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喪儀禁忌”

喪葬禁忌是喪事活動中一個重要的儀禮規定。它產生於原始宗教,是人們保護自己的原始動機,擔心這類行為會觸怒鬼神,被鬼神所糾纏,從而給自己帶來厄運,因而要避免。

古人對喪事中的禁忌特別重視,哪怕現在的人們面對喪事也都舉足無措。

遠在殷商時代,人們就相信人死後靈魂昇天成為神靈,祖先的靈魂能左右子孫的災禍與幸福。 更相信靈魂也和活人一樣有衣食住行上的需要,所以對對鬼神一定要敬重,在進行喪事活動吋,要注意不要得罪了死者的靈魂;另一方面為了使死者靈魂得到安頓,順利到達另一世界,除了要嚴格履行喪禮程序外.還必須在喪禮中間注意種種因素,因此就產生了喪事禁忌。

死亡時間、地點禁忌

由於人們意識到死亡是最大的毀壞,所以人們最大的禁忌莫過於死.因此“死”有許多禁忌。

《禮記·曲禮》就規定了等級制度下“死”的忌諱詞:“天子曰崩,諸侯曰斃,大夫曰卒,士曰不祿”,只有“庶民曰死”。

除了上述的忌諱詞以外,帝五的死還有”遏密”、涼陰”、“龍馭上賓”等委婉詞,上等人也有“駕鶴西歸”、“歸道山”、“神遷”、“溘逝”、“捐館”、“棄養”等妤聽詞。

老百姓也忌諱講死,創造出忌諱死的語言來代替,通俗的有“去了”“故了”“不在了”“昇天了”“入土了”之類的詞,上梅俗語則叫“翹辮子”。新式的忌諱詞則有“去見上帝了”“去見馬克思了”等。總之,人們忌諱說死這個不吉利的詞。

死亡的時辰,民間也很“在意”

中原一帶忌諱死在正月初一至正月十七,俗稱死於“大年下”;忌諱死在臘月裡;忌諱死在“五黃六月”。中國臺灣民間又忌病人在晚飯後斷氣。俗信在清晨早飯之前斷氣最佳,說是給子孫留下三頓飯,俗稱“留三頓”。若是早飯後斷氣.則預示後人有斷炊的厄運。最忌諱的是晚飯後斷氣,好像死者把一日三餐全部帶走了,預示子孫將要倫為乞丐。

死亡地點的禁忌

漢族許多地方都禁忌死在原來自己睡的床上,也不能死在臥室裡。不然被叫做“隔梁斷氣”,視為不吉利。對此,出殯時需要買一隻活公雞隨棺帶出,方可攘除兇貨,當然現在很多人都是在醫院去世的。

死在外地是普遍禁忌的。在北方民間把死在外地的叫做“客死”,即使是老人,屍體也不能進村,喪葬禮儀也必須在村外舉行。不能壽終正寢是老人最為忌諱的。故而一般情況下,病人往往感覺不支的時候,就留一口氣回家的等待死亡的來臨。

非正常死亡的禁忌

凶死、夭折皆為非正常死亡。在民間的觀念中凡是凶死的人,其靈魂也是惡的,他的屍體不能與本族人的屍體埋在一起,要另埋一處,可見民間對凶死者的鬼魂是非常恐懼的。凡是凶死的人都是“前世有罪”的因果報應。

夭折就是未成年而死。未成年而死的一般不舉行葬禮,一般都是在死的當天就埋葬。夭折死亡的一律不許進祖墳。

小殮禁忌

人死後要為其穿新衣服,稱作“殮衣”,民間叫做“壽衣”,北京地區叫“裝裹”。

給死者穿壽衣有許多講究,壽衣的件數只能是單數,一般是五、七、九不等,忌諱雙數,唯恐死亡的兇禍再次來臨。

有些地方囚因“九”與“狗”同音,又忌壽衣為九重。否則,以為不吉利不敬。

穿壽衣必須趕在死者斷氣之前。這點現在還有遵循的,不過這樣做的問題很大,一是把握不住病人斷氣的時間,有的穿上壽衣後還能活好幾個月。

壽衣必須反著穿,表示死者已是陰間的鬼,不能和陽間的人一樣穿衣。

另外,民間報喪乜頗有講究。報喪時,報喪者不能進屋,要在室外行跪拜禮。南方一些地方,報喪者不論晴雨,均須帶傘。民俗認為死者的亡魂會躲在內慶跟著去的。所以,拿傘時,傘柄必須向前。北方孝子報喪時,不論男女長幼,見誰都給誰磕頭,這就是俗語說“孝子頭,滿街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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