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李增喜3


农村里面多余的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现在在农村里面,如果说有多余的宅基地,那几乎是没有这个事情发生的。

因为多数农村都会出现农村里面的宅基地紧缺的问题。甚至有很多农村里面的宅基地根本都没批得到。


所以面对这个问题,我们觉得提出了很大的质疑,怎么会有多余的宅基地呢?农村里面的宅基地一直住宅用地都是比较紧张的,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如果说农村里面有多余的宅基地,除非是那些荒废了的村庄,又或者是一些人口逐渐减少的农村。

可以利用宅基地改成为其他用途

那针对于这个问题,既然有人提出来了,我们不妨说几个自己的观点。

如果对于农村里面这个宅基地的多余的宅基地,我们觉得可以改成其他的用途。

比如说在农村里面,如果一个地区的宅基地过多,出现了多余的情况之下荒废,那么肯定是不能够产生其他的价值的

那么我们不妨可以将这个宅基地住宅用地改成养殖用地。这样呢,在这些地方可以做成养殖大棚,这样呢就可以使得我们在养殖的同时,既可以利用了农村里面的多余宅基地,又可以使得我们在经济上获得一定的收入。


做养殖大棚

如果像我们这边有一个空心村的地方啊,他们这些地方的人已经全部搬迁出去了,那么整个村子里面都处于荒废的状态

所以经过大家共同的商讨之后,就把原来的旧房子全部推倒,然后做成了养殖大棚。

做好养殖大棚呢,就可以进行每家每户轮流养殖。这样呢,每年的收益都是非常可观的,并且同一个圈子里面的人都可以分得到相对应的分红。

不仅可以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还能够提升自己农村里面的经济效应,这种情况呢,我们觉得也是值得推广的。


个人多余的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我到农村里面呢,响应了国家的号召,独生子女比较多的情况之下,所以就会出现这个羊口减少土地,多余的宅基地就空闲出来。

所以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那么在农村里面依然有一些农民是没有获得宅基地的。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呢,我们可以转让宅基地,换取经济上的收益。

如果自己有能力,我们还是不建议将这些宅基地转让出去,而是建议大家可以把这个宅基地做起各种各样的养殖,这样呢,如果在农村里面是可以取得更多的经济收入的。

如果我在农村里面,在农村里面却有多余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


如果拥有合法的宅基地证书,这种情况之下呢,我们觉得可以保留。如果没有那么尽快的可以转让出去,还是转让出去的话,毕竟王皓政策一改,各种各样的做法,可能就会得不到相对应的经济利益。


农人莫小道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根据一户一宅的现行政策,农村中多余的空基肯定归村集体所有,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因而不存在收回这一说。


但事实并非如此。在农村,长期以来为避免宅基地纠纷,存在着一个大家都乐意接受并遵循的约定俗成规矩:沿袭祖传基业,这空基是谁家的祖业,就归谁家管理。这种良性的管理办法是建立在村民自觉基础上的,谁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从其中作梗。正因为有了这一惯例,在农村中有关闲置空基问题并不存在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

这里试举一例:如某村民需要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房,如自家有祖传空基供使用那是再好不过的事,否则你就得从其他有闲置空基人家通过协商转让一块空基供使用。说是转让,其实就是通过现金交易获得,也可以通过自己的确权田地置换。虽说不合法,但是很合理,毕竟是人家祖传基业,还是要有所遵循的,大家也乐意接受。前期这块未做好,主管机关是绝不会轻易给予审批的,否则纠纷多多。别以为村委会在宅基地这块掌握着分配大权,事实上是没有的。


毕竟土地是搬不走的。在当下的农村,由於闲置空基零星分散,不便於集中管理,相关政策法规难於落实,操作起来困难重重。在这种境况下,村民们传承沿袭着这种古老的“约定俗成”其实也不失为一种公序良俗。

以上纯属一己之见,如不妥,热忱欢迎善意的点评!


abCd6666和天下


从去年开始,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消息就非常多,其中一个亮点就是很多地方只要自愿放弃农村的宅基地就能拿到一笔数目不小的补偿款了,有农民担心这是为了“让农民消灭房地产泡沫”,接盘卖不出去的房子,其实国家已经明确规定,农民进城和退不退农村宅基地并无关联。以前农村的宅基地本来就是村集体免费的分给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农民家庭的,只不过现在宅基地资源紧张了也值钱了,申请也变得繁琐了。

除了上边说的之外,农民还尤其要注意的是,从今年开始,大家手里的宅基地会有3点变化:

1、宅基地买卖有限制

农民以往可能只听说农村宅基地只能卖给农村人,不能卖给城市人,其实不然。即便是农民也不一定能通过购买方式获取到宅基地,这主要是因为宅基地买卖新增了限制,要满足3个条件,获取到的宅基地才受法律保护,才是合法有效的:1、必须是本村户口;2、购买者家庭在本村没有别的宅基地;3、购买后要按照当地的使用期限和建造要求使用。

2、部分农村宅基地能退出

农村宅基地资源在农村流动起来比较困难,所以会造成现在分配不是很灵活,有的农民家里的宅基地实在是没有实际用途,可是又占着,白白的交出相信没人能够接受,所以在部分农村,国家正在积极实行宅基地退出,农民如果能接受相应的补偿条件,可以主动地向村里提出申请,审批完成即可交地拿钱。

3、户口变更不影响宅基地使用

现在农村在外边打工的农民居多,农民为了生活方便把户口迁走的也不少,按照以前的说法,农民把户口迁走了,农村宅基地就没使用权了,有老屋的住老屋,没老屋的要收回,按照今年最新的情况,农民可以不用担心这个事儿了,因为农民只要家里有合法宅基地,不管户口迁出与否,都能合法的使用农村的宅基地,也就是说户口变更不影响宅基地使用,当然,户口迁走但在农村没宅基地的农民,无权申请宅基地。

其实很多农民想的都是现在在城里打工是无奈之举,为了养家糊口,等将来孩子长大了,不用操心了还是回到农村,一栋房子一个院子,种点菜,养点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但不管怎么说,宅基地事关重大,农民在做决定的时候要考虑这3点变化,不注意的很可能会吃亏。


三农坊


问: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一般而言,农村不会有太多空闲的宅基地,在土地确权的时候,不管是老房子还是新房子都会进行统一确权,即便是危房都是有主人的,也就只有一些没有子女的老人去世后留下的院子,或者少数违规的房子所占的宅基地才可能归集体所有。

如果生活在农村,大家就会发现宅基地其实很紧张的,不少村民想建房子却没有宅基地,因为整个村子只有这么大,又不能占用农田,又不想建在村后,村子中心可能有老房子,但是面积太宅,在过去建房子普遍都是七八十平方,显然不能满足如今至少要一百平方的需求。

就像我们村,有的村民运气好的,把邻居的老房子购买或者换过来,然后再建新房,新房子可以建得很宽敞漂亮,这样楼层就不用建太高,而有的面临购买问题,在有限的80平方上建三四层,中间再凸出来,就像一座碉堡一样,非常丑。

所以如果遇到楼主的情况,而如今农村讲究一个村民自治的方式,一些空闲的宅基地到时候肯定会被人购买走,将两栋老房子合并后重新建新房,如果不这么做,这些空闲宅基地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复垦肯定是不行的,主要是不适合灌溉,搞养殖更加不行,各种杂物会影响村民,从而成为一片废墟。

因为受过去生活条件的影响,现如今谁不想住大房子?如果再配个小院子那就完美了,如果在村子,正所谓“喜宽不喜高”,房子越大住的越舒心,太高了,老人上下楼梯特别不方便,也不好打理,因此才导致如今农村土地是越来越值钱,所以根本就没有什么宅基地剩余,都会被人抢光,想住大房子也要靠运气。


每日新况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我估计提问者是南方人,如果是在北方平原地带,比如说在天津那边,村子基本都是经过规划的,不存在有很多多余的宅基地。

而在我们南方这边,因为是山区,村子里的房子七零八落,这里一栋,那里一栋,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划,村民在自建房的时候,在房子周边一些没人管的地方顺势就纳入了自己的宅基地范围,有些人家还修了院墙圈起来,加之前些年农村宅基地管理松懈不规范,有些村民建新不拆旧,造成很多村民一户多宅,而有些人则没有地方修房子。

这两年中央下发文件要求宅基地发证确权,我们这边每户人家都量了房屋,收集了数据,据我观察和了解,在我们周边就有三种模式,其一是已经是城中村的,因为历史原因,地域的红利,似乎是占多了就是自己的,因为房子有人租,多余的宅基地还是自己盖满了楼房,尽管政府名义上不批,但村民利益至上,村民有的是办法。其二是我们村子这种基本上有城镇规划的郊区房,在丈量房屋时,面积是沿屋檐滴水断,院子等多余的宅基地不量在里面,说是以后如有征迁就只有房屋面积,其它不予确权。其三是我们相邻的那个乡,是省级森林公园,国家4A景区,由于全域旋游,村民基本都搞民宿,生态庄园,还有农家乐,他们不是只齐屋檐滴水断,而是前庭后院,空闲多余的宅基地一并丈量确权。

现在有种说法,说是每个村民宅基地限定多少平方,多余出来的宅基地每年要交费,叫有偿使用,类似于房产税,我估计这政策也悬,有点不接地气,农村的情况很复杂。

如果搞新农村建设,类似于华西村,将自建房统一到一起,形成街道,当然也不是赶农民上楼,还是每户村民都有自己独栋的房屋,还有一个小院子放置农资机械器具,这样政府搞好水,电和基础设施,节约多余的宅基地复恳,这样其一节省了土地。其二避免了农村宅基地为界线闹矛盾。其三有利于政府管理,有利于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

这将是大势所趋!也许到时候你提的问题将不再是问题。头友们你说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湘中布衣秀才


笔者长期在农村基层从事闲置、废弃宅基地的处置工作,也时常关注国家关于宅基地改革的试点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和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对于农村多余宅基地的处置问题,个人建议:应审慎做好空闲宅基地的确定认可工作,然后在充分尊重农户自愿的前提下,严格执行盘活转让、有序退出等相关政策,在有效保护好农户利益的同时,积极盘活农村“沉睡”的资源。

一、慎之又慎地做好空闲宅基地的确定认可工作。笔者认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是推进后续工作的前提,也是尽最大可能地保障农户的基本权利,尽可能杜绝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对于这项工作,绝不能以表面的、明眼看到的作为评判的标准。对不少农户来说,因外出打工谋生、经商就业等需要,以及购买商品房进城居住等,农村的房屋暂时闲置了起来,但并不等于这些宅基地会长久空置,有的甚至有可能是农户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所,要把那些表面上看起来已空置的区分出来,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农户真正分辨清楚这部分宅基地是暂时闲置,还是目前及以后都不会再使用。笔者在工作中,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当时群众同意退出了,也自愿提交了申请,但复垦后想建房又反悔了。因为,按目前的政策及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农户退出闲置的宅基地后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当然,闲置的宅基地有可能是因一户多宅、建新未拆旧、改建后剩余部分而空闲的;有可能是因户口变动失去宅基地使用资格,因务工就业需要不可能也不会再使用农村宅基地的。总之,不管从当前,还是长远来看,该宅基地已不会再使用,是名符其实的闲置宅基地。

二、农村空闲宅基地的处置必须充分尊重农户意见。即使的确是空置的宅基地,是否交出来进行处理,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不能搞命令强迫和一刀切。从笔者自己从事的宅基地退出工作和其他各地试点的情况来看,都必须是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首先由农户书面申请,层层报批后才能进行处置。笔者这里的一个近2万人的小镇,几年处置空闲宅基地近200亩,涉及300户,正是由于充分尊重了农户的意见,只发生了一起宅基地处置后农户又反悔的情况,但一些地方这一点做得不太好,有政策未交待清楚的,有农户未考虑周全匆忙决定的,也有只考虑如何变成现钱而不顾其他因素的,还有口头同意、代写申请、代签字的,引发了不少问题。

三、农村空闲宅基地的处置应综合施策、有序退出。就全国来说,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仍在试点之中,33个试点区县各自的处置模式和政策也不尽相同,有集体给予农户补偿后回购重新利用的,有复垦后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有偿转让的,有按征地政策给予补偿的,有“以地养老”(交出宅基地,纳入社保)的。从试点的情况来看,各种方式和政策都还需进一步完善,这也是国家对试点工作再次延长一年的主要原因。就笔者的观察来看,一个地方只采取一种处置方案,难免存在一定的缺陷,有可能既不能满足群众不同情况的需求,也不利于一些“夹心房”等特殊情况的处理,难以有效充分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为此,农村空置宅基地的处置应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既要符合处置的实际,又让农户有更多的选择,并从法律层面给予保障,从而积极盘活动农村闲置的宅基地,实现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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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乡村微视界之乡村漫记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确实,以前还没有对农村进行统一整治,所以农村分配给农民宅基地的时候并没有过多的要求。后来,经过改革实行“一户一宅”政策,整改农村进行土地确权,给房子发土地使用证。不过以前已经盖起的房子还是属于农民的利益。再加上,很多农民都去城里打工赚钱,这让农村宅基地闲置的现象越来越明显。


处理多余宅基地有以下三个方法:

1.把房子租出去,收取租金。让人家开农家乐和租给别人住。

2.养家禽,农村养鸡户就属最多,散养的土鸡很受城市人观迎。而且养鸡工作比较简单,基本是不用怎么去打理它的,平时就放一些粗粮喂养一下就可以了。

3.如果你宅基地足够大,可以作为农民办喜事的场地,以此来收取租地费用,同时也让农村更加热闹。


现在有多余宅基地的农民一定要好好珍惜,我很羡慕你有多余的宅基地。农村是越来越值钱的,农民生活也是越来越幸福。


三农天地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其实现在的农村已经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了,近些年社会发展变化很快,人口也在急剧上升,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随着人口的上升,土地资源只会越来越稀缺,很多想在农村建房的人,现在都苦于没有宅基地,即使有申请的难度也越来越高,所以你说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应该是以前遗留下继承来的老房子宅基地


由于一些农村比较贫穷不具发展,人口大量迁移,再加上一些年轻人都外出打工,所以很多看房子看起来年限很久了,长期没人居住,成了你说的“多余”,其实这些多余宅基地都是有了归属,名下有人的,只是由于户口外迁,或者外出打工没有打理,有些则是没有钱翻修,重建!

像这些老房子的宅基地可能以后会随着城镇化的建设合村并点,老房子的宅基地也会复耕还田,有些则会用做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有些则会拆旧建新,所以具体要看当地的土地规划建设!有些人说,可以把多余的老房子宅基地用作发展养殖业,如果附近有人居住,这是不行的,因为养殖业所产生的粪便对附近的居民会带来很大的困扰,卫生条件也不达标,除非大家都搬迁到了新农村,旧村统一规划建设养殖场,这样可以为农民增加收入!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水果不甜不要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闲置宅基地达2年以上,不建房使用的,村集体有权收回。对于长期闲置宅基地,一般重新分配裁划给村集体其他成员免费使用,或用于土地复垦,作为农用耕地使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毕竟是少数。现在闲置宅基地,主要是“撤村并镇”后,闲置下来的大量宅基地,对于这类宅基地,应该用于复垦,作为耕地使用,使土地集中连片,便于机械化、规模化种植,同时,有利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和国家所有,对于闲置宅基地,处理权在村集体和国家。闲置宅基地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如果不使用只能交还给村集体。现在农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撤村并镇”工程,农村住宅统一归划、统一建设,老宅基地肯定空闲很多,这些宅基地只能用于土地复垦,改成农田,或用于村公共利益设施建设。

我们当地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让农民退出老宅基地,去小城镇规划区集中盖房或买房居住,动员农民去规划区居住,每户奖励3000元钱。老宅基地村委会统一复垦了,改成农田了。到规划区居住,离承包土地不远,规划区也有城镇气派,有大型超市、医疗卫生院、有学校幼儿园、有公共健身娱乐场所、有餐饮服务,有小集市,有环卫。房子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施工,整齐划一,道路硬化拓宽,通公交、通天然气、通宽带、通物流快递。有人气、有生气,确实变美丽了,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农村宅基地现在有些村委会不受理申请了,想建房,只能去规划区,而农村老宅基地闲置后,交给村委会。“空心村”、“无人村”宅基地只能复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必须复垦、开垦多少,不能减少基本农田。


长江老农


农村多余的宅基地到底该如何处理?

农村哪有那么多多余的宅基地,现在的宅基地多紧张啊。我认为题主说的多余的宅基地就是那些通过继承而来的一些现在闲置无人居住的宅基地了,这样的宅基地现在其实很少的。

这种闲置无人居住的宅基地,都是有地上房屋的,否则早被村委会收回了。而继承人虽然说对继承前人的宅基地并未使用,但是村委会也无权处理这些宅基地,毕竟还是要按照《继承法》和《物权法》法规来办事的。这类宅基地其实也不多了,很多的都已经被有偿的转让出去了,现在申请宅基地挺费劲,有偿的受让一块相对来说还比较简单,也能满足一些人对宅基地的需求。

虽然说有的还处于空置状态,但是仍然由继承人进行修缮、管理,地上房屋基本也都有使用价值的。并且村委会也不会坐视这些有利用价值的房屋和宅基地闲置的,也会帮忙做中间人,促成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有偿转让,让闲置的宅基地都运动起来。特别是现在申请的宅基地都对面积有严格要求的情况下,能够受让一块老辈的面积大一些的的宅基地也是求之不得的。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空置的宅基地还是有很多的需求的。

所以对于这类闲置的有地上房屋的宅基地来说,如何处理是需要对房屋有所有权的村民同意才行。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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