術章程許可內,退耕還林的林分就可以採伐更新,或易地補造。

謝謝閱讀,感謝點評關注。


林業無紙筆


這個完全是沒有問題的,不僅退耕還林,公益林也是可以申請採伐的,只是對採伐的條件要求更加嚴謹,管控更嚴格而已。

退耕還林的造林性質

退耕還林是我國的一項生態工程,目的是修復和改善生態環境,因此退耕還林造林本身就是生態林,在資源清查、確權發證時林種界定為防護林,反映在林權證上對應的林種也是防護林,但等級較低,為一般防護林,不同於國家公益林的重點防護林。

不管是一般防護林還是重點防護林,都是可以申請採伐的,不過申請採伐的條件更加苛刻,管理也更加嚴格。一般防護林在遭受病蟲害、冰凍雪災、旱澇火災的前提下,均可以申請更新改造;其次是防護林在高出成熟林2個齡級的前提下,已經充分老化,不能發揮生態林防護功能的前提下,也可以申請更新採伐。

退耕還林的採伐管理

退耕還林的採伐在《退耕還林條例》中有明確規定,《退耕還林條例》第五十條明確規定,退耕還林補助期滿以後,在不損害整體生態功能的前提下,退耕戶可以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批准,對其栽植的退耕還林林木予以採伐。

針對這一規定,個人理解是退耕還林可以依法申請採伐,但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 符合採伐要求或主伐年限
退耕還林在遭受病蟲害、冰凍雪災、旱澇火災的情況下,不受造林年限約束,可以申請採伐;主伐必須滿足所造林樹種的主伐年齡,參照防護林管理辦法需要高出2個齡級,各地以當地出臺的管理辦法為準。
  • 及時更新還林

退耕還林的耕地是經過變更的,已經調整為林地,性質發生了變化,因此採伐以後需要及時更新還林,種植具有一定防護功能的樹種,以維護森林的生態防護功能,不得復耕種植農作物。

  • 注重“不損害整體生態功能”的規定

所謂“不損害整體生態功能”,可以理解為不得進行大面積、成片皆伐,意思是可以進行小塊狀更新採伐或漸伐,逐步進行更新改造,以便維護退耕還林的生態防護功能。

綜上所述,退耕還林是可以申請採伐的,但“20年”的概念只能適合速生的楊樹、桉樹、泡桐等(一般主伐年齡16年,防護林20年),其他樹種按照主伐年齡來確定申請採伐年限。


基層林業


可以的!但得符合手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