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外摔倒磕掉半個牙,家長讓周圍的同學賠償,校長陪著和稀泥該怎麼辦?

meetworld


孩子在校外摔倒磕掉半個牙,家長讓周圍的同學賠償,校長陪著和稀泥該怎麼辦?很簡單,校長為何那麼賤,你和稀泥幹嘛,在校外的事情,冤有頭債有主,誰造成的誰負責,找不到責任人,自己負責!

現在的社會不知怎麼了,學校就那麼好訛嗎?在校外發生的事情,已經脫離了學校的管理範圍,學校根本就無責,跟學校沒有半毛錢關係,校長憑什麼要為你和稀泥?稀泥都不要和,吃飽了撐的!

這件事要說跟學校有關係,只有那麼一點點關係,就是你家的孩子是學校的學生,僅此而已!莫非,就因為是學校的學生,學校就要負無限責任,你真以為學校是無限責任公司啊!

那麼,遇到這樣的事情怎麼辦呢?自己跌倒磕掉的,帶去醫院,自己花錢補起來,如果還沒有換過乳牙,就等著重新長起來就可以了。

如果是同學推到的,原因完全在同學那邊,讓同學的家長賠償醫藥費就可以了。如果對方不賠償,你也不要找學校,學校完全可以不管的,你應該去找法院,把對方告上法庭,讓法官判決,這不很簡單嗎?

不要遇到一點點事情,都往學校身上推了,想到的不是按道理解決問題,而是訛詐學校,訛詐老師,現在是法治社會,學校和老師也應該硬起來,不要總是選擇息事寧人,溺愛嬌慣中長大的孩子是無底線的,成人一樣!


當代師說


我兒子小學,上課時跑在教室裡摔斷兩顆l門牙,我二話沒說自己立馬帶他治療,今年到了應該補牙的時侯了,我自己承擔,談都沒有找過學校,記得當時交了什麼保險的,只是在醫院裡問了一下醫生,說什麼記不得了,我嫌麻煩,影響我心情,自己解決算了。出任何意外,說明命運中的劫難,我自己在工作中受過幾次意外,都是治好算數,從沒提出過任何賠償,補償。

我認命,怕不服氣,上天還會繼續教訓我。我以愛錢,而且是非常小氣,但是,我不愛不義之財,我總覺得意外傷害,除保險公司那裡得到的錢,其他都是不義之財,我從不索取。

我的認為,人體是珍貴的,生命更是寶貴的,不應該用錢來衡量,用身體或者生命謀取錢財,是極不正確的。錢不配與生命相提並論。

當我聽到或看到,人傷或者死亡,該賠多少錢,感覺非常刺耳刺眼與噁心,生命怎麼可以與錢劃等號,錢算什麼東西,人類的工具而已,怎麼配跟生命一樣的地位,更有甚者,把錢的地位放在超越生命的位置上,我無語。


道之人137113144


一個孩子的身體受傷害,沒必要讓無辜的孩子受到心靈上的傷害。

找不到責任人,也不能拉無辜的孩子墊背。我們要讓多數孩子相信世界是美好的,有正義的。絕對不能救一個害一個,甚至是害一群。

我小學時我和另一個同學因為打榆錢,就曾被老師訛過10元的賠償,當時我在校外胡混了一下午,後來為了上學,去搶奶奶的錢,被奶奶一頓胖揍,40後仍記憶猶新。如果沒有那一頓胖揍,可能還會有人因此受害。

作為孩子的家長,要堅決捍衛自己孩子的利益,是他做的就賠償,不是他做的要為他撐腰。寧可不上學,工作不要,也不能讓他隨便受到傷害。

如果屬實,應該讓這個校長曝光,讓他滾蛋,不能讓他繼續誤人子弟。


pphard


孩子在校外摔倒磕掉半顆牙,首先,我們得看事件的重點,是孩子在校外。其次,孩子摔倒了磕掉的牙。



那麼,現在一步一步分析。

已知是校外了,那麼校外以後學校就沒有監管義務了。

既然孩子的牙是摔倒了磕掉的,那麼孩子是怎麼摔倒的,為什麼摔倒的,摔倒的時候有沒有附近的監控啊,視頻啊,或者目擊者什麼的。

然後,我們再來看,家長要求周圍孩子賠償。那麼就是不清楚孩子摔倒的緣由因果,索性把一起玩得所有孩子全部抓著讓承擔責任了。

最後,校長來和稀泥,就看校長這泥巴玩得怎麼樣了。


如果說校長支持周圍的孩子都來賠償,那麼無疑就得找到這群孩子的監護人,既然孩子們離校了,學校是沒有辦法承擔了,總不能找個老師來以個人名義承擔吧。

如果說校長支持周邊的孩子不賠償,那麼摔倒孩子的問題怎麼解決呢?

首先,孩子們都上學了,完全可以說明到底發生了什麼,這個一定要說清楚。

其次,當確認無法找到責任孩子的時候,為了不激化孩子們之間的矛盾,校長可以提出以個人名義主動承擔一部分責任。

這件事情就是學校和孩子之間手心手背都是肉,傷到哪邊都不合適。

最終校長和稀泥的結果一定要是保障摔倒孩子的利益,和維護好周圍的孩子的,降低周圍孩子的責任。


曾經經歷過此種事件的人表示,真的,我當年就是這麼幹的,當多方面都不能承擔責任的時候,那麼就該有這麼一個人主動得承擔一部分責任,用以化解即將產生的更嚴重的後果。


小哥兒別鬧短劇


孩子在校外摔倒磕掉半個牙,這本身和學校沒有一毛錢關係,如果校長非要摻和進來,那這個校長純粹是二百五,沒事找事了。

再說當事孩子家長,純粹是拿孩子當碰瓷工具呢。小孩子在一起玩耍,哪會下手知輕重,稍不注意就會出現磕磕碰碰的現象,這是成長中避不可免的事。理性的家長遇上這事了,一般都會帶孩子補牙就行了。

但是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孩子遭遇欺凌現象,被惡意傷害造成受傷這一事實。果真是這樣的話,家長必須要為孩子出面,以做到監護人之責任。但是這裡仍然有一個教孩子學會自我保護的問題,怎樣做到既不惹事,避免引火上身,同時又能在遇事時想辦法應對。

回到題主本身所問,如果校長陪著和稀泥,那就直言相告這位校長,這事件並沒有發生在學校裡,請你不要參與其中,否則,別怪我不給你面子。只要家長能拉下臉來,相信校長也會知趣地退出。只是不知道磕壞牙的家長是否是明白人,如果你不是,恐怕你最終也鬧不出個結果來。


寒石冷月


我覺得首先要明確責任。

校長不能和稀泥,這樣對誰都不好,誰都不會服氣。

這事應該校長來負責任嗎?在校外磕掉了牙,不是在校內啊,也要找校長解決嗎?

分情況來看吧。如果是學生自己摔倒的,卻讓圍觀同學都賠償,有點無理取鬧了。其他孩子家長,可以堅決抵制吧。

如果是有人推到的,更不能和稀泥,這既起不到批評教育的作用,也使無辜的同學受到了傷害,感受到這個世界的惡意。既然有孩子圍觀,如若是別人推到的應該會有線索。

周圍的同學並沒有都犯錯誤,估計家長就是再有權利,也不可能讓所有家長都理會他的無理取鬧,最後,還是讓學校出面,校長堅持原則,才能更好的體現什麼是教育。不能擔心鬧,就和稀泥。


海島教育人


家長,校長的做法都不對,無助於事情的解決,有待改進。


家長太蠻橫,應該明確是誰的責任,而不是拉著一大幫墊背的

很多家長在孩子發生安全事故的時候,還是很講道理的。都說孩子之間玩笑,不要緊,不要賠。


可是,去就醫之後,態度就變了,強硬地要求學校、要求學生賠償。說白了,還是因為高額的醫療費用!


題中孩子磕掉半顆牙,家長要求周圍同學賠償。說明這事發生在上下學路上,可能就在學校附近。


我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一家長電瓶車送孩子上學,就在學校門口,被一輛汽車剮蹭了,孩子摔倒,磕掉了半顆牙。醫生說,孩子還小,等孩子長大點,比如18歲後,再過來植牙或者補牙。當時,補一顆牙大約5000左右。可是這個家長精明過頭,想5年以後,物價還不知道會漲到什麼程度,所以提出5年之後,補牙費用是多少再讓對方賠償。可是5年之後,物價上漲,孩子家長又要選進口材料,價格高得離譜。要求賠償的家長就不幹了。雙方就開始了漫長的扯皮。


遇到類似的情況,應該早早落實各人的責任,該賠償就賠償。不要想著怎麼占人家便宜。畢竟,大家都不想發生什麼事故的不是嗎?


<strong>校長太無能,和稀泥只會拖延事情,時間一長,事情更不好解決

校長不應該和稀泥。雖然事情是在學校外面發生的,跟學校無關。可是畢竟是家長之間的事情,校長出面做箇中人也無可厚非。


建議校長及時聯繫交警,查看監控,還原事故,追查事故責任人。該誰負責就誰負責,該賠償就賠償。畢竟,大家也要理解受害孩子家長的心情。


綠衣黃裳99


孩子在校外摔倒磕掉半個牙齒,這事與學校沒有任何關係,校長憑什麼出頭?當然,和稀泥就更不對了,毫無原則的作法只會引起家長們的反感。對這種事情,校長的正確處理方式是告訴家長,既然孩子受了傷,就報警吧,學生在校外發生了意外可以尋求警方的幫助。由警察來判定是誰的責任,如果是孩子自己摔倒的,家長就怨不得別人了,父母才是孩子的監護人,因為你們的失職造成的嚴重後果,只能自家承擔損失。如果警方能證明是周圍同學推倒的,可與當事同學的家長協調賠償醫藥費用。協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總之,家長和校長都要弄清楚,某個學生只是集體的一個成員,不是學校的主人,教師與校長也不是學生的保姆,學生在校外發生的意外事件,學校無責也無權進行處理。


遠方老師在美國


孩子在校外摔倒磕掉半個牙,這一描述,其實是很不清楚的。看提問的語氣,題主應該是“周圍的同學”的家長。下面,結合本人多年來學校管理的一些經驗,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首先,這件事情,與學校有沒有關係?

既然是發生在校外,那麼,除非是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考察研學等等),學校是沒有任何管理責任的。既然學校沒有管理責任,自然也就沒有管理權限,那麼,校長陪著和稀泥,也就是很正常的行為——既沒有調解權,也沒有裁判權,他不和稀泥怎麼辦?

但如果是學校組織的活動,那麼,學校就有管理的責任,就應該按照《侵權責任法》,來組織協調,由造成侵害的學生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學校在教育和管理的過程中,存在疏漏,學校也要承擔部分責任。

其次,如果你的孩子對於造成損壞有責任,就應該主動承擔

你可以詢問自己的孩子,也可以調查瞭解其他當事人,如果你的孩子有責任,比如,推拉、使絆子、唆使或起鬨等等,這都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的。如果是直接責任人,就應該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是唆使的,也要曾但很大一部分責任。如果只是一般的起鬨的,多少還是有一定的責任。家長這樣做,其實是給孩子樹立一個榜樣——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去承擔相應的後果!

第三,如果你不願意賠償,就應該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

我們是法治國家,一切問題,其實都應該在法治的軌道上來解決。如果對方家長執意要求賠償,而你又不願意賠償,那麼,你可以建議對方家長去法院起訴,由法院來判決——再次強調,學校,是沒有裁判權的,如果校長來做裁判,那麼,就是典型的越權!


三水三心


孩子校外得了癌症 學校要賠償 因為在這裡上學;孩子校外被人打 學校要賠償 因為沒有教好孩子;孩子校外肚子疼要賠償;你這位家長真有意思 是不是以後孩子出了什麼事都要讓學校賠償啊 !

學校是教你孩子知識的地方 不是管你孩子牙有沒有掉 肚子有沒有痛的地方!都已經在校外了 學校還有什麼義務管你孩子七的八的啊!

按照你這種想法 是不是你孩子在讀書期間 一切衣食住行還有生病都要讓學校給你拿錢呢?

不怕孩子學不好 就怕無賴流氓的家長!回家洗洗睡吧,最好是別讓你的孩子上學了 你這種家長能夠教孩子什麼啊 別把孩子也教的像你一樣無賴!什麼事都怪學校 你真的是搞笑!

拉不下來屎是不是怪廁所不夠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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