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昌洲渔翁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在现在社会非常普遍,相信很多朋友都会遇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但是社会发展的机遇也多,很多人会选择进城务工,创业,为了方便在城市工作生活,也会选择把户口迁到城镇,可是我们都知道,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那户口迁出等于自己已经脱离了村集体,那自己承包的土地还属于自己,还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所以这个问题我们非常有必要搞清楚!


特别是近年国家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坚持家庭经营性基础地位,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土地管理法》的修正并实施,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的2027年再次延长30年,期间不做更改,不做调整,给农民吃了一颗“定心丸”,这些措施也使得农村土地越来越值钱了!


对于这个这个问题,目前不需要太担心,国家为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解放农村生产力,鼓励农民进城落户,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指出,对于已经确权了的土地,在承包期内不能随意收回农民土地的,而且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不能用退出土地承包权为条件,如果一定要退出,必须要经过本人同意,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可以选择自愿有偿退出或者土地流转,出租等!

也就是说,只要在土地承包期内,即使你的户口迁入城镇,你依然能够拥有土地承包权的使用权,只是由于户口已经迁出,在二轮土地承包权到期以后,将不能再次获得土地承包权的资格,这时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土地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想了解更多有趣三农资讯分享,可以关注下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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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该怎么办?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新法对进城落户等农户承包土地的权益、妇女对土地承包的权益都进行了新的规定。



土地承包权在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还是为了维持土地承包权的稳定,让农民把土地使用权牢牢的抓在自己手上,就好比是自己的东西都会加倍爱惜,如果是借来的东西有些人就不那么爱惜一样。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最重要的就是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承包权,所以对进城落户或其他原因导致户口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并不是一棍子打死,都不能其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而是要分情况来说。

对进城落户的农户来说,承包的土地和宅基地是在农村仅存的一点财产,原则上发包方不得收回进城落户农民的承包地,但有两个规定我们需要了解,一个是对于在小城镇落户的农户,发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承包的土地,要按照农户意愿保留其承包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如果农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村集体就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二是对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该交回他们承包的土地和林地。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是新农人散耕,你关注的就是我关心的,喜欢的朋友不要忘了点个关注,新农人散耕每天准时为你回答,我们下一个问题不见不散。


新农人散耕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是不会被收回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农户进城落户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2019年3月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韩俊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进一步强调一轮土地承包15年,二轮土地承包30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以后再延长30年,累计加起来是75年。现阶段农民进城落户定居,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换句话说,在最新一轮土地确权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不管承包者属于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都可以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退出或承租,必须完全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进行,并且要给予农民适当的资金补偿。

其次,户口迁出落户小城镇,土地承包权怎么办需要区分具体情况。

1、如果农民全家户口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不愿意退回承包地,则村集体不能收回承包地。

2、 如果农民全家户口迁入设区的市落户,虽然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在202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权到期前,村集体也无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在2027年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也就是土地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该农民家庭只有部分人口迁入设区的市(如子女上学、就业或者买了商品房),家庭户口簿上还有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那么该承包地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使用到2057年。

从题主描述的问题来看,农民是将全家户口迁入城镇的,因此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会被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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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观点:如果是小城镇,符合国家政策,不会被收回。如果全家户口迁入设区市,第二轮承包期2027年到期后,会被村集体收回。如果户口簿上还有人,可以继续使用,到2057年。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首先,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其次如果是户口迁入小城镇
自己不愿退回,仍然可以继续使用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

如果已经迁入设区市,承包期内,村集体仍然不得收回土地,到2027年,第二轮承包到期,村集体可以收回土地。

从题主描述看,是迁入小城镇,所以,其承包地不会被收归集体。

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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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土地承包期30年,在延长30年,承包期截止到2057年。可以说之所以以30年为一个承包周期还是为了保持土地的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并且也是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对于户口迁入城镇的来说,还是需要看具体情况的。我们可以依靠《农村土地承包法》来解释。

1、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户口迁入设区县的市,所承包的土地如果自己退出承包权或者已经被村集体收回承包权的话,那么您的耕地就不能在进行确权或者是在2057年之前您是没有再次承包土地的权利了。

2、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户口迁入设区县的市,但是您所承包的土地仍然保留承包权和经营权没有自动退出或者被村集体收回的话,依靠《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解释,您还是可以进行土地确权的,并且是直接确权至2057年。而且在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要求,村集体和村委会有有原则性的引导户口迁出的农户转让土地承包权益。也就是说,土地的承包权是保留还是退出完全由您自己做主。

3、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后,户口迁入乡镇,无论是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还是以前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都规定,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的保留完全有农民自己决定。

对于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其中更加明确了对户口迁出农户、外出务工农户和妇女对土地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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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三十年后,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1、首先要确认你的土地是否确权了,也就是说你有没有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并颁证;

2、如果你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你对土地使用权就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3、即便你户口已迁入城镇,但你原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你的土地确权证都真实有效的;

4、你所拥有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一切利益,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去干涉;

5、所以你的户口无论迁到哪里,都不用担心。

谢谢🙏


燕岭叶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给种地的农民一个定心丸,也就是给户口在农村的农民朋友们一个定心丸,只要你的户口在农村,30年以后,你依然可以承包农村的土地的,而你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内,户口从农业户口,转移为非农业户口的,30年以后农村的土地是没有你的份了!

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是要给户口在农村的农民种的,是要保证户口在农村农民的权益的,而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也就是在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之前的这个时间,把农村户口变为城市户口的人,在这轮土地承包期土地还是你的。但是30年以后,你就不可以在农村承包土地了!

也就是说,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结束以后,还会把土地的承包期再延后30年,但是,再延后30年,不是说按这一轮的土地承包分配方案的盘子,原封不动的直接端下去,而是要对土地重新进行分配调整的,重新调整分配的土地,才是30年不变的!

这也就是说,户口已经迁入到城镇的,由农业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人,30年后是不会再把土地承包给他的,而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内已经去世的农民的土地,也会被减掉的,而在这一轮土分配中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只要你的户口还是农村的,你是会分到土地的!

还有,在这一轮土地承包期内,所有新出生的孩子是没能够分到土地的,但是,在土地继续延期承包的下一个30年的时候,只要这些新出生的孩子户口还是农村的,他们都会得到土地的!

因你的户口已经迁入城市了,你的户口已经从农业户口转入了非农业户口,所以,你已经不是农民了,你已经是城里人,你也不可能再拥有农村的土地了,你也不能再占有农民的土地资源了!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从善如刘L


对于这个问题,户口迁入城镇的朋友不需要太过担心,因为在最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已经确权的土地,在承包期内是不会被收回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换句话说,在最新的一轮土地确权以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30年,一直到2057年,不管是否是农村户口,其所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都不会被收回。即使是对非农户口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让,或者承租出去,也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才可以进行,并且需要补偿一部分资金。

任何单位和集体都无权对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非法的侵占,强制收回或者掠夺。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可以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反映,通过行政的手段来解决。如果无法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只要是在第二轮土地确权过程中,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管户口是否迁出,其都依法享有,不会被发包方收回。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如果您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下面留言。如果您赞同我的答案,欢迎点赞,关注感谢。感谢您的阅读。


茶人老七


土地是农民的生命,放在现在还是一样的说法,现在土地都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以前让不少的农民都是解决了温饱,如今虽然很多农民都不种地的,但是对于土地还是非常关注的,是不想失去的。

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的该怎么办?

本来土地的第二轮承包期应该在2027年结束的,如今土地承包期又延长了30年,可以说对于农民是有利的,至少短期内不需要担心自己失去土地了。不过对于一些户口迁入城镇的人,那怎么办呢?

1、对于已经迁入城镇的农民,失去土地不可复得

对于已经将户口迁入城镇,而且已经对于土地退出拿到了补偿的话,可以说是无法再得到土地了。因为已经是属于土地退出了,而且也不再是农村户口了,不管是身份的改变还是实际的土地情况,都不会再拥有土地了。

就算是等二轮承包期结束了,由于也不再是农民了,也不会再有承包土地的权力了,可以说这类人不能够再承包土地了,只可以能够土地流转得到使用经营权而已了。

2、对于准备想迁入城镇的农民,可以保留土地

而对于未来想将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民,可以说现在是有福了,以前只要迁走户口,那对于土地跟宅基地都要强制退出,直接给你经济补偿,反正土地承包权都得交出来了。

不过未来农民就不需要再担心这种问题了,因为现在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都有相差的政策,规定不可以强制要求农民退出土地了,农民是可以自愿选择保留跟退出的。真正想得到城市的生活,却还想拥有土地的农民也是可以保留土地的,那样也算是给他们一条退路,实在城市没工作了还可以因农村务农的。

总之,对于户口迁入城镇的农民来说,先迁入的可能就是得不到什么好处了,而未来迁入的就可以得到不少好处了,土地至少在2057年都不会失去了,对于农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的。


深山老农民


谢谢"胡国成1957"邀请回答问题。

具体问题。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户口迁入城镇该怎么办?

一是2018年12月31日前,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的农户,发包方根据原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已经收回其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的,有效。


二是2019年1月1日起,农户迁进迁出等户籍变动,根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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