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建房左右鄰居各間隔多少米才不需要鄰居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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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建房左右鄰居各間隔多少米才不需要鄰居簽字?

一個地方一個建房習俗或者說房屋格局。在膠東農村,建房是坐北朝南,東西成排,前後有道,左右鄰居之間,除了間隔多少棟房子需要留出南北向的街道或者巷子外,是不需要間隔開的。所以,在我們當地農村,左右鄰居之間,過去建房有兩種形式,一是貼山,二是接山。貼山就是東西鄰居之間各有一堵山牆,兩個山牆之間貼在一起,不留縫隙;接山,就是後蓋房的鄰居直接把一堵山牆接在先蓋房的鄰居山牆上,借用先蓋房人家的山牆,這種形式也叫夥山,後蓋房的人家象徵性的給先蓋房的人家一點費用。套院牆時,也存在夥牆的問題,東院牆和東鄰居傢伙套,西院牆和西鄰居傢伙套,這樣就省下在個院牆的寬度,院內更加寬敞。只有個別人家人性不好,鄰居都不和他夥山和夥牆,那就只好採取貼山和自套院牆的辦法了。

採取夥牆的辦法,一是節約資金,二是節約土地,可以省房子和院落更加寬敞一些。這樣,鄰居間的房產證上登記界限,就是兩堵夥牆之間。如果採取貼山,界限就是各自山牆外邊。但不管哪種方式,只要鄰居商量好,沒有糾紛,都是不用鄰居簽字的。

正常的建房手續,就是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村委會根據你的條件,初審同意後,上報鄉鎮的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和國土所,有村鎮辦和國土所負責向縣國土部門和建設部門申報,縣裡相關部門批准後,村鎮建設管理辦公室根據審批的土地面積和四至八道,進行現場監督劃線,村民按照劃線施工即可。如果所有建房都必須鄰居簽字同意,那是沒道理的,恐怕一些人緣不好的人家,也就沒法建房了。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建房必須經過鄰居簽字同意呢?只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建房時影響了鄰居的採光權或其他權益,雙方發生紛爭時,上級部門進行調解,這時候必須經過鄰居同意簽字,方可重新施工。我們知道,四至八到一般是上級部門劃線,不會侵佔鄰居的權益。但是,蓋房的高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但民俗卻是非常講究的。一般來說,左右鄰居的房屋都要一般高一般寬。而有些人家,建房時喜歡高大,往往就想比先建房的鄰居高上一截,這樣就容易產生糾紛了。民間的基本講究是,西不壓東。就是如果你貼著東邊的房子往西建房,西邊的房子不能比東邊的房子高大。產生糾紛時,如果你一定要高,那就必須和鄰居離開一定的距離,不接山,也不貼山,兩家獨自成房,這就不存在誰壓誰問題了。這種情況下,就需要鄰居簽字同意了。

至於間隔多少米,沒有硬性規定。何況,也不可能間隔多少米,因為你獲得的宅基地使用權,四至八到已經清楚,間隔開距離,只能犧牲你自己一點宅基地使用權,你會捨得間隔開多少米?所以,我們這兒的做法是,產生這種情況,兩家的住房只要不接在一起即可,間隔的距離,最好以牆外抹牆時能有法工作為好,所以通常情況下是半米左右。這樣留出一個小衚衕,以能走人為限。但也有的人家為節約土地,只留出10釐米左右的距離,這樣外牆就不必再抹牆了。

總之,農村建房,只要按照審批的四至八到,又按照基本民俗建設,是不需要鄰居簽字的。但是,一旦產生糾紛進行調解時,調解書必須經過鄰居簽字,留多少間隔都是要簽字的!


齊東晏子


首先必須明確一點,在法律裡並沒有農村蓋房需要鄰居簽字或者建房左右鄰居各間隔多少米不需要鄰居簽字的條文,按照現在土地確權後宅基地上建房的程序來辦,只要手續齊全,蓋房審批通過,那麼不需要鄰居簽字同意,蓋房子是你的合法權益。

不過各地的審批和要求不同,有些地區可能為了街坊四鄰更和諧,防止街坊四鄰因為建房子產生糾紛,往往審批過程中需要有街坊四鄰的簽字,但在我們村是不需要的,其實這也主要是各地自行規定的,並非強制性。

我老家是平原地區,建房子沒有山區那麼麻煩,我就以我們村的實際情況來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我們村在去年年底土地確權完成之後,按照“一戶一宅”的規定,農戶可以選擇搬入新農村居住,也可以選擇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居住,不過在宅基地上不管是建房還是翻修,都需要經過村集體的審批通過方可實施(只要動土,就要報批),一般一戶人家的建房面積不超過150平米左右,所以在嚴格按照規定面積建房的現在,一寸土地農戶之間都是會格外注重的。

我們村宅基地上建房的審批是這樣的:先由農戶提出申請,再由村民小組評議,然後村委會審批,之後鎮審批,最後審批通過發證。這個時候持證蓋房,這是你的合法權益,不用通過街坊四鄰的簽字同意。

不過在我們村雖然如此,但在建房之前也要考慮到街坊四鄰的情況,比如房屋不能蓋的太高,擋住了街坊四鄰的光照,對人家正常生活造成影響,所以在建房的時候一般要和街坊四鄰的房屋保持一致,如果有特殊情況,是需要跟街坊四鄰商量的同意的,免得產生糾紛。

另外還有些鄰居間房屋距離太近,幾乎已經達到了牆貼著牆的地步,大大影響了鄰居家中的通風情況,這擱誰家都不樂意,所以在農村蓋房需要考慮到街坊四鄰與自己要建社的房屋實際情況,不能一意孤行。

去年過年前我們村有一戶人家常年在外做生意,賺了不少錢,回到老家打算把宅基地上的老房子翻修成一個三層小洋樓,結果還沒開工呢,街坊四鄰就有意見了,說他家房子蓋起來擋著光線了,不讓蓋;另外一家說房子地基打的離他家太近,會讓他家屋子裡通風不暢;於是幾家人你說你的,我說我的,互不相讓,最後鬧到村委了,村委直接過去實地檢查了一番,發現鄰居擔心的問題確實存在,就讓這戶人家再重新設計房屋,直到街坊四鄰同意並簽字後才能蓋房。

所以,你看在農村建房子確實不能自己想怎麼建就怎麼建,必須考慮到街坊四鄰與自己價房屋之間的衝突,如果你蓋的房子影響了別人家正常生活,那肯定是不行的。至於說街坊四鄰間房屋間隔多少米,並沒有確切數據,只要再不影響別人正常生活,並且合規合理的情況下,都可以進行建房。


李阿冰


農村建房左右鄰居各間隔多少米才不需要鄰居簽字?

在我們膠東農村,宅基地審批下來以後,你只要是按照上級相關部門審批的地界、面積蓋房,是不需要鄰居簽字的。

膠東民居都是坐北朝南,前有農家小院。一般為東西成排的建築格局,有的幾家山牆連山牆,自成一排,我們這裡稱這種情況為“接山”,接山的房屋過去的時候都是鄰里共用一堵山牆,也有的是山牆緊挨著山牆,中間不留縫隙。當然,共用一堵山牆的兩家都是協商好的,經常是後來蓋房的這家給先蓋房的那家一部分費用,然後“夥用”同一堵山牆,這種情況下,兩家中間的院牆一般也是共用的。由於少了一堵牆,所以後蓋的這家不管是屋內還是院內,都能寬出一堵牆的面積。顯然,共用一堵牆的兩家在村裡來說,關係都是相當不錯的。

農村有的時候的鄰里糾紛,大多與屋簷滴水、衚衕的寬窄、房屋的高矮有著密不可分的原因。農村人歷來有“東高不算高,西高壓斷腰”的說法,所以有的時候兩家接山時候,如果是房屋高過東鄰,那就會產生很多矛盾。

我們村就有過這樣的事情,那是在上世紀80年代末期,村民們生活水平提高了,手頭寬裕了,一些人家的孩子眼看長大成人,於是申請宅基地蓋新房。我的一個鄰居老張經過向村委會申請,上級批准後,在村西頭批了一塊宅基地,準備蓋房子。恰恰原來的這個地方早就有一家先蓋了新房在那裡,而原先這家在村裡屬於“屋笆開門”的主兒,原來這塊空宅基地上,這家人垛的柴禾堆在那裡。這不,老張申請了這塊宅基地以後,這家就不能佔著這塊閒地兒了。

當老張要蓋房子的時候,他家高低不讓老張家接山。於是兩家鬧起了矛盾,經過村委會及上級有關部門調和,老張家蓋房子的時候得讓出東鄰的山牆60公分,東鄰居在調解意見書上簽字以後,才同意老張家施工。這樣一來,老張與他家之間的山牆間就有了一個“夾道子”。後來,老張一氣之下,將自家地基拔高了30公分,這樣一來,屋脊也就高出了東鄰家30公分左右,但蓋的房子高矮,你家是干涉不著的,人家有沒有超出宅基地批准的範圍。這不,30多年過去了,老張與東鄰居倆家老死不相往來。

通常情況下,農村建房是不需要鄰居簽字同意的,只要是你嚴格按照宅基地審批的邊界,不多佔,不違規,是沒有人干涉的。如今建房都是村裡統一規劃,東西成排、南北成排,這樣街道規劃寬敞,衚衕筆直,不像過去農村小衚衕彎彎曲曲,時窄時寬,這也是過去建房不規範所致。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推進,如今舊村改造等項目也在逐步推進,宅基地的審批也更加嚴格了。除非兩家鄰居之間有矛盾,否則是不需要鄰居簽字的。


建行漸遠


農村建房左右鄰居各間隔多少米才不需要鄰居簽字?

在農村建房,村民除了必須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村居土地專管員會根據你的申請到實地查看,並根據你所描述的家庭住房困難實際情況,經村兩委和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後才能填表幷向鄉鎮村建國土部門申報批准。

但是有一點不管你是新批宅基地或重新翻修的舊房,除了佔地面積要明確外,建築面積也是不能隨便超出的,有的地方直接會批你蓋幾層,不得想蓋幾層就幾層。你若建房時超出層數,就變成違建,鄉鎮村建站就會派人對你的超出建築面積進行強制拆除。

最後說一下重點,在農村建房最主要的問題就是左鄰右舍“四至”糾紛,土地審批部門一旦發現你建房影響你周圍鄰居(和你建房有直接關係的鄰居毗鄰)必須沒有共牆或自牆四至關係清楚。否則的話,出現一家四至關係有糾紛或口角,鄉鎮主管建房審批部門就不會讓你建房,必須停建,理清鄰居四至關係後方能建房。這就是為什麼要鄰居簽字的原因,鄰居在你的建房四至(東西南北面)的歸屬問題都幫你簽字了,說明你的四至沒有糾紛,就可以讓你建房。

至於你所說的要間隔多少米不需要鄰居簽字,我想你可能理解錯了,相隔多少米應該就是路面間距的問題了,只要你保證原來的路面寬度,不去佔用路面建房,就不需要路面周圍鄰居簽字了。當然,你要是佔用公共路面的面積,就會招來周圍鄰居不滿而引發糾紛。


墨上雲端


你好,我是衛農,在我們這裡還沒有聽說過,農村建房左右鄰居要有間隔的,也沒有聽說過要鄰居簽字這種說法。各地的建房習俗或者說居住習俗不同,建房的方式或者要求就可能不一樣,衛農說說我們這裡的情況。



衛農先說一下我們這裡的居住習俗。在西北地區人們從古至今居住的都比較集中,現在的農村以前叫做堡子,那時村子都是要用城牆圍起來的,城門定時開關,這可能與歷史原因有關。而且還有一個特點,就是許多村子居住的人都是同姓氏,就連村名都是用姓氏命名的,比如我們村就叫宋家村。現在雖然沒有了城牆,也不用開關城門了,但仍舊居住的比較集中。

比如我們村在陝西渭北,基本上莊子都是坐北朝南,東西成一排一排排列的,前後都有街道。左右相鄰的兩家之間是緊緊挨著的,界牆以前是用黃土打成的公用牆,意思就是界牆佔用一家一半的地方。各家莊子的起止界限,就是兩家界牆的中線,這是大家公認和共同遵守的。



誰家要建房的話,都可以用這個界牆作為山牆的,後蓋房子的人只要給鄰居打一聲招呼就行了。千百年來就一直這樣,人老幾輩流傳了下來,也好像沒有什麼什麼不妥之處。後來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開始用磚頭建房子了,如果再用公共的界牆就顯然不行了。於是出現了私界牆,就是莊子的界牆兩家各建各的,建房子也就採取了貼山的方式,就是東西兩家各有一堵山牆,兩個山牆之間是緊貼在一起的,不會留縫隙的。這樣,鄰居間的莊基證上登記的界限就是各自山牆外邊。這也是現在大家公認的,是不用鄰居簽字的。



再說現在莊基審批困難,能用來作為住宅的土地更困難,我們這裡的莊子面積,按照規定只有4分大,是比較小的,沒有多餘土地留出什麼間隔距離。只要村子能給你把莊子劃好,你在自己的莊子範圍內,只要不擴大建築面積,是沒有人管的,也不需要鄰居簽字同意的。而且我們這裡農民蓋房子,一般都是一層的平房,高低也都差不多,最多就是蓋個兩層小樓,相互之間都能理解,因此矛盾比較少。

總之,在我們這裡的農村建房,只要是按照審批的範圍建設的,是不需要鄰居簽字的,也沒有左右鄰居之間間隔多少距離的說法。

以上是衛農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歡迎批評指正。


衛農老頭


這個問題問得非常奇怪?哪有這種現象呢?農村新開基建住宅,在不佔用責任田建房的情況下,在提出申請之前必須通過村、組兩級組織到實地察看,並且按一戶一宅要求,規定審批面積及建築層數,確實沒有違規行為的情況下,而且建房四周沒有糾紛的情況下,才能領取建房申請表。

在填寫建房申請表的同時,四周相鄰的農戶必須得到認可並簽名,沒有間隙多遠的說法,又不是圈地搞項目開發,兩者不能等同對待。沒有履行好審批手續之前,鄉鎮國土資源規劃站是不會派人去調查的,這是起碼的工作程序———僅供參考


在起跑線上——


哈哈😄!不敢用米來計算,只能用分米來計算,至於留多少?還是通過協商吧!你留多少,左右鄰必須也要留多少!所以一定要進行協商。

不要怕麻煩,這是一種程序,千萬馬虎不得!



痴騎朽翁


光這一點感覺就已經損害了公民的正當權利,政府規劃,給你的土地建房,為什麼要讓左右鄰居簽字!就拿採光來說,院子左右修房,應當自己給自己預留光線,為什麼要讓別人給你留採光。同樣是老房子重修,你先修,得便宜,我後修我倒黴!還有現在的鄰居,以前窮的時候,互相幫助,如今就不是那麼回事了!我感覺應當取消這個政策!


mfy水貓


這不是多少米的問題,只要不違反《民法》相鄰關係互惠互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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