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痕迹主义”,必须综合施治

遏制“痕迹主义”,必须综合施治

最近,半月谈杂志、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连续发声,狠批片面强调“工作留痕”的形式主义做法,引发基层干部热议,个别媒体直斥此种现象为“痕迹主义”。

“痕迹主义”根子在哪里?怎么有效治理?如果不加以理性分析、想办法解决问题,大肆渲染就没有实质意义。

治理“痕迹主义”,关键要靠市县两级集中发力

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客观地说,工作过程刻意留痕、编造台账资料等现象,主要还是表现在县镇村基层单位,并不是什么新鲜玩意儿,而是由来已久的老问题。

村级是“痕迹主义”问题最为集中的地方。从村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到各个专项工作室,再到各种宣传标语、制度牌匾,五花八门,林林总总。一个面积400平米左右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要求都要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分设党员服务、计划生育、政法综治、民政劳保等若干服务窗口,而村级专职干部只有5-9人。试问,能有几名村干部可以在窗口值班?又有多少群众通过村级服务窗口办成事?但是不设不行,市、县两级要检查验收。凡跟村级工作相关的县级部门和群团组织,都要求村级要有活动阵地,有阵地就要有工作制度,有制度就要留有工作台账。这样一来,村干部为了应付这些就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怎么去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群众又能享受到什么便利?答案不言自明。

与村级相对,乡镇(街道)要求村级有的台账资料要比村级做的更为完善,目的为了应对县级职能部门检查考核,市对县考核也会抽查部分村。镇村两级台账、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会被扣分。县级职能部门也要准备很多台账资料,因为县级有对部门的综合考核,市对县考核时也要抽查县级有关部门。

问题出在基层,原因是在上面。这个“上面”,主要是设区市和县(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因此,治理“痕迹主义”,如果市县两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不引起足够重视,不能集中发力针对性地加以整改,不会真正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遏制“痕迹主义”,必须综合施治

治理“痕迹主义”,关键在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痕迹管理是一种工作方法。工作台账是记录工作过程的第一手资料。了解工作情况最直观的就是台账资料。关键的问题是,工作是不是真的干了,干的过程是不是实了,干的成效是不是有了。

市县两级对基层工作检查考核,从原来的听汇报、现场检查,演变为看台账资料、现场检查,原因在于出现了“村哄乡、乡哄县,一级一级往上骗”问题,出发点在于倒逼基层逐级把工作做实。如果基层各项工作任务都能认真落实,过程记录为台账资料,上级检查考核时真实呈现,这样做根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不去真抓实干,而是编造假的台账资料来哄骗应付,这就是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因此,“痕迹主义”最初根源出在镇村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实上。

乡镇(街道)考核村级工作不需要看台账资料,甚至不需要听取村干部的汇报。为什么呢?地理距离就在那里,党员群众就在那里,想要掌握真实情况一点也不难。县对镇工作考核也好,市对县工作检查也罢,如果仅仅停留在听汇报、看专题片、查阅台账、象征性抽查样本点,而不是脚踏实地了解工作真实情况,“痕迹主义”就不会断绝。因此,“痕迹主义”愈演愈烈,问题又出在市县两级职能部门工作作风不实上。

从这个意义上说,治理“痕迹主义”,关键是看推进工作是不是“一步一个脚印”,工作检查考核能不能由表及里发现真实问题,归根到底是领导部门和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是否切实转变。只要官僚主义作风不除,“痕迹主义”就不可能得到有效遏制。

遏制“痕迹主义”,必须综合施治

治理“痕迹主义”,关键在于切实转变基层治理方式

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也应是题中之义。推进基层治理题目很大,仅从治理“痕迹主义”问题来说,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要实现“三个转变”:

一要实现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服务党的事业、服务人民群众不能停留在口头,而是落实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要从行政命令、强制管理的惯性思维中跳出来,真正做到相信和依靠基层干部群众,善于发现并着力帮助基层解决突出问题,而不是高高在上、冷若冰霜、拿着问责的大棒到处挥舞。这应该是一个前提性转变。

二要实现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市对县、县对镇逐级检查考核是一种常态,半年考核、年终考核都是结果管理,可以评定优劣、排定名次,但是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过程中的问题。如果加强平时考核、飞行检查、临时抽查等,假的台账资料就不会有容身之地,也能够及时发现并指导基层解决问题。这不仅是一个工作方法问题。

三要实现从流于形式向有效管用转变。市县两级在制定考核文件、检查提纲时,如果分值设定和考核办法针对性强、注重实效,基层就不会眼里盯着台账资料,而是放在抓好落实上。因此,考核方式、考核办法能否达到推进工作的目的,除了会议、检查、考核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有效管用的办法,这也许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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