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個醒:4月15日起,一種電動車或將被“四禁”,上路得考駕照!

電動車已經成為農民近距離出行首選的交通工具,從一定程度上來說,電動車的出現極大的方便了農民的出行與生活,在公共交通並不十分完善的鄉村,電動車可謂是家家戶戶必備的代步工具。不過,在電動車方便農民生活的同時,也帶來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

據瞭解,因電動車不遵守交通規則而導致的事故比例目前正呈現出上漲的態勢,在2013~2017年的5年時間裡,因電動車致人傷亡的交通事故達到了5.62萬起,這其中,大多是由於電動車違規騎行而導致的。因此,國家在這兩年有意加強了對農戶騎電動車出行的管理,部分城市也都開啟了電動車違規處罰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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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要想全面遏制電動車事故的發生概率,除了需要對駕駛人員加以宣傳和引導之外,就電動車本身來看,也需要強化一些規範。大家都知道,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與摩托車不同,國家對於最大時速、功率、重量都有著嚴格的要求。可是,就目前的市場來看,一些違規電動車卻依然在市場上出售。

因此,為了妥善解決這個問題,國家有關部門發佈了《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意見》指出,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將會於2019年的4月15日起開始實施,一旦發現違規電動車上路行駛,將會嚴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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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新的國家標準對於電動自行車的標準作出了明確規定,簡而言之,就是下述的這“四禁”:①整車重量不得超過55公斤;②時速禁止超過25km/h;③蓄電池標稱電壓小於等於48V;④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禁止超過400W。換言之,只有滿足了這4個要求,才屬於電動自行車,否則,就屬於違規。

如果這項舉措開始實施的話,那麼這裡便產生一個問題,即目前在用且不符合這幾個標準的電動車該如何處置呢?按照《意見》,在用且不符合國家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將逐步退出,對於新標準實施之前的超標違規電動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車牌。但一旦過了4月15日,這些超標電動車就會按照機動車處理,需要上牌且考取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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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說,違規電動車未來將會和摩托車一樣一視同仁,想要上路,就需要駕駛人考取駕照才行!而且,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國家對電動車的管控力度逐步加強,凡是不符合上述這4個條件的電動車將會逐步從市場上消失,屆時,電動車行業也就會越來越規範,農民騎電動車出行的安全也要比現在更有保障!

最後,提個醒:4月15日起,一種電動車或將被“四禁”,上路得考駕照!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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