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变更、调换多年老员工的岗位和上班地址迫使劳动者离职,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吗?

Louis小林君


这个属于擦边球,一方面企业并不违规,另一方面让你配合公司工作。

如果企业用人不紧缺的情况下,通过调整老员工工位,员工多数不愿配合,工资会下降很多,再就同意赔偿时,员工损失很多。

另一方面,企业如果与员工意见相反,员工而言还是要配合公司的要求,不降低自己的收入是第一选择,至于赔偿,自己离职是没有的,最好的选择是协商解除,双方都好!


双马踏燕


《劳动合同法》并未赋予劳动者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中工作岗位的权利。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第四十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为由,调整老员工工作岗位,逼迫老员工离职。现有劳动争议案例和司法实践来看,仲裁委和法院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提供三方面的证据:一是考核制度,劳动者知晓。二是,考核制度中有明确的考核要求。三是劳动者没有通过考核的依据。如果,没有上述证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调整工作岗位发生争议后,劳动仲裁或者法院判决,很难认同用人单位调整。如果,用人单位再因为员工不服从分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强行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则一般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甚至经济赔偿金(构成违法解除)。

同样,在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工作地点异地搬迁,或者集团公司内部员工调动等情况下,《劳动合同法》也未赋予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权利。用人单位也只能通过与劳动者协商、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行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这种现象属于打擦边球,在好多公司都有,但有一些人就忍气吞声辞职了。其实我们可以为自己争取应得的权益。普通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是要多懂法律常识。

出现这类纠纷,劳动者先向劳动监察举报,无效再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需要保留一些证据,如公司的考核制度,考核制度中的考核要求是否明确,还有你本人没有通过考核的依据。

若公司不能举证,或举证无效,一般会裁决由公司给你补偿。

希望能帮到你。


喵姐说职场


通过变更、调换多年老员工的岗位和上班地址迫使劳动者离职,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吗?


需要满足一下几种情况:

1、企业更换生产经营地址必须针对大部分员工,针对个人或某些人不可以涉嫌违约;

2、企业应该安排通勤车辆或者住宿等保障措施,否则不可以变更劳动岗位或地址;

3、企业安排新的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必须与使劳动者能够胜任且性质趋同。

4、企业做出变更工作内容或搬离地址,必须征得员工同意,员工拒绝应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这都是劳动法明确要求的。

5、出现这类纠纷,先向劳动监察举报,无效果再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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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宣传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必须要对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所谓无过错,指的是劳动者没有违反用人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没有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经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后劳动者能胜任岗位的情况。当然,《劳动合同法》有特殊规定,对凡超过一定年限的老员工,并且到达退休期限年限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之所以如此规定,是考虑社会稳定性和员工的多年付出,临近退休年纪较短时,必须要考虑社会稳定。如果用人单位故意调整多年固定的岗位的员工,迫使老员工无法工作逼其自动离职,则该单位管理者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首先可以考虑与管理者特别是法定负责人协商解决,如果未果,立即要维护其权益,通过政府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解决,仍然没有解决的,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当然,企业如果正常地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调整生产布局和人员分配是正常的行为,但是企业管理者同时要考虑更多的稳定性和法律约束力的限制,如此,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和扩大规模。总之,用人单位要有大局意识,特别是要有以人为本的思想,千万不能做"过河拆桥"的事情,那是让人心寒的事,不利于企业的长远考虑。如果劳动者存在没有特殊技能,无法胜任岗位需要,可以对其进行岗位调整,但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这不仅是经济领域的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必须谨慎解决。


司学勇1


既然你说人家调岗什么的是为了“逼迫”你自己走,那就说明你在公司已经是进入领导的“黑名单”了,是没什么价值的人了。再继续留下去,也只是让自己更受气而已了。人家用调岗的做法,是合理的管理手段,也是一种“阳谋”,就是挖坑等着你自己跳。如果你不服从安排,因为这样被辞退更难看,也是得不到任何补偿的。所以还是自己老老实实干,要么自己走了。


烟雨松筱


总的来说分为三种:

第一:主动辞职,公司不予补偿,走正常流程,属于主动 结束劳动雇佣协议

第二:主动辞退,公司进行补偿,走正常流程,具体可以参照劳动保护法

第三:造成重大事故,及公司调节导致主动辞职也是没有补偿的哦

祝你好运,加油!



十一职场资料库


根据劳动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因此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主要內容,如需变更须经协商一致,协商不成,要么继续履行,要么解约。

题主与公司劳动合同中明文约定劳动者需服从企业合理的管理调度。这一条属于概念模糊,没有指明“合理”是那些方面,“不合理”又是哪方面,因此属于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应作不利于格式制作方的解释。也就是说应解释为因此可按正常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水木阳歌


首先调岗公司需要跟劳动者相应的协商,如果协商沟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当初调岗时需要提出异议,如果你已经跟你有协商过。无论是根据哪种情况公司如果让劳动者离开,则需要提供相应的,不符合该岗位的能力证明,或者造成公司的巨大损失等相关证明。需要提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或者补偿劳动者相关的损失。


芝麻堂小课堂


这才是为农民和工作人员作出的贡献,就应该是这样子的,进来的,18岁干了十年了难道还是18岁吗?对不对?每年的工作量不断的增加,可劳动的报酬还是这么多干慢了就说不适应工作,那是对员工的不负责任,所以说工人们要团结起来劳动法应该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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