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的規定存在於哪些朝代?真相是怎樣?

宋啟珠


老人年過花甲就要被活埋,長壽也成了錯?我國曆史上還有這麼不人道的政策?

沒錯!還真有,不過這隻存在於野史傳聞附會之辭。

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孟子《寡人之於國也》



孟子在文章中還特意提到了要七十歲的老人能以肉為食,這充分符合我國“尊老愛幼”的優良傳統,這表明在孟子及他之前的時期應該是不存在活埋老人的做法的。

“六十花甲子,不死也活埋”的說法來源主要有以下三個版本:

秦始皇認為:人活到六十歲,社會閱歷、經驗什麼的都應該相當豐富了,可能不會再甘於自己的統治之下了,害怕他們犯上作亂,影響國家穩定,就制定了老人年齡一到六十歲就必須要活埋的規定。


考慮到始皇帝下御萬民的作風一向強硬

於是廢先王之道,焚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殺豪傑;收天下之兵,銷鋒鏑,鑄以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賈誼《過秦論》

為了讓百姓永遠愚鈍服從他的管理,他可以“焚書坑儒”、濫殺豪傑,甚至偏激到把天下所有的兵器都收集起來,只是為了讓下層人民失去造反的武器。這樣看起來,坑殺老人的事情他也不是幹不出來。

始皇帝為了建造萬里長城,徵用了數十萬民夫,而因為工程量過大、休息不夠、食物不足等原因,這些人大多沒有能夠活著返回家鄉,“秦人半死長城下”的說法就是這麼來的。


為了躲避秦兵征夫,當時又不像今天是信息社會,很多人就會虛報年齡(4、50歲的都報上去60多歲)。秦始皇對這一點自然也是心知肚明。

最後勞動力嚴重不足,導致了修建工程不得不延期。贏政大怒,就下令把報上來年齡超過60歲的全部坑殺。

自然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為了保命就再也不敢高報年齡了。

逐漸地,活埋六旬老人就形成了一個慣例,不知道又往後延續了多久。

中國古代是個農業社會,十分重視農業生產,由此形成的“小農經濟”更是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


在戰國時期,許多國家就一直實行“獎耕戰”的國策(由此可見國家對農耕的重視程度)。而在秦始皇眼中:那些年紀太大的人,基本已經喪失了勞動力,活在世上只是徒耗錢糧罷了,還不如早點送他們上黃泉。

因此秦始皇就制定了“人到六十即活埋”的法令。

評價

這些駭人的傳說在正史中並無提及,真實性還有待考察。而且均與秦始皇有關,很有可能是後人對他的暴政不滿,因而強加上去的,由此可見秦始皇暴虐無道的形象真是在人民心中根深蒂固了啊!

那麼認為我國古代真的有這種反人類的政策嗎?歡迎下方留言討論!


曉史才能明事


小時候,在老家聽說過這個傳說。據說,古時候有把60歲的人活埋的規定,誰也不能例外。有位國王,不忍心將60歲的母親活埋,就修了一條地道,把母親藏在裡面,每天往裡面送食物。後來,地道里總是鬧老鼠,國王也沒有辦法,他母親聽說了,就讓他們把貓帶進地道。果然,地道里不再鬧老鼠了。國王知道這事後,便昭告天下:人老了更有經驗,還是非常有用的。並做出新規定:從此以後,人到60歲不再活埋。

這事只是傳說,不知道是哪朝哪代,也不知道真假。


清閒老農劉振營


“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也就是花甲墓,是真實存在的,傳說這種風俗叫“瓦罐墳”,也有叫“窯罐墳”“蠻子墳”!初始時間和地方已不可考,有說是遠古遊牧時期為了提高部落移動速度和提高戰鬥能力,從而遺棄老人的風俗。也有考古資料顯示這種墓穴多見於宋元時期!


有傳說認為花甲墓發生在秦代,因為這種殘酷的做法與秦始皇的暴政能夠相聯繫,故事大概是秦始皇頒佈律令,老人到了“六十歲要活埋”,如果家人不遵從就要殺頭,有一個孝子,因不忍心將父親活埋,冒死藏父,後來西藩特使來到中國,給秦始皇出了幾個難題,朝廷沒人答的出來,秦始皇就發佈獎賞令,孝子在父親的幫忙下,智鬥西藩特使,從而使秦始皇撤銷了“六十歲活埋”律令!然而這個傳說應該是不切實際,孔孟之道在春秋戰國時期雖然沒有獨尊,但孝道文化的發展頗有影響,老人在那時候應該不存在被棄養的說法,再說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也不至於讓秦始皇頒佈這條律令!


關於瓦罐墳的說法,是指將年滿60歲的老人安置在墳中,起初是敞開著口子,每天送一次飯給老人,並在墳口加上一塊磚,直到墓頂合攏,瓦罐墳的本義是生基墳、活人墳,並不是因為出土的殉葬品常見瓦罐,瓦罐墳的起源,無從考證是在西南還是中原。據《遵義府志》記載,這種風俗傳自古時候,屢禁不止,在山上隨處可見,每逢遇到大雨,這種墳就會露出地面!

花甲墓作為一種特殊的存在,是真實性的,在中國發現的傳說文本有70餘例,涉及的民族有漢族、苗族、土家族,涉及的區域有湖北、陝西、河北、山西、山東!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如在山西晉中昔陽縣叫“生藏墓”,山西部分農村叫“磚打墓”,鄂西北叫“自死窯”,山東膠東半島叫“丘子墳”或“模子墳”!最廣泛的叫法是“活人墓”。




從花甲墓的各種傳說來看,棄老、棄病,在生產力極不發達的原始社會,曾經是一種制度化的習俗,在茹毛飲血的時代,拋棄老弱是為了種族的存活、延續的一種需要,然而這種陋習在後世出現真的讓人有點不寒而慄!從已發掘的古墓文物來看,花甲墓的事情應該是發生在蒙古人統治的元代!

1974年,萊州市東宋村的一座“模子墳”中出土了兩件元代的青花玉壺春瓶。在山西嵐縣出土的花甲墓,墓誌銘上記載:此葬始造於大元大德三年,後重葬於明萬曆四十三年。在中國歷史上,蒙古人所建的元朝統治了中國近百年時間,漢人作為四等公民長期忍受著蒙古人的欺壓統治,漢族的文化也受到了摧殘!在蒙古人建立政權的初期,頻繁的戰爭使社會生產力遭到了極大破壞,不少繁華之地成為了一片荒蕪,建立在血腥屠殺基礎上的元朝,使得人口巨減,好多地方都成了人煙斷絕的無人之地。在這種情況下,元朝的統治者急需穩定的社會生產力,以此為他們創造價值,積聚財富,作為驅口的漢人,就成了他們隨意役使的工具。

很顯然,到了60歲的花甲老人,對元朝的統治者來說已經喪失了創造財富的的能力,這很可能就成為元初統治者為減少開支的一條強制性政策出臺的初始原因!可以想象的是,絕大部分被蒙古人統治的中原地帶的百姓都開始執行了這一政策!於是,漢民族有了這種不得不執行,在無法違背和改變的情況下,只好盡力變通去做好孝道文化的墓葬制式!在歷經多代沿襲後,花甲墓成了老人晚年最終的淒涼居所,再後來這種做法逐漸演變為一種民間的習俗,在少部分地區流行。

由於元代有了記述國史的蒙古文字,加上忽必烈對八思巴蒙古文的不斷改良,漢文失去了其應有的地位,作為蒙古國史的唯一記載《託卜赤顏》,在明代原文竟然亡佚,殘餘的部分內容因為硬譯文體也顯的文理不通,於是,在正史中就找不到對花甲墓的任何記載!

遺棄或殺死老人的風俗是世界各民族普遍存在過的現象,事實的真相往往很殘酷,在生產力和物資生活條件落後的地方,“花甲墓”是人類無奈的悲哀!


摯潷畫畫紅塵


六十花甲的棄老風俗,在歷史上存在過的可能性很高。有很多說法,什麼秦朝、宋朝、元朝,這些個朝代都不可能。

人們一直喊暴秦,秦始皇這樣乾的話,司馬遷早就把他的罪狀列進《史記》了。宋朝更不可能,宋朝一直襬著“仁義治天下”的幌子,況且幽雲十六州不在轄區(後面會詳細解釋)。元朝就也不可能,理由同秦朝,有這事的話早在史書裡鬧翻天了。

也有很多人多認為把六十歲活埋老人的傳說認為虛構的故事,甚至演繹出靈異事件。經過本人考證,雖然正史沒有記載,但是這個說法傳播極廣,結合一些老舊風俗、證據和推理,這事真就存在過。且聽【爾朱少帥】說給你聽:

所謂的“花甲葬”也叫“瓦罐墳”,說是墳,但是跟正常的墳墓不一樣。

瓦罐墳是先在地上挖坑,平整壓實,在坑壁四周要青磚青瓦壘牆,在地上也有青磚青瓦鋪地,還有壘個頂棚,頂棚側上方留一個孔。這個孔做什麼呢?一來通風透氣,二來送飯送水。

老人年過六十後,就會被送進這瓦罐墳,然後封頂留空。繩子吊著瓦罐,每天送點吃喝。哪一天送飯的時候,裡面的老人沒回應了,就說明人已經過世了。接著就把孔堵上,封土堆墳。

本人第一次聽到“六十活埋”的故事,是在初中時。一位鄰家老婆婆講述她姥爺給她講過的老故事。

晉西北的一個村子裡,一直流傳著花甲葬的風俗。這一年,老父親59歲了,家窮,兒子年過三十都沒娶媳婦。老父親不想拖累兒子,農閒時就和兒子提前把墳挖好住了進去。兒子孝順,含淚送別老父親,別人每日送一頓飯,他是一日送三餐,隔三差五還送點好吃的。

轉眼間到了冬天,這荒郊野外、天寒地凍的,兒子實在不忍心老父親受苦,就要刨開墳,把老父親接回家。

老父親連忙阻止:“使不得!使不得!”

“娘早亡,老爹一個人把兒帶大,捨不得你死!”兒子不依。

“祖上的風俗就該這樣,不然會被鄉親們說閒話的。”老父親老淚縱橫:“老爹沒本事,沒給你娶到媳婦,留著我著白吃白喝的,更沒姑娘跟你了。”

“什麼殺千刀的狗屁風俗!”兒子拿鋤頭死命地刨:“我只要老爹多活幾年就夠了!”

“轟隆”一聲,或許是之前挖墳是沒弄結實,或許是黃土地的土質太酥軟,兒子幾鋤頭下去,居然塌方了一塊。有驚無險,老父親只是被黃土砸的灰頭土臉而已。爺倆收拾妥當,回過神來端詳塌方時,有一個腦袋大的陶瓷罐子漏出黃土半截。

兒子隨手一鋤頭搗碎陶瓷罐子,赫然是銅錢和碎銀子。這一發現讓爺兩驚喜不已,繼續刨周圍黃土,居然收穫了六個陶瓷罐子——都是銅錢和碎銀子。後來的故事就是,爺倆買地蓋房,給兒子娶媳婦,成了村裡的首富。

兒子因為孝心得到好報的事也廣為傳揚,村裡逐漸沒有了花甲葬的風俗。

講故事的老婆婆,她姥爺就是故事中的兒子的下一輩。解放前老婆婆家就是小地主,她們村子裡面三分之一的房屋都是她家的。老婆婆家是地主的事情是可信的,那個年代她家曾經是村裡面批鬥會的長客,他兒子因為成分不好被軍隊開除。

老婆婆的故事給我心裡面留下了好奇的種子,我大學畢業後,工作原因經常出差,基本走遍了大江南北。後來也進行了多方查證資料和尋訪。得出以下結論:

一、“棄老風俗”並不是沒有史料佐證,所謂正史記載的多是漢民族的帝王家譜。而“棄老風俗”在河北、山西、陝西的一些縣誌裡面有零星出現,沒有引起人們關注。

二、“棄老風俗”的說法,多出現在北方部分區域,在東北地區和黃河以南幾乎沒有這種說法。

三、在北方黃土高原出土的很多古代平民墓葬,沒什麼陪葬品,卻用青磚鋪牆鋪地,很符合故事裡描述的“瓦罐墳”的樣式。

四、古代很多遊牧民族,在大遷移的時候,習慣拋棄老弱病殘,雖然不一定是活埋。

真相在一步步接近。

“棄老風俗”很可能就是某些遊牧民族統治北方時期的行為。遊牧民族習慣直接拋棄,因此推斷“瓦罐墳”應該是在農耕區出現。——這個遊牧民族曾經統治了遊牧—農耕混合帶的區域。

沒有在正史出現的理由也很充分——我們的正史記載的古代外族本來就很少。還有一個可能就是這個遊牧民族統治的時間不長,沒來得及造成足夠大的關注。再有一個可能就是大的戰亂時期,主流社會沒精力關注。

綜合起來,統治北方農牧混合帶、時間很短的大戰亂時期、北方遊牧民族——符合這些特徵的族群和時期——罪魁禍首就是:五胡亂華時期的前趙(匈奴人)或後趙(羯族)。


爾朱少帥


“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的真相早已不得知,畢竟這種殘忍的埋葬方式並不見於正史,只是在少數野史傳聞中有零星記載。


這種活埋方式有很多種稱呼,流傳最廣的是“瓦罐墳”,我們都知道人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喪失勞動力,於是在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的古代,人們為了節約糧食便想到了“瓦罐墳”這種殘忍的活埋方式。只要有老人到了六十歲,那麼他的家人就會在地裡挖好一座圓形墳墓,墓穴由青磚砌成,留一出口,形似瓦罐,砌好後,將老人送入墓穴,然後家人每天都來送飯,每送一頓飯便在墓穴出口砌一塊青磚,直到將墓穴口封死。之所以是六十歲活埋,也是出於那時的人們相信六十一甲子,六十一個生死輪迴。


那麼這種“瓦罐墳”究竟從何而來,如今我們不得而知,但流傳甚廣的有三種說法:

有的說是起源於秦朝,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曾下了一道命令:“六十還甲。無論仕庶男女,活到六十歲不死者,一律活埋”,原因就是年過六十的人經驗豐富,性格沉穩,容易蠱惑年輕人造反,所以為了秦國萬世基業,秦始皇殘忍的下了這道命令。

還有的說是起源於宋朝,宋朝對外戰爭頻繁,為了節省物資,才有了“六十活埋”的規定,不過這一點也站不住腳,畢竟宋朝的經濟非常繁榮,是真正的藏富於民,如果發生戰爭需要籌集軍用物資,老百姓還是能拿得出來的。

最後就是說存在於元朝,元朝時期,漢人地位低下,為了羞辱漢人,元朝統治者想出了這麼一個殘忍的活埋方式。


總之以上三個版本是流傳最廣的關於“六十活埋”的說法,但都是口頭相傳並無正史記載,而且不僅在我國,在日本,韓國這些深受漢文化影響的國家也有關於這方面的傳說,也許歷史上曾經真的有過“瓦罐墳”的存在,但這與我們傳統文化的“孝道”以及歷朝歷代統治者提倡的“以孝治天下”的思想完全背道而馳,甚至太過殘忍,所以這種“瓦罐墳”才會逐漸被人們所摒棄最終消失於史書之中吧!


鹹魚閒聊


有關“六十活埋”的說法,一說是出自秦始皇時代。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認為人老則失去勞動能力,這樣的人只能吃白飯而不幹活,跟廢物沒什麼區別,只能浪費糧食。於是便將一條詔諭頒佈天下“凡六十歲不死者,一律活埋,若不從者,滅九族!”

得,秦始皇一句話,天下百姓倒黴了,過了六十自動Game over,要不然禍累子孫。於是乎老人一到六十就讓孩子將自己埋了,免得連累九族。

其實這個故事不過是黑化秦始皇罷了,秦始皇在位之時並沒有這種荒唐的詔書。

古人認為“六十為一甲子,也就是一個輪迴”,一個輪迴都過去了,也就沒什麼用了。因此有地方就出現了“花甲墳”,或稱丘子墳、鍪子墳或棄老洞等名字。有些老人到了六十,便不再家中居住,而是住在這種“活死人墓中”。

在宋元時期太行山一代就有這種陋習,老人過了60大壽之後,必須有家人送到提前修建好的墓中生活。在這裡也不用勞作,一日三餐,由家人供應,吃喝拉撒就在墓中。墓既家,家既墓。

這種墓只能蹲、坐、躺,而不能站直身子,洞口非常小,只能容一個人勉強進入,可想而知老人住在這裡面是什麼滋味。

有傳聞說每次家屬送飯的時候,會帶一塊磚。送完飯,則將磚堵在洞口處。直到洞口被徹底堵死,也就表示家屬不來送飯了,老人可以在裡面“安息”了。

至於這種傳聞是真是假,無人可知。總之古人太過於封建迷信,致使一些陋習滋生。還好現在這種糟粕以除,老人可以自由自在的擠公交車跳廣場舞了。


大獅



人到六十歲就活埋,是法家思想。秦始皇以法家思想治國。

法家認為,臣民生存唯一的價值,就是至死也君主盡忠。戰時用其死,安平盡其力。耕戰之民,才是法家定義的良民。

古代平均壽命只有五十多歲。再考慮夭折,平均壽命只有三十多歲。人到六十歲,相當於今天的八十歲。耄耋老人一無力耕地。二不能上戰場殺敵。三浪費糧食。對君主有害而無利。

法家認為,無用之民,不令之民,皆沒有生存的意義。應當誅殺之。

在《韓非子·外儲說》中,有一則姜太公誅二居士的寓言故事:

太公望封於齊,齊有居士二人。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耕作而食,掘井而飲,無求於人也。太公望至於營丘,使吏執而殺之。周公旦居魯聞之,遺書急發之:“夫二子,賢者。何以殺賢?”太公望曰:“二子不仰君而食,無求於人。爵祿無以勸,刑罰無以威。無益於君也,是以誅之。”

此故事是為宣揚其法家思想——即使你沒有觸犯刑法。若失去了被君主利用的價值,誅殺之是替天行道。

秦始皇以法家思想治國。準備頒佈法律:六十歲以上老人,兒女必須將其活埋。不活埋父母者。夷滅三族,株連十戶。

此條法律遭到贏姓宗族、群臣等保守頑固勢力的一致反對。秦始皇與法家制定的這條法律最終胎死腹中。

秦朝雖然用法家思想治國。但並非100%。而是99.5%的法家思想。若用100%的法家思想治國。老人60歲必須活埋。這條法律一定會實行。


楊朱學派


據說,某一代皇上,太上皇都六十多歲了,總也不死,就像羅加英教訓周星馳般的囉裡囉嗦,這皇上惱怒,組織了一次皇宮洽談會,要制訂方案,如何處理老而不死的問題,這些大臣每家都有一個老爹,整日家不下地幹活,嘴裡嘮裡嘮叨,與皇上感同身受,只一票反對,通過了一個方案,六十歲不死的老頭們,就是不死也要活埋在地下。

於是作鳥獸散,各自回家執行,不得有誤!

皇上作表帥,首先把太上皇處理了,其他大臣為了耳根清靜,自然歡欣鼓舞的執行。

只有寫反對票的那個大臣,看著他爹哭鼻子不想死,自已又不忍心,也就變通挖個地窖子,請他老爹進去生活,每日請安送飯。別人問起來也理直氣壯的說,老爹在地下呢。。

日子就這樣慢慢地過下去。

突然有一天,皇宮裡來了五個青衣“人”,每天攪的雞飛狗跳,皇上的生活都受到影響,大臣們也是幹瞪著二眼,沒辦法。

眼見著皇上的日子沒法過了,連娘娘們不時也受到性騷擾。

這時那個沒有活埋親爹的大臣,回到家向老爹訴苦。你們看,吃薑也是老的辣,這老人說,你明天上朝,袖筒裡帶只貓,等那五個人出來,你就放出來,這也許是“五鼠鬧東京”呢,老鼠再強,見了貓也會跑掉。

這大臣心存疑慮,但也謹尊父囑。

這一天上朝,皇上愁眉苦臉,大臣膽顫心驚,只見那五個青衣人,耀武揚威的出現了,正在那裡指手畫腳,袖貓的大臣,一甩袖子,將貓放出來,貓一叫而起,直衝這五人撲去。

誰知這五人當時落荒而逃,無影無蹤,一去不返了。

從此皇宮安定,恢復正常秩序。

皇上要獎賞功臣,問起原由,這大臣如實交代。這皇帝和大臣們,生怕這五鼠重返宮庭,並眼見老人還有些餘熱,主要他們自已也都快六十歲了,於是乎,全票通過:人活二百歲也不許活埋!

誰要問,這是那一朝,那一代的事呢,得等專家考證了,再作後續的“公佈。”使“鹹使聞之”。


錢君史話


對此沒有考究,只是傳說,本人己過花甲,小時聽老人講過這一故事,大約是出在↗暴君秦朝始皇年代,因人多地少百姓苦不堪言,朝中有人提議實行這一制度。有一大臣發假喪把爹藏在地窖裡,安排專人偷著送飯,幾年後外國進來一隻象貓一般動物,滿朝文武皆不認得,該大臣下朝回家後偷著問其父親,說其形象,其父親說大約是一隻大鼠,你改日上朝時可偷帶上一小貓放在袍袖之中,偷著露出讓那動物看見,如是大鼠必定害怕。該大臣又上朝照做了,小貓一露頭那動物嚇的亂跳,朝廷又問誰能認識時,該大臣說是隻大鼠,朝廷追問你如何認得,該大臣無奈說出真象,皇帝沉思後悟出一個道理,還是年紀大知道的事多,因此朝迋赦免該大臣,並官升一級,從此起廢除活埋這一制度了。


難得糊塗75761006


我現在還是以六十歲活埋為扛扛,有點病了就說我轉了好多年了,小時侯就聽說六十歲活埋的故事,據聽說周朝江山八百年,社會平穩人口眾多,後迂災年糧食緊缺朝中下旨六十歲活埋,渡過難關。從此以後六十歲活埋。一些大孝子不忍心自已的爹孃活埋就挖地道藏起來了,後來外國進寶進來牛大的動物會大會小貌似老鼠,能降服此物送給周國,如降服不了割地為我,文武百官都不知是啥東西無法降服,退朝。有位新科狀元回家後下地道問爹孃,祥細說了一遍,他爹孃說到明天上朝把咱的九曲狸貓裝你的繡筒裡,這都兩天了,過三天就要割地相讓,文武百官上朝後新狀元自報奮勇我來降服它,上前把繡口掀開,只見那寵然大物渾身發叟,慢慢變小,直成一個大老鼠,貓從繡筒竄岀咬著老鼠吃了。進寶人垂頭喪氣回去了。皇上問何知道此物?新狀元跪下請罪說:皇上下旨六十歲活埋我不忍心把爹孃藏在地道里,國家有難告知父母叫我去降服此物。皇上一聽敕你無罪起來吧,還是個大孝子,文武百官無稱讚,自此以後皇上下旨六十以後不在活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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