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捡到四万块钱的包,还给失主,失主说里面少了一万块,是清洁工偷了,你怎么看?

红茶美食领域创作者


我怎么看?我还能怎么看,一个好人捡到一个畜生的钱,还还给了畜生,畜生贪心不足还想再讹一万!如果你这么写标题我一定给你满分。

因为不论清洁工私藏没私藏你一万,首先你平白丢了四万,能归还就是白着,就算你赚了!按机缘不是等于你失而复得,只等于上天补了你四万!你心里没想着“得”,反倒惦记着“失”。这点气量可见不是什么好人

就和日常中一个形式很像,就如借钱,你给出去的钱,要当不会归还这样去给,这样才不会给的为难,也因为只有这样,有些钱你根本就不会给!别扯什么情面,你自己都靠不住的时候,你建立的人脉也未必靠得住!

他人还钱,你就当平白捡了钱,而不是当人家还债,这样你平添出一分喜悦,而非理所应当;你应该明白这社会没有那么多“理所应当”,才不会平添出这些埋怨!就如我借出去一次钱,我没去催过还,他也没能力还,等还的时候却少记了些数目,我如果非要斤斤计较,反倒双方生出些不爽来,何必!最后这哥们还没事请客吃喝之类种种,不止我赚了还得到其他的实惠。所以人在做天在看,别对不起良心,因为坏了良心的人,总会在其他地方收获些恶果


不忘却_不记得


只能对失主说,人在做,天在看。不会感恩的人,不善待帮助自己的人,只以邪恶之心待他人的人,想必总有一天会得因果之报。清洁工要偷那一万块钱,何必把包还给你?不如一并要了来得干净,还不用背“偷”的名声,最多是捡到了没还,人都不知,何受指责。

我自己上周就亲身经历了一件类似的事情。我逛商场试衣服时,发现那天背的一个多年未用的包掉色,把衣服染上了,于是叫服务员给了我一个购物袋,掏出东西后将掉色的包交给服务员,请她代我扔掉。然后,我拎上购物袋就走了。

由于如今买东西都刷微信不用掏钱包,所以完全忘记出家门前将钱包塞进了包包的夹层小袋里。在接下来的5个多小时里,我继续逛街看电影,完全忘了这件事。直到晚9点多钟回到家,从购物袋里将东西拿出来时,才想起了我的钱包。

我赶紧打114查购物中心的电话,购物中心又将电话转到商场。我向商场前台详细叙述了情况、包的颜色、专卖店的名字,特别强调是我自己的失误,让服务员替我扔包,服务员如果扔了包的话,请商场派人代我到垃圾车找一找。

因为此时已快到商场关门时间,我特地请前台替我抓紧时间,要赶在垃圾车到来之前找到包包。同时,我留下了手机号码,请他们无论如何回我一个电话。放下商场的电话后,我接着打银行电话,为信用卡和储蓄卡挂失。

我的钱包里,有现金数千,身份证和银行卡两张。现金丢了固然令人心疼,银行卡总有风险,挂失后也会有诸多不便。更为重要的是,因为我是北京人在外地工作,所以还必须回北京补办身份证。总之,一定是诸多不便。

我的第一通银行卡挂失电话刚打完,正在拔第二张银行卡的电话,这时,我另一个电话响了。打进电话来的,正是请她代我扔包的那个女售货员。她告诉我,我走之后,她正要扔包包,随手一捏,发现里面还有一个钱包。

但她没有我的电话,只好把包包锁起来,等我想起来后回去找。我的一颗心放下来,说马上开车去取钱包。此时已快晚上10点,我住的地方离商场有10多公里,我赶过去服务员们也一定下班商场关门了。但她说,没关系,我在商场大门口等你吧。

就这样,我取回了钱包。我要请她吃饭,她笑笑说,不用,这是应该的。我要给她一个红包,她同样笑笑说不用,这是应该的。第二天,我只能去商场找到她的领导,将事情的原委说了一遍,很认真的提交了一封表扬信。

虽然我的包里没有几万块钱,但至少也抵得过女售货员一月的工资。如果她取出钱包说已经把包包扔了,我也只能自认倒霉。错误是我自己犯的,我没有理由怪别人。但是她并没有这样,不但完璧归赵,还总是温柔地笑说,这是应该的。

我祝她好人有好报,永远善良美丽平安。


世界真的很大


不得不说,这位失主真的是胡搅蛮缠,稍微用脑想一想,如果这位清洁工真的是贪图钱财的人,又怎么会把捡到的包交到派出所呢?真是寒了天下好人的心。

这是一件真人真事。前段时间,一名清洁工在街道上打扫卫生时,突然发现地上有一个钱包。清洁工捡起来打开一看,竟然有整整四万元的现金!清洁工心里想着,丢了这么一大笔钱,失主肯定特别着急,便赶紧把包送到就近的派出所里。派出所接到遗失物后,连连夸奖清洁工拾金不昧,然后赶紧和失主取得联系。


本以为这是一段拾金不昧的道德佳话,没想到失主前来认领钱包,发现包里只有四万元,愣是要说少了一万元,并颐指气使地指责清洁工肯定是他私吞了。可怜的清洁工非但没有收到感谢,反而平白无故地遭受无端的谴责,想想都觉得欲哭无泪。

虽然在理论上两者都有可能是说谎者,但我倾向于认为是失主在无理取闹。因为如果清洁工是个贪图钱财的势利小人,捡到五万元后会只私吞一万元吗?肯定是全都给据为己有啊,哪里会主动交到派出所呢?更何况,如果真是清洁工私吞了一万元,他还有脸面等着失主前来领取吗?他顶多匿名交给派出所不就行了?

所以,如果失主坚持认为是清洁工私吞了那一万元,首先需要证明两点:一是包里本来就有五万元,二是清洁工擅自拿了一万元。如果不能举证证明,那清洁工可以告他诽谤!这种人就是应该惩罚一下,否则真的会让好人寒心。


冰焰


失主不可理喻!18年秋,我捡到一个线包,到单位后,打开看,有三张不同行的银行卡,身份证,行车证,驾照,加油卡,购物卡,洗衣卡,几百元现金,我想失主一这很急,就想通过身份证找人。后来,又找到一个某企业就餐卡,于是,我就打电话到这个企业人事处,我说明来电目的,人家告诉我:不知道有没有此人!于是我把电话打到厂办,接电话的同志听了我去电话的目的后,告诉我,有这个人,立即通知他给我联系,还说了些客气话。等啊等啊,等我下班了,有个人给我打电话,说是失主。我对了一下信息,确定无误后,告诉他可以到我单位来取(距他单位大约4公里),他居然说:那么远啊!下午来了,见面后把东西给他,让他核对下东西。核对完,说不错。连个谢谢都没说。走了几步他可能感觉不合适,回过头,抽出二百块钱给我,我明确告诉他:如果为了钱,我不会打电话联系你单位!但他的态度,让我感觉,不该弯腰捡起那个钱包!


人到中年23841


清洁工捡到4万块钱的包,还给失主。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值得赞美。失主说里面少了一万块,是清洁工偷了。这让我震惊!

其实真是清洁工偷了也没什么。如果是冤枉好人,勒索好人那就恐怖了,没人再敢拾金不昧了。想想扶老人被讹事件就明白了。看见大家的评论都支持清洁工,我非常高兴。相信大家都是理性的,我就不怕讲讲下面真实的例子。

首先,我来讲一个真实的例子

有一次去我家毛竹林A地挖竹笋,挖着挖着突然看见相邻的B地有一块特别好看的裂缝,我断定有竹笋于是走过去开挖,挖呀挖呀挖得很深才看见黄嫩的笋头。再挖下去还有一颗很大的竹笋,怪不得土裂得那么好看,却藏得这么深。这两颗竹笋挖出来了,是我遇到的最好看的竹笋,像金字塔一样,上尖下粗,而且特别短,胖嘟嘟的。挖的时候感觉到周边没人的,也没多想。挖完了,才知道怎么处理B地主人都能够发现竹笋被偷了。虽然人家竹笋是从我家竹林长过去的。



挖完这两颗竹笋我就回家了,离开B地的时候又发现两颗又粗又壮的竹笋。后来我就去热闹的路亭,看见B地的主人,和他说B地长了两颗大竹笋。人家就去看看了,结果竹笋被偷就发现了,到处骂人。我听见了好难过,几天都没睡好觉。后来想想,我家竹笋每年都有很多很多被偷了,从来没有骂过谁,心理就安慰多了。

其次,结合上面的例子分析题目

1.题主的情况肯定是没有证据的,有了证据一切都简单了。我觉得失主说话做事不够稳重,就算是怀疑清洁工偷的,也要指桑骂槐吧。这么直接说人家偷的,证据呢?再说,人家帮你减少损失4万元应该非常感谢才对。

2.我觉得1万块钱可能是别人偷的,还有可能风吹掉了,老鼠偷的等等。清洁工偷的可能性非常小。既然这样,怎么可以说清洁工偷了呢?要是我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是非常感谢他的,就算有一万块钱遗失,也要温和的问问情况,不会断言。



3.可能失主讹诈清洁工。我很不希望这样,这样也太恶毒了。人家那么善良,捡到钱还给你。清洁工本来收入就很低,你没有感谢他,却要讹诈他1万块钱。其心可诛!

最后,谈谈自己的看法

事情讲究证据的,既然清洁工拾金不味就应该赞扬。失主说清洁工偷的,应该谴责。不然对社会造成太坏的影响,有谁还敢拾金不昧呀!大家捡到财物想还给失主,还担心失主会不会讹诈自己。

所以东西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好好说话,传递正能量!


徽乡小居


清洁工捡了四万块钱的包还给失主,失主非但不感恩,反而怪罪说少了一万。评论区沸腾,枪口一致对外,挞伐的就是那位恬不知耻忘恩寡义的赵失主。

我在旁边冷眼观察小半天,忽然就哧哧笑出声,也是善心在作祟,大笔一挥,居然为失主鸣冤喊屈,跃然纸上就有那么一句,喷子们能不能让嘴巴带个把门的,虽然失主的钱财失而复得,但是他原来的包里若是真有那五万呢,人家明明少了一万,喊一声不行吗?非得烂在肚子里闷成屈死鬼你们才高兴?

好家伙,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种刀枪剑戟可就奔着我的面部齐刷刷地来了。有人直接骂我,谁家的狗没拴好,乱咬什么。还有更难听的说是怎么放屁蹦出这么个玩意。

众人齐声喊打,我依然顽抗迎头敢上,总想以理服人,准备弄一张大字报糊网上,以此明志,讲述我的态度。

这事仅仅过去十来天,我忽然就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切身体会到清洁工那份好人难做的无奈,并且咬牙切齿恨恨自语道,它日若再有行善之举,就让老天爷雷劈了我这八十公斤的肉躯之身。

为什么我的态度会前后判若两人呢?只因这几天经历的一件极其混账的事,让我寝食难安生无可恋。我是非常乐意做好事的,并一直在积极行善之中。我闺女那几天就要临产了,把一条松狮犬送到家里寄养,太太又要赶着去帮忙,临走嘱咐我,不要虐待狗狗。我这人从来不喜欢狗,可也不能虐待啊,太太回头说的那句话,到底是啥意思呢?我百思不透啊。

可仅仅过了一天,我总算理解了这两个字的龌龊,足能令人毛骨悚然啊。

晚上遛狗回来,等我洗完澡转身的功夫吓了一跳,怎么两条松狮犬,还是一模一样的。我揉揉眼睛再看,没错啊,绝对是两头松狮。我立刻想到会不会是遛狗的功夫把人家的狗狗顺手牵羊似的领回家了。哎呀,主人丢了狗肯定急得不行。我赶紧牵着狗出门打听,整个小区喊遍了,凡是养狗的人士都出来帮我出主意,大家异口同声说,这狗绝对不是咱们小区的。

既然都不是,我到别的小区再问问。五天过去了,狗主人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没办法,我只能好吃好喝的伺候着这只来路不明的狗狗。可这么养下去也不是个事啊,吃的喝的不说,还老是叫唤,搞得左右邻舍冲我直翻白眼,愁的我呀直挠头。

终于等来了好消息,还是隔壁老王提供的,他去金沙滩办事,看见一则寻狗启示,照片上也是一只松狮犬,还有联系方式,快,你快打电话试试!

我简直有些喜出望外,赶紧把电话拨过去。谢天谢地,对方跟吃了火药似的一番描述大体上差不离,而且是位中年女性,听声音相当有魅力,我有些想入非非了。

失主开着一辆奥迪停在我家的楼下,我敢说这位女士身上独有的气质比我的太太强百倍。

一阵阵熟透了的女人味让我直犯迷糊。

她自称是武媚娘,这不占我便宜吗,我说还是喊你武妹吧。她笑着说可以。

松狮看见主人撒了欢地蹦啊跳。武媚娘含着眼泪对我说,自打丢了贝贝,自己都不想活了。谢谢大哥,您真是好人,大恩不言谢,这是一百块,请你收下。

我极力推辞不要,武媚娘也假情假意把钱放回包里。中午喝了二两酒,舒舒服服睡了个午觉,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我一看是武媚娘的,立马就觉情趣兴浓,心想这桃花运来的正是时候,太太不在家,我不霸王谁霸王。

电话那头劈头盖脸一阵骂,我以为是打错了,看一眼是武媚娘啊。这是怎么一回事?原来她的狗狗突然怀孕了,说到情深处,武媚娘哭的稀里哗啦,‘’我那贝贝还是个处呢,你就这么半声不响把她糟蹋了,还是个人吗?‘’

我真是懵了,问她,‘’你说谁糟蹋了谁?‘’她可能意识到自己的说辞有些不妥,就改口说是你家松狮干的好事。

我总算明白了,可不是吗,两只狗狗天天睡在一起,哎呀,是我大意了。怎么办呢,敢做敢当呗,这事可不能一推二五六,沾点儿便宜就开溜。

我就直接来了句,‘’妹子,既然这样我无话可说,要不你说个数,我赔钱还不行吗?‘’

武媚娘一听这个,立马不哭了,冲我喊出一个两万数,说是去医院做手术费刚刚够用。

气的我浑身颤抖,这不是在讹人吗。我明确表示坚决不给,她恶狠狠说你等着,我找人去办你。

到了晚上,家里来了一帮人,堵的水泄不通,个个跟青面兽似的刺虎画龙。武媚娘冷笑一声,‘’这钱你到底给不给?‘’

我痛快说给。

有位好汉把我的液晶电视机举过了头顶。我不说给能行吗。我说最多给五千,要不然我报警。

话音未落,又一位好汉动作如风,呼啦把手机拽走。我彻底蔫掉,苦苦哀告,手里只有八千,还是攒了多年的私房钱。实在不行,你们把我这条老命拿走好了。

武媚娘眼瞅着就这么大点儿的油水,也是见好就收,拿着我给的八千块扬长而去。

气的我整整一夜未睡。第二天老婆回家了,本来不想说,这口气堵的我浑身难受,不说,就怕活活憋死我。我一五一十把事情原委说了个透。老婆大人愣住了,她看我一眼,又看我一眼,复杂的眼神儿问我,‘’你不知道咱家的松狮是母的?‘’





吹仓


有监控没?

如果有监控就让监控来说话,如果没有监控,那什么可能性都有。


也经常看电视,电视中经常演到过清洁工捡到巨额现金而不贪恋金钱,而归还失主的报道。

拾金不昧,是非常高尚的品德,值得所有人学习。


从现实角度来讲,如果一个人捡到了5万元的包,里面又没有任何证件、没有银行卡,也就是说除了5万元现金而没有别的任何物品,那根本不能证明这个包是谁的。

再有,如果一个人捡到一个5万元的包,而包中没有任何别的物品,那他也不会傻到自己留下来1万元,把其余4万元上交吧,正常人的思维会把5万元全部占为己有的。

所以说,我选择相信清洁工。

但是丢东西这事,也不能排除包中的5万元先在别处丢掉了1万,在这个地方只丢掉了4万。

所以,我还是相信清洁工。


记得小时候上学时,老师讲过一个故事:一个财主丢了四两银子,被一个农民捡到了,农民把他交给了县衙,后来失主也来到县衙,发现自己的钱袋子和银子在县衙,被一位农民捡到了。于是开始核对财物,财主想倒打一耙,于是就说我丢的是五两银子,里面只有四两银子,怀疑是农民私吞了一两,财主和农民争论不休。

这时县衙当官的开口说:“你丢了五两银子,而他只捡到了四两,说明这个钱带子不是你的,你等别人再捡到五两银子时,那就是你的银子了”。

就此问题来讲,如果包中没有任何证件能证明此包是你的,那失主就请把5万元钱的编码都说出来,那才能证明这笔钱是你的。钱都长得一模一样(只有编码不同),谁能证明这包中的钱是你的。


根据我国《民法》相关规定,公民具有报酬请求权。

也就是说,在捡到东西后,公民替失主保管失物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一定费用。

如果这个失主是怕清洁工向他索要报酬,而故意夸大说包里有5万元的话,那他太“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大头的4万元人家都没有放在眼里,还在乎你那区区几百块的报酬。


捡到财务后归还失主是理所应当,如果怕自己讲不清、道不明,可以要求在场的人做个鉴证,一起捡包,一起打110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此事,以免自己有不必要的麻烦!

做了好事,还被倒打一耙,是最让人伤心的事!



人在风上走




西门观点:非常好办,既然失主丢的是五万,那这钱肯定不是他(她)的。

这个失主恐怕是世界上最无耻最不要脸的失主。

一个清洁工清理垃圾时捡到了一个包,打开看,里面有四万元现金。她没有丝毫犹豫,就寻找失主。

让她想不到的是,失主接过包和四万元现金,竟然说少了一万元。意思就是清洁工贪了他(她)一万元。



真是可笑至极,无耻之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如果清洁工是个贪心之人,大可以将四万元全部拿走,为什么还要把四万元给你?除了你这种无耻小人,猪也不会这么想。

很明显,这个失主的目的就是不但想要回丢失的四万元,还想再讹诈清洁工一万元。心如毒蝎,可恶之至!



清洁工是我们城市的美容师,起早贪黑,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好多捡到巨额现金归还失主的拾金不昧感人事迹,然而,他们又是报酬最低的社会群体。

这个无耻的失主,不但感恩,反而反过来诬陷清洁工,实在令人不齿!

好,既然他(她)说他(她)丢的是五万,那么这四万块钱肯定不是他(她)丢的,要么归公,要么捐给福利院,要么奖励给这个拾金不昧的清洁工。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网络图片与内容无关)


西门白甫


首先说作为一个清洁工,肯定家庭不富裕,他能够捡到这么多钱,主动交给失主,这种做法值得我们称赞,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真的不是很多,而作为失主是直接受益人,更应该从心里感激这位清洁工。

清洁工能不能自己私留下1万块钱?我觉得不可能,其原因有两点,第一,如果清洁工捡到钱以后,自己留下1万块钱,而把剩余的4万块钱交给失主,还不如直接把5万块钱全都留下,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多好呢,何必还要交还4万元呢?所以我觉得清洁工留下1万块钱这种推理,是不成立的。第二,作为清洁工都是社会底层的人,他们并不富裕,对于穷人来说虽然需要钱,但他们并不看重钱,所以从这点上说,清洁工也不会私自留下1万块钱。

那么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失主为什么说少了1万块钱?原因还是有两个。第一,不想领情,清洁工把捡到的钱交给你,作为感谢,失主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来补偿清洁工,但是我不想这样做,于是就谎称少了1万块钱,这样他就没有必要来感激清洁工了。第二,讹诈,作为失主丢了钱,虽然能够失而复得,但他还想敲诈别人一笔,于是谎称丢失了1万块钱,想让清洁工赔偿自己,这是一种没良心,可耻的做法。

最后我们再来分析一下,失主能否真的丢了1万块钱呢?应该说凡事都没有100%的,有可能失主真的丢失1万块钱,其可能性同样也有两个。第一,那1万块钱和4万块钱是分别丢失的,其中4万块钱被清洁工捡到,而那1万块钱就说不好丢在哪里了。第二,清洁工私留1万块钱,理论上说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但凡事都有特殊性,或许极个别的清洁工既想得到钱,又想获得好名声,于是就出此下策。

最后我想总结性的说一句,作为失主将自己丢失的财物失而复得的时候,确实应该知道感恩,即便是被对方截留了1万块钱,起码自己还得到了4万,仅凭这点,自己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但假如要是昧着良心讹诈清洁工,那就太有失道德水准了,对于这样的事,我只能说它仅仅是金钱上的富翁,却是道德上的乞丐。

个人观点,欢迎评论。


骄然


关于捡钱这事,如果这个清洁工足够聪明,在对方说少了一万块时,马上就告诉这个人,对不起,这不是你的钱,因为数对不上,我要把这钱交到派出所去。为什么要交到派出所呢?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清洁工捡到钱,不能据为已有,因为这不属于他的合法财产。

二、清洁工应妥善保管拾到的四万块钱,如果在其手上这钱少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尽到保管义务,可以要求失主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清洁工可以让捡到的钱交到派出所,经公安机关公告60天无人认领,收归国库。

四、如果数额巨大,清洁工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

五、如果钱只是掉在地上,还没有脱离失主的控制,则构成盗窃罪。

通过上面几点原因,就能看出问题,既清洁工捡到钱后不能据为已有,他做到了,已有归还失主的具体行为。但是失主说数目对不上,清洁工必须要及时告知对方,这钱不一定是你的,必须要去派出所去解决后续问题。

到派出所后,通过警方确认,钱确系失主,但是清洁工不认可少了这一万块钱是自己私自占有的,那警方就有可能立案了。但是失主不能直接说捡到钱的清洁工偷了人家的钱,否则,经警方调查后,事实证明少这钱根本不是清洁工拿的,失主也会因为污陷而违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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