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員工告到勞動局後果有哪些?

白船


從提問看,題主應該是個企業主或企業負責人。要知道後果,就需要先搞清楚員工是為什麼要告你。

從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來看,企業侵害或損害勞動者利益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六)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這些情形都可能造成勞動者起訴僱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題主可以對照查找是否有以上情況存在。如果存在,後果就是敗訴,承擔訴訟費和經濟補償,根據情節可能會有行政處罰。

如果確有以上違法違規情形,建議和勞動者協商解決,可以降低經濟損失和企業誠信風險。但也不排除有個別勞動者沒弄懂法律法規就起訴或無禮取鬧以獲取利益者,這個要看具體情形才能決定是否協商解決。

需要提醒題主的是,很多情況模糊不好界定時,仲裁等程序一般會考慮照顧弱勢群體,對勞動者有一定的傾向性,建議能和解儘量和解。

題主對以上解答如果滿意的話,希望能得到點贊和轉發!


三悟軒


13年剛來上海工作的時候,去了一家十幾人的小型公司,老闆比較坑的那種。幹了有半年多,就跟幾個同事一起離職了,結果就是最後一個月的工資不給了,也就六七千塊錢吧。聽說以前離職的同事也是這樣的,只是那些人嫌麻煩沒有仲裁。當時我就是氣不過,直接網上搜了流程,看怎麼仲裁,記得是先打電話,不管用,然後就直接去仲裁機構填材料,材料還是挺多的。有的窗口會以材料不齊拒絕掉,但是另一個窗口受理了(值得懷疑,反正是各種窗口推脫,說材料不齊其實我們材料都有的,合同什麼的)。後續呢就是,仲裁那面通知前公司人事,約個時間面談,人事那面也是很好說話滿口答應一星期內把工資結了,雙方按手印就打成和談了。

後面的一週,我那幾個同事都拿到工資了,唯獨我沒有,然後我又給人事打電話,人事說是老闆辦的他不知道,當時真是氣死我了,根據法律仲裁不成功,或者沒有按照仲裁方時的條件辦理,就能去法院申請訴訟。然後我當天就去法院了,然後第二天工資就到賬了。解氣。

有勞動糾紛,首先要仲裁,沒有經過仲裁,法院會先讓你仲裁協商,仍不成功的,法院才會強制實施。前提是有證據,比如說勞動合同。


沒胃口的胖子


員工告您到勞動局也就是人社局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雖然您沒有說具體情況,我介紹一下。不知道告您是哪一項,請自己核對。第一對方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您,勞動監察大隊是行政執法部門,如果您惡意欠薪,已經查實,仍然不和勞動者結清工資的話,該部門可以對您進行處罰。如果不服處罰,不繳納罰款,那麼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第二,對方到人社局負責社保的部門投訴您未給勞動者繳納社保,社保部門會進行調查,然後會同勞動監察大隊對您進行處理。第三,對方到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主要是欠薪、工傷賠償、雙倍工資、傷殘就業補助金等等內容。仲裁前期受理後會給你下受理通知書答辯書等,後期會開庭進行審理,而後出裁決。如果不服裁決可以在15日內向法院起訴。當然調解也是貫穿其中的。第四就是對方告您騙醫療保險,我感覺第四的可能性教小。如果還有不明白的可以關注我後發私信,有問必回。歡迎大家關注後諮詢,免費為大家排憂解難。請各位伸出友愛的小手,點擊關注的同時也給文章點一個贊,謝謝大家,讓更多的人們瞭解勞動法,能夠為自己依法維權。這是後期私信回答各位的問題部分截圖,請大家一定關注支持一下,回答了幾千條,只有幾百個人加關注。太不夠意思了,給關注給我動力。謝謝。





近日,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關於省、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舉報電話的公告》:

為進一步暢通建築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舉報渠道,確保廣大農民工朋友及時、便捷反映問題,現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和17個設區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農民工工資拖欠投訴舉報電話公告如下:



請廣大從事房屋建築工程項目施工的農民工朋友遇到施工企業或勞務隊伍拖欠工資問題後,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撥打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投訴舉報電話反映有關情況,並提供有效線索。全省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將按照“有報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的要求,對投訴舉報進行認真調查,並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天官賜福106935251


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不會有多嚴重的後果,但是被員工起訴,你肯定有不合理的或者違反勞動法的地方。我對象之前入職一家公司,入職八個月後才給繳納社保。工作一年半多,因為單位內部問題,所在部門好幾個員工一起被辭退,以上班違規違紀為由,並解除勞動合同。開始也沒想怎麼著,破公司一個,辭退就辭退吧。但是在辦理離職的時候因為工裝問題,對方非要扣除幾百塊錢費用。然後我對象就不願意了,在網上搜了個仲裁範本,接著去仲裁,要求經濟賠償。但狗屁仲裁竟然不支持我對象訴求,支持對方提交的所謂的員工曠工,不去上班,合理合法辭退。(可笑的是對方的證據就是給我對象的一紙解除勞動合同,而且我對象是收到解除勞動通知書後才去上班)最後我對象通過法律援助找了個律師,進行上訴,主要訴求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給予經濟賠償,一審勝訴,判決對方支付九千左右賠償金。對方不服上訴,二審,仍然是勝訴。折騰了大半年,終於出了口氣,當初我們並不想打官司,而是對方太過分。到這裡,按理說應該結束了,但我們不想結束,因對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導致我對象失業,同時因對方未及時給予繳納社保,導致我對象社保只繳納了十個月,不足一年,無法申請失業金。現在我們要求對方支付因未及時繳納員工社保而導致員工的失業金損失。法院方面一直希望我們調解,說之前沒有這樣的案例,不好判。不管怎麼樣,我們準備打到底。員工告公司,太累了,這手續,那手續,還有各種證明,值得欣慰的是,法律是公正的,我們維護了自己合法權益。


東來612


勞動仲裁

首先要確定仲裁的案件內容是什麼?比如未開工資、未在用人期繳納保險、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額工資、不合理的開除剋扣工資等等。

勞動仲裁會按照仲裁提交上來的材料進行審查並安排開庭時間。但是原告必須要具備:1、勞動合同證明,2、銀行工資流水、3、離職證明、4、打卡記錄等,以上滿足兩條就可以算證據充足。現在勞動仲裁有針對農民工的快速仲裁渠道,如果是正常的用人單位勞務問題,仲裁會根據提交上來的證據進行審核,審查過後會致電用人單位瞭解相關情況,事情是都屬實,準不準備給,電話進行約訪,如果對方執意或有不認同,只要證據充足會安排時間開庭。開庭的時間大概是提交證據一到三個月之間,會通知雙方當事人到場,當然也可以委派律師,雙方就對方事情陳訴,法官會根據證據來判決,只要提交的證據不是偽造的,基本上就是原告勝。除非被告能提成出他並是不本公司員工的證明。

那麼判決後,被告繼續無賴不預支付所欠款項,那麼會由仲裁提交到人民法院,首先轉移到的當地的區法院,區法院移交時間大概在2-3個月,通知雙方進行開庭日期。開庭時間雙方必須到場,如若一方不到場視為放棄權益或直接判決。判決書拿到後如果被告依然不履行相關法律,原告可以直接到強制執行廳進行強制執行申請。時間為1-3個月,要看具體執行廳工作人員安排時間,強制執行會帶著判決書到當地或單位進行執行,說白了就是要錢。

但是此時如果還是拒不執行,那麼強制執行廳會把被告列為企業失信名單,並會在工商企業信息公佈出來,可以說這樣對企業發展自身影響很大,但是要是被告死豬不怕開水燙,執行廳也有其他辦法不如限制坐高鐵、飛機等,限制出國等等各種限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如果員工因為勞務原因仲裁,還請問著能夠儘快的補助相應款項。到最後也會一分不少的都要給人家,如果確實是因為糾紛或破壞等原因,就要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法律是看事實說話的。


七星高照


當下,做企業不易;但是,在外打拼的人更不易。一旦涉及勞資糾紛,勞動仲裁是必不可少的訴訟環節,但凡可以協商解決的,誰也不願意興師動眾,訴訟往往是無奈的抉擇。

第一,拖欠工資行為。打工者活幹完了,老闆不給錢,你讓人怎麼辦?上有老下有小中間有房貸,一家人喝風?拖欠工資行為,既不明智也不合法。

譴責指數五星

第二,不簽署勞動合同。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跟勞動者簽署書面合同,實踐中多少企業沒有做到呢?即便面臨著社保的壓力,合同也是需要簽署的。殊不知不簽署合同,有可能面臨雙倍工資的懲罰,孰輕孰重,自己掂量吧。

第三,拒絕支付補償金或者賠償金。涉及特定情況,用人單位必須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甚至賠償金,用人單位拖延的結果未必可以免除此項義務,協商解決也許對用人單位更為有利。

第四,仲裁程序沒有費用,所以用人單位拖延的結果不會為勞動者增加經濟的負擔;仲裁裁決如果生效,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勞資糾紛案件,勞動者甚至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符合援助條件的情況下,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代為訴訟。

簡單總結,涉及勞資糾紛案件,用人單位不要抱有過分的僥倖心理進行拖延,適時止損才是正確的選擇!


柳基偉律師


前一份工作,是4年前,我在那裡上班1年多後懷孕,公司準備炒我,我就跟我老公說,我老公那時剛好碰到我們這裡的那個勞動局局長,是同村的,然後,勞動局那邊就打電話到我公司查情況了,我還一臉懵逼😂😂😂人事部跟我說了我才知道的!哈哈!然後公司都不敢動我了


100年都快要過去了


現身說法:零幾年的時候在康師傅飲料廠上班,因為一直沒交社保就去社保局諮詢一下,沒想到社保局給廠子打電話了。結果,生產線的劉姓科長叫我談話,月底發工資的時候,半月績效莫名扣了;第二個月,這個科長調任鄭州,一個許姓科長上任,平時這個話不多,總是笑眯眯的,月底發工資的時候,又被扣了半月績效。這就是後果


頑石玉器


我鄰居大媽,上班路上摔了電瓶車,腳骨折了,但是他們廠沒給她買社保醫保,現在也不打算賠償一分錢醫療費用。。。他們公司負責人只有一句話說你們路上摔得不是工商。公司不予任何賠償。。。我說去管委會問問看,要怎麼處理。。。


涵爸1006


沒什麼後果,我們老闆每個月都要被員工告幾回,屁事沒有。說好的20號發工資,每次拖到10號左右,尤其是7月份工資,9月20號才發下來,而8月份工資根本不知道會拖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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