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且簽署責任狀,但簽完仍在補課、照常評優晉級,對此你怎麼看呢?

慢時光親子工作坊


老師補課吧,家長們有意見,說老師亂收費,沒師德。老師不補課了吧,家長們把孩子送到培訓機構一看,更是貴的不得了,還是回頭懇請老師辦個補習班!有的地方甚至由家長委員會出面收好補課費,請老師開班補習。

補課為什麼屢禁不止?當然是因為巨大的市場需求,家長們都盼著自己的孩子能在學習上快人一步,恨不得把一天當做兩天來學。客觀上來說,任課老師在課餘時間對學生進行輔導當然能取到更好的學習效果。所以家長也願意找任課老師來補習。

那為什麼社會上對在編老師參與補課罵聲一片?我想,在網上罵得最兇的大概這麼幾種人,第一種,自己子女因為經濟條件等原因沒有參加補課的,他們認為補課造成教育不公平,自己子女因為沒參加補習成績被別人超越,心裡不平衡,自然要罵!第二種,自己不想讓孩子參加補習,但是看見其他同學都補習了,覺得不補習會耽誤自家孩子,於是不情不願地參加,這種人,迫切希望補習班解散,大家都不要補,不僅老師的補習班要解散,他們也希望培訓機構解散。所以一逮著機會就要罵一罵!第三種,就是培訓機構了,因為關係到切身利益,所以他們巴不得國家把補習的老師全部開除了,所以這是罵的最兇的!

還有一種就是網上得職業噴子,他們沒有什麼固定立場,就是噴,老師無權無勢,噴了就噴了,毫無壓力,而且容易引起前幾種人的共鳴,很容易炒作起來!所以,噴子們樂此不疲。

如果說對補課痛恨不已的那就是學生了,補課佔用了他們大多數時間,沉重的課業壓力壓得他們喘不過氣來,所以,只要有機會,自然要發洩一番!

至於說簽訂責任狀,上級文件規定不能補課,這些大多數是流於形式,就好像學生寫了檢討保證不犯錯,有用嗎?小學生守則那麼多條,天天掛在教室,有幾個學生真正去執行過!只要有市場,補課之風不容易禁絕!





周老師的工作室


任何事情都要一分為二地來看待,我也是一名教師。前幾年,有一位英語老師,家裡有錢(老公生意好),她從沒有補過課,我娃娃也讀她班上,不少家長讓我給那個老師說,喊她給學生補英語,擔心自己的娃娃成績不如其他班上的同學。但這個老師就是不補,結果有些家長說:這個老師不負責,別的老師都在補,而她家裡玩。

其實外面的培訓機構裡,專職教師肯定沒有在職教師強。不少補課教師的責任心和效果也不怎麼樣。補課肯定比不補要好點,關鍵還是看自己娃娃的學習態度。我知道我們學校有些老師在外面補課,那些補課對象百分之七十都是市裡頂尖學校的學生,那些學校教師上課進度快,學生跟不上,無賴只能在外面找老師補。況且補課費大多是被培訓機構吃了,老師只能拿三分之一。


海納百川0822


補習機構的水軍太厲害了!他們成功抹黑了最強大的競爭對手,教師!他們左右了教育的政策決定!他們忽悠了家長,掏空他們的錢包!他們成功霸佔了學生的時間,但自己垃圾糟糕的能力和水平,卻坑慘了學生的辛勞,成績越教越差!

他們讓自己賺得盆滿鍋滿,數錢數到酸累,骯髒的內心,終於被金錢浸透滿足!可憐無良媒體別有用心,噴子們是非不分成了幫兇,這些人助紂為虐,還不知所以!

說到有的教師補課這是事實,但說課上不講,課後才講,這應是世上最無恥的謊言!試問說這話的人是學生嗎?他們當然不是學生,沒上過老師的課,又怎知老師沒講重點?昧著良心說瞎話會被雷劈的!打倒了最優秀的對手,培訓機構們可以坐地起價,控制了真正的家長!因為沒有一位真家長不希望孩子成績優秀,他們是真切渴望優秀的老師給孩子補習的,然而他們的呼聲卻被水軍淹沒,成了最大受害者!

最瞭解學生的,最懂教學的,最優秀的只能是一線教師,培訓機構裡的老闆又都是什麼人?只不過是唯利是圖的奸商而已,他們做的不是教育是生意!而他們僱傭的所謂老師,又是些什麼蝦米?不是還在學校就讀的學生,就是畢業後找不到工作,沒人要的閒人,他們能擔負起百年育人的大業嗎???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科教才能興國,我們的未來,不能毀在這些無恥的奸商手裡!


愛國正義


近日,江蘇省教育廳下發《關於開展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活動的通知》,明確本月30日前,全省幼兒園中小學教師都要簽訂拒絕有償補課公開承諾書。一經發現有償補課,一律先停職。今後教師調動評先、晉職晉級都要提供沒有從事有償補課的證明。

我們知道,有償補課如同教育身上的一顆散發著迷人芬芳的毒瘤,看上去很美,嗅著很香,但也在慢慢的腐蝕著肌體。

那麼,簽署某種承諾書有沒有作用呢?毫無疑問,是有一定的積極作用的:

首先,在簽署的時候,莊嚴的儀式感,會讓這一項工作,顯得非常重要。

大多數承諾書,在簽訂的時候,都會組織一個專門的儀式,就如同宣誓一樣,當你舉起右手,莊嚴宣誓的時候,你的心裡,難道沒有一絲絲的漣漪?

其次,有利於進一步熟悉和了解內容,不再觸犯

在簽署承諾書的時候,通常情況下,會先閱讀,因為要寫上自己的名字,也就意味著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這樣一種方式,可以讓大家熟悉瞭解承諾的內容。

最後,莊嚴的承諾,是一種誠信教育。

其實,承諾的本身,還是一種誠信的為人品質的考驗。《資治通鑑》就說“丈夫一言許人,千金不易”,所以,你既然簽署了,就如同簽訂了一份合同一樣,就應該這樣去做!

既然這種簽署承諾書的方式有作用,那為什麼還說是南轅北轍呢?其實,道理很簡單,標本兼治,才能真正去除病魔,不是有“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的說法嗎?要徹底治理有償補課,我們就需要找到有償補課的根源,只有從根上治理,才能真正達到目的!

那麼,產生有償補課的根源是什麼呢?

一,人才選拔機制是有償補課產生的根本原因

讓孩子能在課堂上學好知識,培養好能力,鍛鍊好思維,塑造好品質,這是最好的!但事實上,人是有差別的,“世界上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葉子”,也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人”:有的人接受能力快,有的接受能力慢;有的擅長邏輯思維,有的擅長形象思維;有的長於想象,有的喜歡實踐;有的學啥啥不行,有的學啥啥精通……

再說,人的生長環境、各種習慣也是不同的。(不用我寫出一系列的排比句了吧?)

於是,在相同的時間內,人與人的差異就產生了。

可是,我們使用一個標準,也就是考試,去選拔人才的。成績好的學生,可以上牛津劍橋、清華北大,成績差的只能去那些二本或者獨立學院,甚至有些只能讀職業技術院校,還有的乾脆只接受義務教育!

所以,我們開始提倡“勤能補拙”,當“勤不一定能補拙”的時候,就需要額外的輔導,於是,補課就產生了!但付出是要有回報的啊,於是,有償補課就產生了!

二,收入相對較低是教師進行有償補課的根本原因

教師補課現象,已經成為一個社會問題而不僅僅是教育問題。於是,從最高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到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門,都出臺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甚至有的地方祭出了“查出一例,開除一例”的“法寶”。前幾天,就有兩個地方,對有償補課的教師和涉事學校的校長予以了嚴肅的處理。

既然管理部門三令五申,為何還有教師“頂風作案”呢?

1.有償補課“有利可圖”。據瞭解,三水三心所在區域的有償補課市場,大班教學,高級教師大約是160元每生每節,中級教師是120元每生每節。扣除房租等各種費用,如果一個班有20個學生,自己算算吧——收入還是很可觀的!而單獨輔導的話,一般是400元每小時!

由此可見,校外補課,確實是有利可圖!但接下來的問題,為什麼叫是願意冒著被處分乃至被開除的風險,去有償補課呢?這就是教師有償補課的第二個原因:

2.教師待遇低。教師首先需要生活,但現在教師的收入狀況,基本生活一般來說沒什麼大問題,只有年輕教師相對困難一些,每月到手2000多元,除去房租(本地方租單間都在1000元左右)等硬性支出,用於日常生活的極少,如果無老可啃,有的就非常捉襟見肘了。年紀較大的老師相對好些,早年房價不高的時候買了房,最大的開支就省去了。但接下來的就是面對上有老下有下的問題,生活基本上也很緊吧。

所以,才會有一些老師要冒著風險,甚至冒著被開除的風險,去有償補課。

前段時間,有網友問“提高教師的待遇,是否有利於減少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三水三心做了比較詳細的分析。有網友就說,如果收入高了,誰願意起早貪黑透支生命去補課呢?

三,可以在較短的時間提高成績是家長願意接受有償補課的根本原因

絕大多數情況下,家長是一邊送孩子去有償補課,一邊鄙視著老師,咒罵著教育,這又是為什麼呢?

1.考試製度的存在,是家長要求補課的根本原因。家長要求補課,是因為補課短時間可以提高成績!我以前有一個學生,數理化非常一般,然後家長就開始補課,結果,一學期下來,成績突飛猛進——於是,他便四處宣講(我開始還以為他拿了培訓機構的宣傳費),動員大家都去補課!

2.劇場效應,是家長要求補課的心理原因。我多次分析劇場效應在教育學生的反映,這其實就是當年風靡全國的“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來源:你的孩子補課,我的孩子不補,那豈不是還沒競爭就輸了?所以,你補我補大家補,最後,就形成了一個非常龐大的補課的市場。

3.一些人宣揚“上課不講補課講”,讓家長形成一種心理焦慮。雖然我堅持不認同這種現象的存在,但三人成虎,後來,某部長都說要嚴厲懲處,弄得我都有點相信了。你想,三水三心還算是有獨立判斷的,都有點動搖,何況那些不明就裡的家長?

所以,現在的政治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基本上就是屬於南轅北轍:一位的控制供方,而沒有從需方的角度思考問題,豈能收到顯著的效果,達到根治的目的?想想薩德事件後的某韓企,尚品在哪裡擺著,但沒人買,後來不就關門大吉了嗎?再想想香菸,隨便怎麼樣宣傳“吸菸有害健康”,不是一樣滿大街都賣嗎?

四,那麼,如何根治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呢?

一是供方的角度,提高教師待遇,讓教師不願意補課。我知道說出這一點會被人罵,但現實就擺在那裡——教師為什麼願意犧牲休息時間、冒著風險有償補課,收入低啊——你見過收入較高的教師去有償補課嗎?前段時間受到廣泛批評的俞敏洪,還是說過一句很正確的話“拋開實力談情懷,要多無奈多無奈;離開薪金談情懷,要多蒼白多蒼白”!

二是從需方的角度,改革評價機制,讓補課沒有效果。從需要側的角度,家長為什麼會花錢補課?補課有效果啊——短時間可以提高成績!如果改變了考試機制,讓人、不可不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哪個家長還願意花錢??

三是從法制的角度,加強對有償補課的打擊力度。我們知道,人對金錢的需求是沒有止境的,教師也是人,難免有人過分追求經濟效益;好成績可以考上好大學,將來找到號工作,所以,家長對好成績的追求也是無止境的。要治理這個亂象,在目前中考高考機制還是唯一公平的人才選拔機制的前提下,只有依靠法治的強力打擊,才能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

總之,一方面嚴厲懲處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可以從供方的角度減緩市場供應,但請注意,馬上就會有培訓機構頂替,因為市場客觀存在——只要有血可以盯,就會有蒼蠅逐血而來,所以,還要從需方的角度出發,改革人才的選拔體制,目前主要是改革考試機制。


三水三心


在職教師對於有償補課,大概可以分為三種態度:

第一種,沒有補課的想法,這類教師主要是家裡不差錢的,根本不需要通過補課來賺錢,自己的業餘時間過自己的生活更重要。

第二種,想補課,但是還沒有實際行動的,這類人裡膽子小一點的教師居多,一方面想通過補多賺點錢,另一方面又怕被別人發現,影響了自己的大好前途,猶猶豫豫,只限於想法,不敢實際行動或者缺少相應的機會。

第三種,敢進行有償補課的教師,這類教師一般都是膽子大的教師或者是特別謹慎的教師,不怕一些規章制度,或者是上頭有人,不怕露餡,又或者補課特別小心,別給其他任何人透露消息。

簽署禁止有償補課的責任狀,對於第一類教師來說,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他們本來就沒有補課的想法,簽了就簽了,對他們沒一點影響。對於第三類教師,起到的作用也很有限,因為嚴禁有償補課,已經不是第一次提出來了,而他們繼續在補課,就是壓根無視這種規章制度,只要心理關過得去,籤再多份都沒事。對於第二類教師可能起到的作用最大,讓部分教師打消了有償補課的念頭。

以我的經驗來看,現在在職教師進行有償補課還是一種非常普遍的現象。明面上大家都喊著要禁止有償補課,為學生減輕負擔,但實際上,現在學生的補課壓力一點也沒減少,校外培訓生意那麼好就很能說明問題,有些家長覺得校外的培訓不好,就會偷偷找到老師,讓老師私下帶帶自己的學生,老師或是已經在帶學生了,也不介意再多帶一個,或礙於情面,不得不帶,順帶賺點外快補貼家用。這裡面教師跟家長實際上是達成了一種默契,家長有提升孩子成績的需求,教師有賺錢的需求,一拍即合,只要沒人告發,基本上都是平安無事的,學校教育局方面,更多的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校長領導的兒子也需要有人額外進行一下輔導,不然都要落後普通人家的孩子了,對不對?

所以在我看來,禁止教師有償補課,並籤責任狀,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防止了有償補課的進一步氾濫,但是並沒有起到禁止甚至減少教師有償補課的目標,只要不被人告發,做的不過分,學校依然會對這些補課的老師進行評優晉級等等。

當然也有補課補出事的老師,我身邊就有這樣一個例子,其實老師跟家長是有默契的,小孩子成績不好,家長就把小孩子放到老師那邊去補課,但是這個小孩子非常的叛逆,不想去補課,結果那小孩子竟然舉報了老師,向教育局反映了這個問題,這事最後沒包住,那個老師被點名批評了,不過也沒有因此丟掉教師的飯碗,只不過後面評優什麼的,已經沒他什麼事了。


老陳的閒聊


我覺得還是執行的不到位,僅僅是簽署責任狀而已,走走形式而已。
如果在職老師參與有償補課,一經查實,降低一級工資或者直接開除公職,看哪個老師還敢參與有償補課?給老師有償補課,築一道“防火牆”很有必要。

前段時間,別的學校有位老師有償補課被家長舉報,學校直接讓那位老師“捲鋪蓋走人”了,因為那個老師本身就是從鄉下借調過來的,捅了這麼大的簍子,讓校長也跟著“背黑鍋”,怎麼會不受懲罰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在職老師參與有償補課,有時候,也不單單是老師的責任。前段時間,有個家長給我打電話,說孩子物理、化學成績不太好,想利用假期找個老師給孩子補一補,讓我幫忙找一個。我說:好。可是問了幾個老師,人家都不願意補。第一:簽了責任書了,不能補。更重要的是,放假就那麼多天,平時忙,顧不上管自己的孩子。假期了還想陪陪自己的孩子,陪陪父母,放鬆放鬆。家長很無奈,反覆叮嚀我:儘量再問問,幫幫忙!

所以並不是老師非要補課,有市場就有需求,這也是補課屢禁不止的原因。再者,家長覺得任課老師補課,瞭解孩子學習上的薄弱環節,能夠對症下藥,效果會好些。

因此,教師補課,也並不全是教師的責任。什麼問題都要一分為二地去看。不過,隨著有償補課處罰力度的加大,這種現象會有效得到遏制!你說呢?歡迎留言,歡迎評論!


靜等花開2579


作為一個有十幾年教學經驗,在浙江和四川都工作過的老師來談談我的看法。

以前我們學校是農村學校,頭幾年沒有多少老師和學生補課。但是城裡的家長自發找好場地請老師補課,這樣農村的娃娃跟城裡的娃娃更是競爭不過,所以一些農村的家長也希望能老師能給娃娃補課。這樣催生了廣大的補課市場,後來每個學期大部分娃娃都在補課。所以說有市場需求催生了老師補課。

現在成都的很多家長也給娃娃補課,很多家長每年上萬的投入到娃娃補課裡。這是因為現在娃娃的競爭非常大,從小升初的考試,到中考高考,娃娃不補課就怕跟不上。

如果真的要補課,一線老師一般都比某些培訓機構的老師更熟悉教材,也更有責任心。

但是現在關於在職教師補課的問題很難講,不補課家長怕娃娃跟別的孩子比不過,補課家長又認為老師賺錢。

作為老師也都很困惑吧!



文科女教師


第1個問題:補課能夠被禁止嗎?

不能!即便學校不補校外補課機構也在補,你不補別人補,這個地方不補別的地方補…將來如何面對高考、如何跟別人競爭?所以說補課是客觀存在的,不能夠被立馬消滅的,而且是極有市場的。



第2個問題:在學校補課放心,還是在校外補課機構補課放心?

很顯然校內補課讓人放心。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是相互比較瞭解的,有什麼問題更容易解決。至於校外補課機構,純粹就是點對點的訓練,看起來比較容易解決問題,實際上是比較零散的。而且人家是以盈利為主要目的,講完就走,沒有督促與監督,以後的效果實在不好說。



第3個問題:誰的宣傳幅度大?

很顯然,在當今的社會環境下,老師們只能夠偷偷摸摸、心照不宣的補課;校外機構則是大肆宣傳,通過所謂的高考狀元或者名牌學校的畢業生來吸引補課學生,但是這些畢業生的成功到底和他們有多大關係?你真的清楚嗎?所以大家不要被廣告忽悠了。能選擇的話還是去學校吧。



第4個問題:收費多少?

我所在的學校,週末只有6節課給學生補課,平均到每個科目也就是一節,給老師的補貼只有35塊錢,但是面對的卻是近60名的學生,平均每個學生收費一節課不到一塊錢。可校外補課機構,動輒一個小時200塊錢,甚至於打著一對一的幌子,收著高更加高昂的補課費用,但是效果究竟如何,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吧。但從經濟負擔上講,我想學校也是非常好的選擇吧。

你自己好好想想以上問題就應該明白,補課現象是不可避免的,不論是從學生的利益出發、家長的利益出發、學校的利益出發或者老師的利益出發或者我們的社會、民族的利益出發,我們對待老師補課的事情是不應該禁止或者反對,反而應該大力支持。只有大力支持才能有效遏制校外補課機構的猖獗以及對老師的汙衊抹黑。也只有這樣,才能夠真正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規範學校教學秩序,無論對於哪一方面而言,都是非常有好處的。



所以我堅定的支持學校正常補課。當然了,無論是補課的節數還是強度,都應該有相應的規範,既讓學生有收穫又能給老師帶來一點點收入,達到雙贏的完美結局。

歡迎大家交流討論,共同維護好我們的教育環境,因為這個教育確實事關民族未來國家興衰!


幸運露水111


形式主義害死人,這是我們所知道的一句話,所謂的形式主義不僅僅是包含了每個假期中放假的時候前一天有償補課的一些責任書,結果該補課的還是補課,一點左右都沒起。

每年開學的時候前一天控制輟學的責任書,想一想小學階段哪有什麼輟學的事情,可是也得籤。

每年職稱評審的時候,我們知道每個人都要籤一個,類似於保證清白的一個責任書,但結果每年因為被舉報下來的好多領導又有什麼影響呢?第2年該報的還是報,第2年如果能不讓它通過的話,他第3年還是報。第1個感覺,這就是兒戲。

其實上下都在互相串通的搞一些表面工作,比如說晉升職稱的時候,如果我們查出來,他不足資格,即然簽訂了類似保證自己清白的責任書,那就應當讓一輩子不用晉升職稱了,你看,這才是真實,並且還應當把他的名字進入國家徵信系統,讓他永遠不能乘坐高鐵,永遠不得住兩星級以上賓館。

表面工作做的多了,然後大多數人就麻木了。


宜城老師


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並在簽署責任狀後,仍然繼續補課,照常評優晉級,說明學校管理混亂、形式主義嚴重,應當問責!現給大家分享一個真實案例:


我們區裡某學校一位教師在前年評高級職稱中,被人舉報有辦班補課行為,為此事,教育局和紀委都介入調查。

很多老師為評職稱操碎了心,我們這裡評高級職稱,首先對符合晉升條件的老師進行滿意度測評,滿意度測評率在80%以下的,無論綜合分有多高,都不予晉級,其次審查各項材料是否達標,最後比較近5年的年度考核分的平均分+教齡分+工齡分,誰的分高就評誰。

前年,某學校有5個高級職稱指標,應該是最近幾年最少的,老師遞交評高級職稱申請書的有20多人,為評職稱打得頭破血流,其中一位老師A在公示期間,被第6名的老師實名舉報,舉報老師A在校外辦班補課。

其實學校裡哪個不知道他在辦班補課?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學校教師也簽署了禁止教師有償補課承諾書,但這猶如一紙空文,嚇死膽小的,賺死膽大的。

舉報人把舉報信交給學校,學校領導還在維護老師A,給舉報人解釋,老師A沒有在學校裡面補課,也不能證明那個輔導班是他的,學校領導勸他不要舉報了,從這裡可以看出什麼問題呢?

舉報人不服,將舉報信向紀委、教育局反映,紀委和教育局都很重視,很快就到學校調查所反映問題是否屬實,經過1月的調查,舉報人和被舉報人都受到處分,並在3年內不得評職晉級。原來舉報人被查出論文、課題是假的,騙取學校年度考核分,全區通報,3年不得評職晉級。被舉報人被查出違規辦班補課,全區通報,並調離原學校,到農村偏遠學校任教。校長也調離原單位到了城郊學校。

如果沒有人舉報,他倆不就是照樣評高級了嗎?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學校管理者在執行政策時,為應付上級檢查,只做表面文章的形式主義是多麼嚴重,是該好好治理"有令不禁"的領導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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