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關於哈薩克斯坦簽證不容忽視的6個問題

2019年關於哈薩克斯坦簽證不容忽視的6個問題

中國駐哈薩克斯坦大使館再次鄭重提醒中國公民遵守哈入境居留管理制度。

01

如在哈停留超過3日,應在入境後3個自然日(含公休日、節假日)內持邀請單位出具的證明,在當地移民局進行護照登記,並在登記期滿前離境。

02

持多次往返簽證,入境後如停留超過3天,每次均需辦理護照登記。

03

持中國公務護照和哈公務、投資簽證以及16歲以下中國公民,無需填寫移民卡和辦理護照登記。停留超過30天需辦理相應種類居留證件。

04

18歲以下未成年人未與父母同行,而是由其他親友帶領或跟隨旅行團來哈,負責陪護的成年人應準備該未成年人父母的授權書,以備入境時檢查。授權書最好用俄文寫成並經過公證,內容包括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姓名、父母未隨行原因、父母聯繫方式等信息。

05

違反哈簽證和護照登記規定,離境前將通過法院審理,受到行政罰款、限期離境或驅逐出境處罰。一般受罰款和限期離境處罰,一年內不得再入境。受驅逐出境處罰,五年內不得再入境。同時,哈邀請單位也將受到相應處罰。

06

請中國公民通過正規渠道辦理來哈簽證,通過中介機構辦理的請務必確定簽證種類,要求中介公司在居留地辦理護照註冊。居留地變更須重新辦理護照註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