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根本上遏制扶贫腐败

截留侵吞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冒用贫困户签名套取扶贫专项资金、挪用扶贫资金还个人房贷……随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中央和地方政府扶贫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一些贪腐“黑手”伸向了贫困户的“救命钱”“活命钱”。

扶贫 | 从根本上遏制扶贫腐败

在反腐高压态势下,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十分突出,足以见得基层腐败的顽固性。可以说,这些扶贫领域的“苍蝇”虽然手中权力不大,但其潜藏在广大基层群众身边,一旦“嗡嗡”作响,不仅破坏党和政府形象,更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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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的发生,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要通过治标,严查扶贫领域腐败减少存量,另一方面要在治本上完善体制机制遏制腐败增量。这需要纪检部门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涉及扶贫腐败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决不姑息养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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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扶贫资金被侵吞,除内部管理机制不完善之外,更折射出相关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缺陷,即扶贫资金使用缺乏透明,实行封闭管理。扶贫资金一级一级往下拨,每一级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众看不到一本明白账。许多扶贫项目的确定、款项的发放、最后的验收,公众难以了解实情,监督的力量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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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要用制度理性遏制伸向“救命钱”的任性黑手。比如,要从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督两个方面发力,实现由粗放化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要建立扶贫助困资金流入流出透明化机制,从“上墙”到“上网”,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加强监督,增加动态审计,及时曝光和严惩违纪违法行为,真正看好保民生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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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只有对扶贫资金实行阳光操作,信息公开,问责公开,让公众充分参与,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扶贫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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