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

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庭審現場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3日訊(通訊員 何元芫 遊慶)“現在開庭……”,隨著武陵源區人民法院法官趙文英一聲宣佈,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件,於2019年4月3日在武陵源區索溪峪街道田富村村部公開庭審。

2018年3月20日,張家界市公安局武陵源分局接到線索,田富村村民陳某某非法持有槍支(火銃)一把,隨後趕往陳某某家檢查,陳某某得知民警前來查槍,主動將藏於家中二樓臥室的火銃取出交給民警,並在庭審過程中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鑑於被告人陳某某認罪態度好且有悔罪表現,結合武陵源區司法局的社區矯正社會調查評估意見,武陵源區人民法院對其從輕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五個月。

巡迴審判是武陵源區人民法院多年來堅持的一項工作,遇到農村群眾不方便來法院的案件或典型案件,區法院都會把法庭搬到老百姓家門口,且每個月9日至11日,定點到中湖鄉和天子山街道辦事處進行巡迴審判,現場接受群眾諮詢,調解糾紛,同時,通過現場旁聽,讓村民近距離了解法院的審判工作,真正做到司法公開,也起到了以案釋法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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