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正确吗?

客家妹小林


从法律意义上面讲,这种说法肯定不正确,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三权分立”的土地制度,土地的所有权只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仅仅享有承包权和经营权。但实际意义上,谁承包经营了土地,就归谁所有也是有真实依据的。



首先,我们得先看土地的属性,简单的说就是一个我们农民创造价值或者赖以生存的载体,虽然土地名义上由农民承包,但是国家或者集体收过我们承包费吗?以前还有农业税,现在早就取消了,也就是说,土地上面产生的一切价值都是由我们农民自己享有,国家并没有从中抽取一分一毫,这不就是变相的谁承包,土地就归谁所有(土地流转的除外)。


其实,实行“三权分立”客观上分析,也算是为保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农民本身属于弱势群体,如果不将土地所有权归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很有可能出现土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上。所有权在国家和集体,任何土地的交易、流转,都可以受到严格管控,这样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大家想一下,如果土地所有权都属于农民了,那么现行的土地相关法律法规肯定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的情况下,土地就是农民的私人财产,现在的土地法律法规明显就侵犯农民权利了。

综上所述,虽然土地名义上是属于国家、集体的,但是实际上是属于农民的。


Power泡儿


农村“谁承包土地谁经营就归谁所有”说法,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和感受。从情感方面来讲,比较符合农民的内心认知,因为农民对土地有着根深蒂固的深厚感情;从政策法理方面来说,土地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承包人拥有的是经营权和使用权。所以,这种说法说对,也不对。

为什么农民对土地有如此重的感情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是从哪里来?对农民来说,土地可以解决食物来源与生存保障,农民有了土地才能安居乐业,农民对土地有着无比寻常的依赖感。离开土地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此深厚的感情事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是一种无法割舍的情感。要想理解农民,必须了解土地,要想说清土地,必须懂得农民。它们是相互依存的,互为一体的关系。

对,农民对土地爱地深沉。

既然农民对土地有如此重的情感,那么“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说法也就不重要的了。归根结底,土地就是农民的。每天耕作在田间地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时刻与土地打交道,甚至一辈子也没离开过自己家的“一亩三分地”。用汗水浇灌着土地,用智慧造就土地的收获。辛苦也罢,幸福也罢,这个过程就像赋予生命一样,时刻有牵挂,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怀。农民的土地情怀,真实而平凡,勤劳而高尚。这才是最重要的生命旅程,简单平凡而显得伟大。

不对,法治讲理不讲情。

诚然,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是无法辩驳的法理。但是,反过来,村集体是由村民组成,所有权也是全体村民。所以,土地与农民有割舍不断的情理。而《土地法》作为土地有序管理的规范条文,社会需要法治的力量,使农民安居乐业、安心劳动。这才是《土地法》制定的初衷。所以,法治讲理不讲情是为了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健康稳定的发展。

“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的说法,看似正确,也非绝对。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于情于理,我们都需要一种正确的对待方式,而不是纠结问题的对与错。


李果夫


这种说法肯定是胡说八道,因为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某些地区已经禁止开荒了,谁开房逮住就罚款。

你随意开荒属于破坏森林植被,破坏生态环境,那么这种情况之下不抓你罚款就很不错了,还想着这些土地,归你所有想的倒是挺美。

谁开荒谁受益

对于我们农村这边呢,其实有这么一个说法谁开荒谁受益,首先声明一点的是,我们这边属于农村地带,山区里面,所以很多土地之前是没有纳入国家分配的土地

大部分都属于自行开荒,那么之前开放的时候呢,种植的经济作物当然是谁去种植,所以就受益。

其实这些土地是没有确权的权利的,就比如说去年在确权的过程当中,那些私自开荒的土地是不给予确权。

这些徒弟是谁开荒的?还可以继续使用,因为对于确权这一个情况来说,原本按照土地的分配,可能平均分配只有5亩。

但是有的人呢,在山边开荒的那些土地可能就达到了十几亩。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呢,很多情况都是不给确权。

毕竟在去年的撤船行动当中,他是针对上一次分配土地的面积再次进行测量,并不是重新分配土地,所以这些开放的土地是没有得到确权。


谁开荒谁受益

为什么我们农村这边秉承着这样的一个说法呢?谁开荒谁受益?

其实这个开关是得到我们村委以及镇上默许的,比如说你开通了多少土地,那么在土地的种植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利益肯定是属于你个人。

那么在征用土地的过程当中,这些土地被征用的时候,由于你开荒了,种植上面有农作物或者即将种植农作物,能够给你产生经济利益。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在征用的时候也会得到相对应的补偿。首先是农作物的补偿,再然后是对于土地的使用进行补偿。

但是补偿的价格比我们确权专用的价格要低上很多。比如说,已经确权的土地可能在征用的过程中就会给到8万左右。

但是这些开荒的土地只能够给到3万左右。


谁开荒,这些土地所有权就归谁?

这一句话我不知道是谁说的,但是根据土地管理办法里面,你开荒是没有得到其所有权。

当你将土地开荒利用,你只能够有它的使用权,并不能够拥有所有权。

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如果是国家征用,政府征用的情况之下,有可能开荒的土地只赔偿附着在上面的经济作物。

对于土地本身的利用价值是不会得到赔偿的。

因为对于土地征用只是赔偿相关的确权土地面积。所以这些开放的土地是没办法得到确权,那么这种情况之下是不可能获得相对应的补偿。

这句话本身就会出现极大的错误,所以我们坚决号召大家不要相信这样的谣言。


有些地方禁止开荒。

由于我们地大物博,土地众多的情况之下人口也比较多,所以农村里面有的情况很复杂,比如说双泰林或者这些土地上面有野生动植物,国家保护动物等等。

这些地方是禁止开荒的,谁要去随意开荒,那就相当于破坏森林破坏植被的罪名,并且会遭到起诉或者。

所以并不是哪里都允许开荒,哪里开荒都得到默许。所以这种情况之下,我们一定要了解清楚,到底是否能够被开荒或者允许开荒的情况。


农人莫小道


我是老农,问题里说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这种说法是不严谨的。

在我们国家,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也就是说村里的土地,都是属于全体村民共同所有,不属于任何一个个人。

我们的承包地,只是拥有承包权。土地的经营权,可以是承包人自己经营,也可以由承包人在承包期内转租给别人经营。也就是说,承包人有权利转移经营权。

所有权属于集体,承包权属于村里的村民,经营权可以流转,这就是农村土地的三权分置。

题目中说谁承包就归谁,归你的只是承包权和经营权,以及经营权的流转权利,而不是所有权。所有权是集体的,不属于个人。

你可能会问,有差别吗?告诉你,差很大。

一是你的承包权是有期限的。到期以后,集体有权收回,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是你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不管是承包人还是经营者,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不能用于搞建设,不能破坏耕地。

也就是说,承包给你是让你种地的,也可以流转给别人种,你不能做其他的处置,因为土地所有权不是你的。

老农观点,欢迎点评。




老农说事168



大美西域胡杨57312731


在农村“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正确吗?


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是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的,如果把村集体比做一个大家庭,农村的承包地就是这个家庭的财产,并不是家庭中某一个成员的。



对于一个旧社会的农民来说,土地就是生存的手段,没有了土地就无法生存。而那时候,土地往往被极少数人占有,也就是地主,而大部分农民是没有土地的,只能靠给地主种地获得微薄的收入,遇上灾年,饿死人的事情也是有的。在土改以后,打土豪分田地,农民才正真成为了农民,因为我们有了土地。而这个土地是村里承包给农户的,只要是村集体的一员,就能够获得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共三个阶段,土改时期、第一轮承包、第二轮承包,在每一次土地承包的时候,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大稳定小调整,也就是户内的承包地基本不变,人员减少的抽掉其土地,人员增加的增加土地。在土地承包工作完成后,也就是签订了新的承包合同以后,不管户内是增人还是减人,其承包的土地再不会变化。所以,大多数农户承包的土地都是几代人共同承包一块土地,有的人就误以为这块土地是属于个人的,其实这是不合适的。


那么为什么土地要实行公有制,而不是私有制,我觉得大家可以思考一下古代地主是怎么形成的,农民是怎么失去土地的,在不行可以参考一下电视剧《富贵》就会明白。如果土地私有了,有部分不成才的、败家子孙会把手里的土地全部败光,会真正的失去土地。所以说,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是错误的,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新农人散耕


在农村“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正确吗?

这个问题涉及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

现个段,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是农村改革的底线,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不管谁承包谁经营,土地都是集体的,土地姓公不姓私。


1978年发端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村改革,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经营,农户拥有承包权和经营权,即承包经营权,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才能承包。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因进城务工等原因导致农民无力、无法耕种自家的承包地,将土地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他人耕种。这个时候,流出农户失去经营权,只保留承包权,受让方(转入方)拥有经营权。

综上所述,"在农村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是片面的,值得商榷。


远景楼三农


首先肯定的是,“ 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是违背土地法的有关规定的。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即使这次土地确权将你承包的土地确权到你的名下,那你得到的也只是士地的使用权和经管权。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土地的承包使用权和土地的经营权,就是所说的土地的三权分置,概念永远不能够搞错。

即使你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但你也无权改变土地用以耕种粮食和农业经济作物的性质。国家制定的《土地法》就是为了有法必依,管理好土地,国家对基本农田划定红线予以保护,就是保证人民有饭可吃。如果你在自已确了权的土地上种高梁,种小麦,种谷子或种玉米,这个是你的自由,但你如果在确权的土地上搞建筑,搞养殖,只要是改变了土地原有的性质,就必须事先审批,否则是要受到惩罚的,是违法行为。特到严禁土地的买卖,即使自已不想种地了,只可以经过合法的程序予以合理的土地流转,把土地的经营权转让出去,自已得到一些租金,也算是土地的一点红利。

总的来说,虽然把你承包了的土地确权给你,那只是有了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的经营权,但土地决不属于你所有,土地的权属仍归集体所有。


李增喜3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一直都是很重要的,谁有土地就可以养家糊口,一旦没有土地的话很多农民就感觉没有靠山了。如今农民都是承包有土地的,不过在农村就有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是归谁所有的说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在农村“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归谁所有”这种说法正确吗?

其实这个说法肯定是不对的,目前农村的土地是三权分置的,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而农民只有承包权跟经营权的。别年农民好像占有两个权力,好像土地真的属于农民的,但是承包跟经营权还是没有所有权那么权力大的。

说别看现在的农民又有承包权还有经营权,但是真正谁土地是归谁的,那还是属于村集体,这才是最正确的表述了。如今农民日常说的哪块土地是自家的,也只能说是他承包的而已,严格上不能说是属于农民私有的。

土地一直都是财富的象征,在以前谁有钱了都是会去置办土地的,谁的土地多谁家就有钱。而且以前土地还是属于私有的,更是可以自由买卖,所以有以前的时候说土地是自家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不过现在已经是新社会了,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不再是土地私有化了。所以现在不管是谁承包的土地,不管是谁实际经营着土地,都不能够说是归谁所有的,到底是归谁所有,那只能够是村集体的。

如今农民只有承包权跟经营权,现在有一些农民更是将土地的经营权也流转给别人了,可以说更加没有理由说土地是自己的了。

总之,农村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是属于个人的,农民只是将土地承包下来,可以进行耕种而已,这点大家是需要明确的。


老王谈养牛


在农村谁承包土地谁经营土地就归谁,这句话不正确,土地是村集体的,只是你是本村的农村户籍,理应享受到村集体土地的分包权利,村集体的土地分包给村民后,村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土地的流转权,村民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虽然土地是村集体的,村集体也没有权力出卖土地,只有土地出租权,如果分包给村民的一部分土地被国家征收了,被征收的土地征收款应归村集体所有,但是,被征土地上的树木,粮食,水果,蔬菜的青苗补偿费应归被征土地的农户,及土地上的其他有价值的设施。所以说农村土地谁承包谁经营,土地就是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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