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師晚上必須住校不能回家,回家扣工資,有法律依據嗎?

佛願心同


這麼看:

一是晚上必須住校,回家就扣工資,這是學校自己制定的規章制度,沒有法律依據,還要看看具體怎麼規定……才能看出來是什麼情況。

二是估計農村學校可能是有住宿的學生……不然,也不會出現這樣的要求。說穿了,就是要求工作時間之外……老師晚上值班,由於學校資金緊張,不能發給老師補助,很多老師又不樂意值班,所以,學校就制定制度,不值班就扣工資……

三是學校也犯了一個錯誤,就是學校沒法扣除老師工資,工資是直接發放到老師工資卡的……也就說,扣老師工資,做不到……這個制度沒法執行……

四是學校最好還是倡導老師積極值班……老師也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主動值一天或者幾天……有事的話就少值……多付出一點,從長遠看並不吃虧……

總之,扣工資沒法扣,值班還是儘自己最大努力……領導要與教師商量著辦,只能倡導,不能強制……畢竟是工作時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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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值班,從90年代參加工作之後,當時是大約兩週來一次去值班,所以說沒感覺到什麼意外。到了小縣城工作之後,基本上也是兩週一次,到目前為止我們單位20多個人,最近一年兩年不太值班了,而對於以前值班從來沒有感覺到什麼異樣。

其實這種現象的出現源於教育裡面一些稀奇古怪關於安全的規定,想一想學校裡面有什麼東西又值得樑上君子去光顧呢?電腦淘汰速度太快了,樑上君子,之後也不一定能夠賣出好價格,所以說沒有必要。

圖書館裡面的書籍那麼多,難道把書偷回家去當廢紙賣了?所以說也沒有看護的必要。

總之學校裡面基本上沒有什麼能引起樑上君子的關注,因此對於看護學校來講,基本上就是一個幌子,最主要還是為了完成上級的一些稀奇古怪的檢查,這樣的檢查通常包括,上級教育領導會不定時的開著車圍著各個學校轉,看有沒有老師在值班,簡直就是胡鬧。

領導開著車圍著各個學校轉一圈,老哥哥們在學校賠出的代價,就是整夜值班,想一想有些領導制定的規定,真的是無聊透頂。簡直就是展現自己的權利。

所以說校長要扣你錢的話,也應當向長遠的看一看,根本也不可能是校長想扣,校長也沒有辦法,因為這種破制度出現才造成的。


宜城老師


農村教師晚上必須住校,不能回家,回家就開工資,應該是沒有法律依據,是學校內部自己制定的土政策。



  1. 晚上為什麼要老師住校呢?肯定是為學生考慮。在農村的初中大多孩子離家比較遠,所以為了保證學生的安全,也為了有問題能及時處理,就要求老師住校。從這一點上來說是無可厚非的。
  2. 如果學校的老師比較少的話,老師們輪流晚上住校不能回家,就輪的比較勤,那麼老師勢必會有怨言。老師們,在學校晚上住校不能回家,就屬於額外加班,如果不給補助,老師們就不高興,別說再扣工資了。所以對值班老師,校長應該想辦法,給老師適當發一點補助。
  3. 這個值班要說有必要嗎?按理說應該有必要,如果單靠門衛的話,有問題可能不能及時解決,但是靠強制的話效果肯定不好,首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領導應該起帶頭作用,領導也加入輪流晚上值班的行列,這樣老師們就心服口服了。但現實情況是,往往領導們都不值班。
  4. 兄弟學校也是要求老師們24小時,輪流值班。老師們怨聲載道,因為住宿的條件非常惡劣,隔音很差,裡面也很簡陋,老師在那睡覺,往往一晚上睡不好,影響第二天教學。所以應該提高學校有老師值班的地方的條件,起碼能夠住得舒服一些。

  5. 這個學校實行老師回家就扣工資,肯定是制定了學校的內部的制度,比如扣績效工資,因為其他的工資他沒法控制。因為大部分學校都是拿出老師30%的工資來發,所以還是老師自己的錢。
  6. 對,晚上值班不能回家這種事情,學校應該考慮全面一些,對年老的或者身體有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身體有病的,可以適當的給予照顧一下。而且在也可以再人性化一點,比如,值了一晚上班,第二天白天可以休息一天。
  7. 總之,老師們本身教學工作就很辛苦了,在參加其他活動的時候,一定要從教師的切身利益出發,讓老師們乾的有勁,幹得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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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教師晚上必須住校不能回家,回家扣工資,有沒有法律依據呢?

由於題主並沒有講清楚細節,所以,我們還得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分析。

首先,從制定規則的角度上來看,不能違背現行法律,還得按照一定的程序

我們知道,學校作為以及獨立的法人單位,是有權通過相應的程序,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的。但這裡有一個前提,就是所有的管理制度,不能與現行法律法規以及政策相違背或牴觸,一旦違背或牴觸,則相應的條款就應當被視為是無效條款。

另外,學校制定規則,如果是涉及到全校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必須通過教職工大會或者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如果沒有這一個程序,那麼,該方案或者規定,也應該是屬於無效的。

要知道,這可是現代學校管理制度中的基本要求哦。

其次,農村教師晚上是否必須住校,這一規定是否合理合法

我想,一般情況下,學校在制定這一規定的時候,肯定是有現實必要性的。據三水三新瞭解,有些農村學校,由於相對偏僻,周邊居民非常少,有的地方甚至沒有;還有的地方,治安狀況非常複雜。基於這些情況,學校制定方案,要求老師晚上住在學校,這是有現實必要性的。

那麼,這是否合法呢?晚上住在學校,如果有工作安排,就應當視為是加班,按照《勞動法》,就應該有相應的加班工資。如果有,這就是合理合法的,如果沒有,可能就涉嫌違法。

但有些學校,會將這些作為學校的統一工作,在獎勵性績效中體現——目前,關於這一點,國家沒有明文規定,只要是程序合理,就不存在違法的問題。

再次,現在對於農村教師,有邊遠地區補貼,自然也有權根據需要對教師提出要求

目前,全國對於鄉村教師,都有補貼,有些邊遠地區的補貼還差非常高,比如高原地區,有的補貼每月達到上千元。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學校按照程序,對老師提出一些工作上的安排和要求,也是具有合理性的。

最後,建議學校在充分徵求老師意見的基礎之上,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

其實,題主是很明顯的牴觸這個決定。個人認為,作為老師,作為一個單位的員工,還是要充分考慮單位的發展——有些時候,在優秀的人,離開了單位,就什麼都不是。

而作為學校,在指定這一方案的時候,還是應當充分徵求老師們的意見,利用獎勵性績效和鄉村補貼,採取一定的經濟激勵措施,讓願意的老師來做。這可能效果會更好一些。

總之,凡事都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基本前提,就是,保證學生的安全,保障學校的發展,保護教師的休息權,讓老師們快樂工作。


三水三心


農村教師晚上必須住校不能回家,回家扣工資,有法律依據嗎?直接了當: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不過,我們設想一下,農村學校為何不認老師回家,是每天都不讓老師回家還是值班的日子不讓回家?學校不會無緣無故留老師在學校的,圖熱鬧也不是這麼圖的。

筆者一直在農村學校工作,對於農村學校的情況比較瞭解。題主所說的情況,不會發生在沒有寄宿生的學校裡。因為學校有寄宿生,每天晚上都必須有老師值班,這樣,學校就會安排老師輪值,輪到值班的老師,當然不能回家了。

如果是這種情況,完全沒有必要去詢問是否有法律依據,這就是學校的工作安排,有過在農村有寄宿生的學校工作經歷的老師都知道,這是一種常態,很正常的工作。並不是所有的工作,都要上升到法律層面,都要問一句是否要法律依據。

學校有寄宿生,必須得有人值班,這是客觀情況決定的。即使是有生活老師,也還要專任老師配合,現在的教育形勢作為老師應該很清楚,學生安全大於天,誰也不敢掉以輕心。

如果老師都以沒有法律依據為由,不接受學校的工作安排,那麼,是不是那麼多寄宿生,就校長一個人天天值班呢?就是校長願意這樣做,也無法擔負起來,因為不是一個班級。

學校的工作是全體教職工共同做起來的,大家都會遇到這樣或者那樣的困難,努力克服困難,實在不行調整一下,沒有一所學校是沒事找事把老師困在學校的,如果真有,那校長肯定是神經病。不過,神經病哪裡能當校長呢,你說是吧?


當代師說


不敢說千年,成立新中國以來教師都是住校的,一,備課做教案,二批改學生作業,三與家長互通,瞭解學生情況,因人施教提高教學質量,四,同村民開展豐富多采的文體活動。現在?銅板多了,腰桿直了,口氣變粗了,忘記了制度上升到要法律依據了。不久就要配發制服,教學包和髮膠。真是會哭的姟子,有糖吃。


小小草1893


什麼法律依據?請問不住校又有什麼法律依據?五六七十年代夠艱苦了老師還住校,為學生批改作業和備好明天的課程教材。有補貼還朝去晚歸!能有…教書肓人嗎?認為辛苦隨時可以走!不缺人。什麼依據不依據!家有家規,校有校規和管理制度。


英雄16662


應該認定法律賦予的單位管理權限,不然單指望法律任何一個單位都亂套的不行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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