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27 日起,成都將對貨運汽車城區通行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成都市交管局今天發佈《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關於疫情防控期間調整貨運汽車城區通行管理規定的通告》,為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繼續做好防疫應急物資及重要生活生產物資運輸保障,積極服務全市平穩有序復工復產復耕復市和經濟社會正常秩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決定對貨運汽車城區通行管理規定進行調整。現通告如下:

一、允許持有《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 證》的機動車,持有《2019年度成都市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的冷鏈運輸車和水泥罐車,持有《三綠工程證》《早餐配送通行證》的機動車,全天24小時在城區道路通行。


27 日起,成都將對貨運汽車城區通行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二、允許小型汽車號牌(藍色)普通貨車,以及持有《2019 年度成都市貨運汽車城區道路行駛證》A2 證、《成都市城區園林綠化專用證》的機動車,除工作日 7 時至 9 時以外的時段在城區道路通行。


三、調整大型汽車號牌(黃色)普通貨運汽車城區通行時間和區域。

(一)每日夜間時段(20 時至次日 7 時),允許在三環 路(不含)以內區域和高新南區[三環路(不含)以南、劍南大道(含)以東、天府四街(含)、天華二路(含)一線以北、世紀城南路(含)、世紀城路(含)、世紀城東路(含)、科華南路(含)一線以西合圍區域]通行,其餘時段禁止通行。 每日平峰時段(工作日 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時及非工作日 17 時至 20時除外),允許在三環路(含)至 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之間區域(不含高新南區)通行。


27 日起,成都將對貨運汽車城區通行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四、放寬建築垃圾運輸車輛通行時間

(一)持有《成都市建築垃圾處置運輸證》的建築垃圾運輸車,除工作日 7 時至 9 時、17 時至 20 時以及非工作日的17 時至 20 時以外的時段,允許在成都繞城高速公路(G4202)以內區域和高新南區道路通行。

(二)維持人民南路、蜀都大道、錦悅西路、錦城大道全天24 小時限行。

(三)只允許每日 20 時至次日 7 時在天府大道主道最右側車道通行。

五、貨運汽車在城區道路通行時不受尾號限行限制。


六、貨運汽車在不影響其他車輛、行人安全通行的前提 下,允許在路邊臨時停放車輛裝卸貨物。臨時停放裝卸貨物 時,駕駛人不得離開車輛,影響其他車輛、行人正常通行時, 要立即駛離。


七、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繼續按原規定通行。


八、外地籍貨車和本地籍貨車都適用於以上規定。貨運 汽車在城區道路行駛時,其他通行規定不變。


九、原有通告與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十、本通告自 2020 年 2 月 27 日 0 時起施行,結束時間另行通告。


記者 康沙

圖片 成都市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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