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些出嫁女要分孃家的家產,你覺得這樣應該嗎?

辣子疙瘩肉夾饃


在法律上出嫁女也有分孃家遺產的權利,但是在道德層面,出嫁女是否應當分孃家遺產取決於她是否盡到了贍養義務。



如題所述,老人去世以後,早已出嫁的女兒也想分孃家遺產。那麼,出嫁女有權獲得孃家遺產嗎?首先,從法律上來說,女兒和兒子一樣是第一順位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即使女兒已經出嫁,也不能減損她本來享有的繼承權。因此,出嫁女是完全有權去分孃家的遺產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當然,如果孃家老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遺囑,約定自己百年之後所有遺產都由兒子繼承,女兒(尤其是出嫁女)都不能繼承他們遺產。那麼,出嫁女就不享有孃家遺產的繼承權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六條第二款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但我認為,即使出嫁女在法律上享有繼承權,在道德層面她是否應該繼承孃家遺產,還是取決於她在孃家老人生前是否盡到了贍養義務。如果她自出嫁以後,便全身心地贍養公婆,而對自己父母不聞不問,完全甩給兄弟贍養。那麼,當父母死後她卻要去繼承遺產,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綜上所述,出嫁女是否應該繼承孃家遺產,還是要視情形而定。


冰焰


合法,合理呀,但不合中國傳統,嫁出女兒潑出的水。父母財產一般都有兒子繼承。父母也有兒子贍養。我上海父母的房產,按中國傳統應我與弟弟繼承,可是我在外地,結果我的一套寫了妹妹的名字,還有二套寫了弟弟的名字,過了幾年我才知道。能吵嗎?能鬧嗎?一吵一鬧90歲母親受得了嗎?不巧前幾年妹妹患癌症走了,本該我的一套,應還給我,最後外甥女把我的一套改成她的名了,上海市區一套80多平米房,起碼800萬。能吵嗎?能鬧嗎?母親現95了,一吵她受得了嗎?只能吃虧了,錢多錢少,身體健康比什麼多重要。妹妹早走也許與貪有關吧!就是寫我的名字,我也不會收她房租。可憐的妹妹也許走錯了一步,本來妹妹在老孃有妹照顧,現在95歲老孃一人住在80平米房內,外甥女家租到外面去住了,好在她能自理,也不要他們傭個保姆。現在女兒要分父母家產的多得很,一切都是高房價造成的。母親一個人靠4000多退休金生活。


451108laoge


我認為這個還是要看家風門風,我不知道別家怎麼樣,我只知道我家父親三兄弟,爺爺過逝走得快,奶奶攤了幾年,大多數時間都在我家,我媽白天做生意,白天晚上都要照顧奶奶,只有我大學時放寒暑假,我媽才輕鬆一點,當然我奶奶也沒什麼財產留給後人。我外婆現在89了,外公過逝後,外婆一直生活在我家,快九年了,我有五個舅舅一個大姨,外婆的生活費都是七兄妹平攤的,我媽從來沒說過什麼,也沒有抱怨,我外婆也喜歡待在我家,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我婆家媽五姐妹,老公外婆年老後的費用都是大家平攤的。在老人面前,不要覺得吃虧,小時候,父母將就自己,父母老了以後,就要將就父母。

財產問題,看父母意願吧,自己有手有腳,掙得到的。


cqhttx023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也都有自己的家庭財產,不存在分與不分之說。

按照題主所問的情況,所謂的出嫁女,就是已經嫁出去的女兒。桂農通認為,嫁出去的女兒,嫁到男家,就與男家的人一起組成了新的家庭。

從這一點來看,出嫁女與孃家人是親戚關係,不管是從法律上、還是從社會關係上看,已經不再是一家人了。這一點搞清楚後,家產問題才好說。

可能有的人不服氣,我在孃家出生、在孃家長大,結婚前我都一直是孃家人,對孃家也作出了很大的貢獻,為什麼有家產我不可以分?

說真的,還真的不應該分。為什麼呢?你可以設想一下,你是婆家的一員,婆家的家產你與丈夫及其他家人一起共同擁有,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如果你以出嫁女的身份又跑回孃家要出家產,這就亂了套了。

因為你出嫁了要回孃家去分家產,你丈夫的姐妹也要回她的孃家、你的婆家來分家產,你孃家的媳婦也就是你小孩的舅娘也要回她的孃家分家產,這怎麼會不亂套呢?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結婚,是社會關係得以不斷延續、人類文明得以不斷髮展的一種方式。這種社會關係也是有潛規劃的,有人人都應該遵守的道道。如果這個規矩被打破了,這個社會就會全亂了。

但是,出嫁女也是一種特殊的弱勢群體。全國都有不少地方反映出嫁女的糾紛問題,而且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因此,2019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專門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問題中,提出要妥善處理好出嫁女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

這種合法權益,就是現在爭議最大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以及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的股金分紅。這兩種權益,我認為不是題主所說的孃家的家產,因此在爭取權益上,出嫁女是有法律的支持的。

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國家早就有政策文件規定,姑娘出嫁前擁有的土地經營權,出嫁後一定要有一方保證。如果明確在婆家已經沒有地可分,可以繼續在孃家的村裡享受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兩頭都落空。

關於農村集體資產股金分紅,參加分紅的人員身份確定主要有三個依據:一是看戶口,二是看有沒有土地,三是看對村集體的貢獻。

如果出嫁女戶口還沒有遷出來,在村裡也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理應也被確認為孃家所在村的集體經濟成員,可以有參加分紅的權利。但不能在婆家也參加那邊的集體經濟分紅,不能兩頭都拿分紅。

以上解答,不知是否能幫到你。如果有點用,記得關注“桂農通”,謝謝支持與點贊。


桂農通


我是農村的姑娘,以我個人思維,出嫁的姑娘不應該分孃家的財產,可以從這幾點分析:

第一:父母已經把你養大成人,應該感激父母。

第二:你到婆家已經通過自己的丈夫接管了婆家的財產。

第三:自己要尊訓自古以來農村的風俗習慣,孃家的財產是必須給兒子留的。(但同時你也得到婆家的,做人不要太自私)

那些張口閉口說自己為孃家爹,媽,付出多少多少,可不要忘了,從自己出生到嫁人,父母也為自己付出的不必你少,伺候父母,出錢都是自己應該的 ,(出錢可以看自己的能力)讓自己做到問心無愧就行了,沒有必要去掙那些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東西,鬧的你死我活的。

孃家人再不好,總有你用的時候,等老了就知道了,不要得不償失。

這是我自己的總結,希望沒有影響到你們,謝謝





微笑180018338412


回答:現在有些出嫁女要分孃家的家產,這是應該的。根據繼承法來講,子女都是合法的繼承人!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出嫁女並沒有分得孃家的家產。為什麼呢?因為還是傳統思想在作怪;都把自己的家產留給兒子、都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當然,如果兒子盡了贍養的義務,那做女兒的也無法可說;如果兒子沒有盡贍養義務的話,那把家產留給他們;那這些出嫁女是有意見的。

大家都知道,如果兒子沒有盡贍養義務的話,那做女兒自然就不會坐視不理,那肯定要儘自己的義務;更何況古話一句:女兒是父母的貼心棉襖。所以,他們分孃家的家產自然就應該。即:他們盡了贍養義務,又是法定繼承人!這分家產是合情合理的。

就算沒有盡贍養義務的話,那她們分得家產也合理;只是分多分少而已!根據繼承法所規定:盡贍養義務多的多分家產、盡贍養義務少的少分家產甚者可以不分的原則。可父母們都剝奪了她們的權力!同時我們要明白,出嫁女她們跟其他兄弟是同樣的財產繼承權。只不過是父母們把兒子跟女兒兩眼相看而已!

溫馨提示:現在是新時代,千萬不能把封建思想帶到新時代。女兒都跟兒子一樣,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就算兒子不孝,女兒都必須贍養老人。所以,做父母的必須要公平一點;如果父母做的不完善,把家產全部給兒子的話,那萬一兒子沒有出息的話、那萬一兒子讓人失望的話,那父母們會很被動的。





鄉下庭院


出嫁的女兒分不分孃家的家產?換個說法吧,說繼承好!不說分家,個人認為,做女兒還是不掙這個的好。

有句老話很有道理,兒子的江山閨女的吃穿。家裡的這座江山財產是屬於兒子的,而這江山裡一定包含著女兒永久的吃穿。這樣做就是給女兒永久保留一個孃家門,閨女外甥生活不下去了隨時可以回孃家生活吃住,天經地義,心安理得。

有了兒子的江山女兒的吃穿這層意思,才有孃家舅大,才有姑舅親、輩輩親、砸斷骨頭還連著筋的說法。舅舅和舅舅家孩子是有血緣關係的親戚,是能站在你的一邊能幫你的忙而不會分你的財產的親戚,有他們在,他們過的好,孃家門姥姥家門就對你常開。只要你還過得下去你還分什孃家財產,只為攪和嗎?

以上是有好家風有好家教的做法。


赤線


無論農村還是城鎮,出家的女兒都有合法的繼承權,過去都說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可那是過去!而如今只講法律,再說多數閨女在侍候老人,多數兒子拿了老人的錢財卻不作為,就別提什麼兒媳婦侍候了!兒媳婦會說在法律贍養老人這一塊我們沒有責任義務,那麼為什麼拿錢的時候你不說我沒有責任義務照顧老人!這錢我不要呢?反而那眼睛裡都快伸出小巴掌了!

其實在女兒心裡父母是第一位,無論給錢不給錢都是盡心的照顧,可天長日久看著兒子,媳婦拿著父母的錢財過著安逸心安理得的日子,而對待照顧父母卻推三阻四,諸多借口,特別是老人身體不適需要更多人輪流照顧,他們卻寧願在家玩著手機也不來換換姐姐,任憑姐姐姐夫多累都不加以援手時?這樣的情況下,天長日久難免心態失衡,想法就會變了!

姐姐們是愛弟弟的,可作為弟弟卻這樣無視父母,無視努力付出的姐姐?姐姐們都有家,有公婆,有孩子,在克服一切的困難來照顧爹孃啊!本來在分家產時被潑出去的水,還有什麼理由在兒子不管時,又想起還有那潑出去的女兒呢?在父母心裡根本就沒有女兒,所以才有什麼嫁出去閨女潑出去水這樣的話千古流傳,已經把女兒排除心裡了!父母心裡只有兒子,那就算了,說的寒心一點,原則上誰拿錢,誰照顧,要不然就別整那些分錢時把你排除在外,父母生病時又會說都是子女,別逗了!

如果弟弟們是好樣的?那麼作為姐姐絕不會和他們爭什麼,但如果不作為,那就另當別論了!在法律上享有的權利,如果女兒們起訴,父母,兒子再怎麼不講理也白扯,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不過是女兒們不想傷了親情而已,可如果太過分,欺人太甚?那就不客氣了!不是怕你,也不是沒有依據,只是希望做兒子的對父母關心照顧,用你的心,知道父母盼兒回家,多想你們嗎?別假裝不知道!

偏疼兒女不得濟,真是有道理啊!一個大家庭,父母對兒女的愛一定要一視同仁,不然最後所有的親情會因為父母偏心,偏疼而反目成仇,這樣的例子不在少數啊!

而那些已經有了二胎,正懷三胎的父母,一定切記,對待你所生的子女,一定要一視同仁啊!不要走老路,不能偏疼某一個,如果還整什麼兒重女輕的事,對孩子們將來的人生弊處多,而無利,更會養了一窩仇人,這都是父母們不想看到的,也是自古父母們最愛犯的錯,以前父母不懂,而如今有了這種意識,那就努力讓孩子們相思相愛,對父母沒有怨憤,沒有對未來的憂慮彷徨,而對於這些?只有父母無私的愛讓孩子們的心靈在健康快樂中成長,才會擁有幸福美好的未來啊!

無論是誰?都要對得起那“人”字的兩筆啊!








用戶59800919707小星


出嫁女子應該分婆家的家產,要分孃家的家產是沒有道理的。

第一,出嫁的女兒從出嫁那一天起,就已經成為是婆家的人了,與孃家就不具備有家庭成員關係了。有的女兒出嫁,戶口也會隨之轉移到婆家了,所以就真正的成為婆家的人了。

出嫁女的財產關係也轉移到婆家,如果出嫁後還要分孃家的財產,那出嫁女的嫁妝應不應當有其他兄弟姊妹分呢?



第二,女兒出嫁後,其孃家的財產就有其他兄弟姊妹和其父母共同所有了。如果其他子女為未成年人,那麼父母可以將自己的財產贈予給其中的一些子女。就是分家,也應當有現有的子女分割家產,而出嫁的女兒是無權分割孃家的家產的。

第三,出嫁的女兒只有在父母死亡後,才有權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父母沒有死亡或者母父母死亡後沒有留下遺產,那麼出嫁後的女兒是不該分得孃家的家產的。

當然在現實情況下,大多數的出嫁女兒都是感覺到與孃家人親近的,也不會為了爭奪孃家的財產而鬧得親戚反目的。


法重情深


這個問題是爭的不足,讓的有餘。都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現在是兒女平等繼承家產,但是強調一點,人情大於法。有些人拜金主義膨脹,忽略了親情,只認錢不認親。

五千年的傳承至今,養兒防老已經根深蒂固,不少人都認為住在兒子家天經地義,女兒為了家產也是日思夜想,現實打敗了傳統美德。

都想佔便宜,沒人願意吃虧,外嫁女如果平分家產,那就和兒子一樣盡孝,自己的父母,憑良心處理最好。

有不少老人把家產給了女兒,讓兒子養老,更有不少老人把家產給了兒子,在女兒家養老,眾所不一。

人老了,千萬別傻,自己有個窩,兜裡有點錢,自己能過自己過,別給兒女添麻煩,不到最後一步,家產千萬不能分給兒女,往往分贓不均造成嚴重後果,後悔已晚。

可憐天下父母心,不論任何人都要尊重道德,別讓金錢泯滅了良心,父母在人生還有來處,父母去,人生只有歸途。珍惜吧!



分享到:


相關文章: